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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避雷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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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避雷针

明星参加这种电视台的晚会,通常为了匹配自己的咖位,营造更高级的舞台表演效果,都会向奢侈品牌租借衣服。

安经纪和阿汤为了这次的晚会,早就做了万全准备,提前一个月,就已经接触了CC家公关经理,通过再三努力,终于成功拿下它家今年春夏十几套高定。

当然了,今天只登台录一首歌,一套行头就够了,那就需要从这些衣服当中,优中择优,挑选出最好的,最合适的。

其实前两天,团队就在斟酌这件事情,初选了两套合适的行头,只不过林曼藜本人还没做出最终定夺罢了。

阿汤看中一套朋克感十足的皮夹克,衣襟上镶满黝黑闪亮的铆钉,下面搭配一条紧身皮裙,看起来又美又飒。

“曼藜姐,你今天的妆容是冷艳风格,我觉得跟这套设计感十足的皮夹克搭配起来刚刚好。”,他从衣架上拿起那套皮衣,在林曼藜身上比了比,建议:“要不,今天登台穿这套吧!”

登台表演时,女明星的漂亮衣衫,就是她们的战斗服,林曼藜也不例外,她在挑选表演服的时候,眼光格外挑剔。

在镜子中仔细审视这身造型,左看右看,总觉得哪里不太满意。

她微微蹙眉,反驳说:“可是,我觉得那件白色礼服裙,更适合今天的场合。”

说着,从衣架上拿来一条白色裙子,在身前比了比。

这件礼服裙与方才的皮夹克套装完全不同,轻薄纤柔的面料,一看就十分高级,立体修身的裁剪更加勾勒身形,裙摆上还镶嵌了昂贵的珍珠做装饰,更衬托出裙子的精致与华美。

“这条裙子是CC家的超季款,还未上市的款式,穿起来更有排面。”,与阿汤看法不同,显然林曼藜更中意这套行头。

阿汤反复审视着这条白色礼服裙,好看是好看,但是以自己专业造型师的眼光,总觉得欠缺一点什么?

“我还是觉得那套黑色夹克设计感更足,更有看点,这条白色礼服裙太中规中矩了,没有亮点。”,他摇了摇头,表示不太满意。

俩人意见出现分歧,各有各的看法,迟迟无法统一,这下倒是让林曼藜犯了难。

快到出发时间了,阿汤在一边催促。“怎么样?曼藜姐,你决定今天选哪套做演出服了吗?”

“嗯……”,林曼藜还在摇摆不定中,她突然灵机一动,想到了宋星云。

这女人对舞台服的审美一向清奇,堪称避雷针。

林曼藜记起以前大学生文艺汇演的时候,自己穿了一身金色裙子,在后台明晃晃的堪比十八铜人附体,花红柳绿的妆容,更是一言难尽,整体造型糟糕极了,窘得让人恨不得挖个地缝钻进去。

可宋星云上来就是一通夸赞:“哇!你的造型真好看啊!”,差点让人跌破眼镜。

这女人不知是不是对舞台造型有什么误解,但凡在林曼藜看来奇葩得不行的舞台服装,这女人都觉得好看极了。

反正在这两套衣服里,一时难以定夺,林曼藜想着不如“请教”一下宋星云,正好完美避雷。

“我去问问宋助理吧!看她有没有什么高见。”,说着,林曼藜从阿汤手里拿过那套皮夹克套装,合着那条白色礼服裙,起身准备去一楼找人。

“哈?”,阿汤一脸茫然,他对林曼藜的此番行为,很是不解。

宋助理虽然是个样貌相当不错的Alpha,可是似乎无心打扮,平时都是一身跟码农借来似的格子衬衣,搭配黑框眼镜,整个一矜矜业业小助理的形象。

但对阿汤这种时尚人士来说,简直就是灾难一般的造型,他可不认为宋星云能给林曼藜什么高见。

阿汤好言相劝,“造型方面的事情,跑去请教宋助理,你确定?”

“万一她有什么高见呢!”,丢下一句话,林曼藜提着两套衣服,头也不回地飞身下楼找人去了。

趁着林曼藜脚伤休息的这一个星期,安经纪找了工人过来给别墅加固了院墙、门窗,每个房间也按照宋星云的要求装配上了监控。

此时,一楼大厅。

宋星云正脚踩梯子,费劲吧啦仰着头,一手拿起子,一手拿改锥,一脸认真地调试天花板上新装的摄像头。

林曼藜仰头静静看向宋星云,这女人由于太过认真投入,脸上蹭了一块油污都浑然不觉。

看着看着,林曼藜突然泛起一丝浅笑,无意惊扰,她轻轻喊了一声:“宋助理,有空吗?”

这时,宋星云才发觉,不知什么时候,林曼藜提溜着两套衣服,站在了梯子旁边。

“哦!有空。”她一边回应,一边赶忙从梯子上爬了下来。

将手中的起子、改锥一股脑丢进脚下的工具箱中,抬手擦了擦脸,这才窘迫地发现,手上还戴着绝缘手套。

于是,又尴尬地摘下手套,对林曼藜傻呵呵地笑了一下。

心中却是懊恼,宋星云啊!宋星云,你这是在干嘛?慌什么慌?

林曼藜将手中两套衣服在宋星云面前晃了晃,笑意吟吟地“请教”。

“宋助理,帮我看看,这两套衣服,哪套好看?”

看着林曼藜手中一黑一白两套衣服,一套炫酷有型,一套优雅精致,全然不同的两种风格。

不敢说自己对时尚造型有什么见地,但有一点宋星云可以肯定,那就是,无论什么样的衣服,只要是林曼藜穿,一定都非常好看。

于是她随口回答,“我觉得,都挺好看。”

“今天我去电视台录节目得挑一件,你觉得穿哪件更合适?”,林曼藜追问。

“……”,宋星云神情复杂地瞅了林曼藜一眼,她很诧异对方这么信任自己,会把这么重要的选择权交给自己。

林曼藜这边则是一脸期待地望向宋星云,“快说啊!你觉得哪套更适合我?”

“要不,还是这套吧!”宋星云抬手,指了指那套黑色皮夹克。

林曼藜扫了宋星云一眼,又看了看手中皮夹克。

心下,嘁!没默契,居然和阿汤选得一样。

她想知道对方的理由,于是问:“为什么选这件?”

“呃……”,不知道自己选的合不合林曼藜心意,宋星云其实挺忐忑的,因为她对娱乐圈女明星的审美,实在是拿捏不准。

但她现在做为一个艺人助理,无论如何也不能显得太外行了,绞尽脑汁才编了几条理由。

“你看,这上面亮晶晶的铆钉多好看,够闪啊!而且这件皮夹克,好歹是件衣裳,上下包裹得够严实!穿上免得着凉。”

宋星云看向那件白色连衣裙,眉头蹙起,连连摇头,一脸嫌弃的样子。

“那件白色裙子实在太轻薄了,上面还露着半边肩膀,下面露着腿,嗯……不好,不好。”

“好,我明白了。”林曼藜点了点头,没多说什么,心里下了决定。

“谢谢你的宝贵意见。”林曼藜拍了拍宋星云的肩膀,以示感谢。

说罢,提起两套衣服,准备转身上楼。

刚走出两步,她又驻足回头,抬手指了指宋星云的脸颊,露出一个客气而不失礼貌的笑容,好意提醒,“宋助理,刚才你脸上蹭到东西了。”

说罢,笑眯眯地转身走了,徒留宋星云愣在原地。

她茫然地抬手抹了一把脸颊,这一抹,发现手指上都黑漆漆的。

“哇,搞什么啊!”,这才后知后觉,不知何时,脸上沾上了油污。

宋星云一囧,心中懊恼,“啧……糗大了。”

更让她不解和窘迫的是,今天坐车出发的时候,林曼藜压根就没有穿那身皮夹克套装。

她一身黑色羊绒大衣下包裹的,明明是那身白色礼服裙。

嘁……既然如此,何必还要问我?

在宋星云略带幽怨的眼神注视下,林曼藜嘴角微微轻扬,显得心情很好的样子。

林大明星脚踩精致珍珠高跟鞋,仿佛傲娇小公主一般,上了黑色商务车。

宋星云则像个任劳任怨的老保姆一般,在后面大包小包地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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