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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十月纳禾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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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起风时,她常听见娘亲轻轻地哼曲子:

「麦秀渐渐兮,禾黍油油——」

「不要靠近男人,会变得不幸——」

「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

「不要靠近男人,会变得不幸——」

「禾役穟穟,麻麦幪幪,瓜瓞唪唪——」

「不要靠近男人,会变得不幸——」

……

幼小的她在一旁跟着哼:

「不要靠近男人,会变得不幸——」

「不要靠近男人,会变得不幸——」

「不要靠近男人,会变得不幸——」

……

她五音不全,独这句调子简单,朗朗上口,加上娘亲反反复复地唱,十分洗脑,她便总只会哼这一句。

娘亲无疑是讨厌男人的,却从襁褓中开始,就把她包装成了一个男娃娃。

娘亲对此的解释是:“以免有男人靠近,一样变得不幸。”

这些弯弯绕绕的深奥道理,她小时候并不能听懂,但只要是娘亲说的,总不会有错,所以她一直以来都很认真卖力地,将自己扮演成一个男孩子。

她参考和模仿的主要对象是小德子,因为他看上去也是小孩子模样,虽然听说那会儿已经三十好几了,但因为没发育好,长势比较迟钝,看上去几乎和她同龄。

虽然不大厚道,但这确实让幼小的她感到了一丝莫名的欣慰:自己并不是大家伙中唯一的小屁孩儿,至少看起来如此。

通过对小德子细致入微的观察,她大体上摸清了,所谓的男孩子是怎么一回事:

讲话嗓子粗粗的,动不动就“嗬——吐!”啐一口痰;走道儿外八腿,还弹脚尖;下巴可以用来打招呼,也可以拿来看人;唇边总有青灰色的胡茬冒出来,像除不尽的草;脾气火爆嗓门大,就喜欢冲人嚷嚷……

这些都和娘亲不一样:

娘亲脾气顶顶好,从没和人红过脸;娘亲脸上总是白白净净的,像块嫩豆腐;娘亲的下巴只在笑的时候微微翘起来,其他时间并不乱动;娘亲走路步子大,但很稳,脚尖冲着正前方,一丝不晃;娘亲说话轻声细语,跟她唱歌一样好听,嗓子很干净,从不随地吐痰……

她要做个男孩子,就不能像娘亲这样,而应该朝小德子看齐。

于是她活灵活现模仿了好一阵子小德子,直到有一天,她“嗬——吐”的时候,不小心吐到了娘亲的鞋面上。

娘亲脸色变了几变,拉着她到无人处,语重心长:“囡囡啊,其实男孩子有很多样子,并不都像小德子那样。”

她想了想,问:“那有像娘亲一样的吗?”

娘亲愣了愣,点头:“想来也不是没有。”

“那我就做个像娘亲一样的男孩子。”

娘亲拉着她的手,轻轻地捏,“等出去了,我们囡囡就做回女孩子。”

没有别人的时候,娘亲总爱说:囡囡,等出去了……

“等出去了,一块儿跑山。”

凤麟洲没有山,只有矮矮的小土坡。而她从小到大,莫要说跑了,连跨大步子走路也几乎不曾有过。

做犬奴的,全都戴着脚镣子,看不见,摸不着,但只要一跑,或者走道步子稍大些,绊个跟头不说,腿还要被脚镣子咬,轻则退层皮,重则掉块肉。

而她的脚镣子又与别人不同,特别凶,会喷火,有几回不小心,烧得腿上不见好肉,落下了很厚很吓人的疤。

“等出去了,带你看铁甲将军滚粪球。”

凤麟洲太干净了,一颗粪球也找不到。

“等出去了,夏天捉萤火虫,秋天踩落叶,冬天堆雪人。”

凤麟洲只有春天。

“等出去了,娘亲给你想个好听的名字,不姓阮了,好不好?”

“那姓什么?”

“就姓楼吧。”

“好!”

——“楼望春。”

她喜欢听大家喊娘亲的名字,很好听。

——“阮烛。”

而当大家喊她时,她却总觉得刺耳。

“哎,楼小禾怎么样?”

“好!”

这天之后,她终于有了自己的名字,而每当风起时,娘亲依然轻轻地哼曲子:

「麦秀渐渐兮,禾黍油油——」

「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

「禾役穟穟,麻麦幪幪,瓜瓞唪唪——」

歌声乘着风,飘得很远很远,每一声都像在唤她的名。

幼小的她在一旁跟着哼:

「不要靠近男人,会变得不幸——」

「不要靠近男人,会变得不幸——」

「不要靠近男人,会变得不幸——」

每一声都在回应娘亲的呼唤,虽然没一个字在调上就是了。

这是她们之间的秘密暗号,只有风知道。

*

清清亮亮一声,颤而长,音色铿锵,月琴似的响。

楼小禾愣住,目光落在男人的前襟上。

声音是从彭侯怀中发出来的,听着像是虫子叫,不确定,得再听听,然而只一声,便再无动静。

——“恭喜天君!”

锦衣公子起了个头,旁边一众手下跟着齐声贺喜,声如惊雷,唬得楼小禾一激灵。

彭侯修长的指节抚过衣襟,她似乎感到对方深深看了自己一眼,鬓发被落下的大掌轻轻地揉乱,“胆子怎么这样小。”

楼小禾下意识偏了偏脸,指尖离开的瞬间,男人径直起身,动作间带起一股风,风里传来淡淡的香气,像种木头的气味,很好闻。

她听见头顶的声音道:“姓阮的,灵蛇索绑了。”

“……”

楼小禾下意识一咯噔,但很快意识到——

他说的是阮存信,不是自己。

从今天起,她再不姓阮了。

——“彭侯平生最厌恶狗杂种,你身上流着仙家的血,尤其还是阮家,叫他晓得了,有你好死的。此去你须得改换名姓,至于其他人,我已吩咐顺子打点知会,自然配合你,你们当中,属他伶俐精明,凡事听他调遣,休要自作聪明。”

芙蕖的话犹在耳畔,楼小禾心下微动,目光逡巡,最终落在不远处的一道身影上:顺子一双精光四射的小眼睛此刻杀意毕露,正紧紧盯住一个方向,眨也不眨。

她顺着望过去,果不然,目光的落点不是别人,正是被灵蛇索五花大绑的阮存信。

楼小禾无声叹了口气,叹到一半,忽有所感,偏头看去,不偏不倚撞上一道视线——

小德子整个身子埋在土里,只露出个脑袋,扭着脖子,斜楞着眼,恶狠狠地对她怒目而视。

“……”

那什么,要不来个人,先把孩子给挖出来吧……

“把他眼睛挖出来,给你如何?”

活阎罗忽然出声,他此刻正顺着楼小禾的目光,注视着不远处的小德子。

楼小禾一愣,旋即大惊失色:“给、给我干嘛?!”

顿了顿,她忙又道:“不、不是,好端端的,干嘛挖人家眼睛……”

“他瞪你。”彭侯道,语气很轻松。

楼小禾疯狂摆手:“没、没有,天君误会了,他这人就是,就是……天生的斜楞眼。”

不远处的小德子此时面无人色,保持着斜眼的姿态,点头如捣蒜。

彭侯似乎放过他了,低头看一眼楼小禾,语声含笑:“一会儿见。”

楼小禾蹲在地上,仰头看他,闻言呆了呆,旋即鼻尖一凉,一股风从面前掠过,她看到,彭侯奔跑的身影,瞬间消失在眼前……

楼小禾有些恍惚:刚刚,她好像看见,有只小狗,跳进了旁边的落叶堆里……

然后,大家一伙人,秩序井然地,全都扎进了那些堆成葫芦形状的落叶里。

“……”看着很好玩的样子。

犬奴中流传着许许多多关于彭侯野犬的轶闻,杀人盈野有之,身世之谜有之,风流韵事有之,嗜痂之癖有之……

但最多的,还是其本领如何高强,神通如何广大。

比如,他修成了失传已久的上古奇术鸿蒙道,一手缔造了世外秘境一壶天,大庇族人,敌不可犯。

而这一壶天,也是所有犬奴心向往之的福地乐土,听说那里水软山温,浮岚暖翠,钟灵毓秀,别有洞天……

当然,最重要的是,生活在里面的犬族——竟然顿顿有肉吃!

从落叶堆里出来,眼前霎时间换了天地。

——传闻半点不虚,一壶天,果真是世外桃源般的所在。

群山环抱中,众人渺小得像一粒粒尘埃,山峦间翻涌的云雾皑皑如游龙,睥睨苍茫。

锦衣公子为首,领着犬奴们沿奔流的山涧徒步走了不多时,迎面瞧见一道飞泉直下,水声飒飒,呼吸间,空气湿润润的,饱含着清凉的水雾。

剑气破风,磅礴水帘缓缓两分,水瀑凝作白石,弯成一道高阔的砖座三孔拱券门,奔流不息的山涧转瞬间枯涸,化作绵绵细沙。

拱券门黄琉璃瓦庑殿顶,四角抱着角石,楼小禾踏过沙道,耳旁掠过湿润的风,仰头望着中门白石横额上雕刻的万代葫芦纹出神。

这时旁边人脚下一踉跄,楼小禾余光一颤,眼疾手快扶了把。

豆豆白着一张脸,楼小禾只当她还未从惊吓中回神,刚想开口安抚,就见她摸着肚子,道:“你说……这儿果真顿顿开荤么?”

“……”刚才吐得惊天动地,此时想来是饿了。

楼小禾想了想:“传闻太岁神茹毛饮血,大啖人肉……”

豆豆双目圆睁,“他、他该不会……给我们喂人肉吧?!”

楼小禾顿了顿:“不必忧心,人肉烹熟后气味酸臭,一嗅便知,回头稍加留意便是。”

豆豆眨眨眼,侧目看她:“你怎……”

她话未完,身后陡然传来一阵巨响,众人回头,就见石门轰然坍塌,顷刻间一匹飞泉泼泻,水声湍湍。

前方一片坦途,鹅卵石铺地,径直通往不远处的一座园子。

楼小禾心神恍惚:短短一段路,水枯又石烂,仿佛跋涉过迢迢万里。

“书上看的。”她一面回答豆豆方才没问完的那句话,一面踩在光洁的鹅卵石上,脚步不急不缓。

楼小禾鼻尖微动:彭侯早已不知去向,但这里处处都是他的气息,一种若隐若现的,芬烈的木香。

一行人迈入园子,楼小禾留心四顾,叹为观止——

传闻彭侯最喜骷髅头,一壶天内便矗立着一座骷髅堆砌的白骨山,足有五丈之高,可她张望了半日,并不曾见。

目之所及,皆是:

葫芦洞门,葫芦洞窗,葫芦飞罩,亭子上的葫芦宝顶,还有葫芦铺地,连门把手也是葫芦……

“……”

就这么喜欢吗。

她四下张望,冷不丁对上一双眼睛,吓得一滞。

那是小德子,他的眼睛,就这么生生斜了一路。

“……”

走着走着,众人不知所踪,锦衣公子独自领着她,绕过悠长的回廊,拐进一处僻静的小院。

迈入垂花门,过道两边搭着葫芦架子,藤叶枯黄,底下结着葫芦瓜,个个都长得结实饱满。架子下摆着几张竹躺椅,其中一张上扣着本书,书很厚,隔得远,看不清封面上的字,书名似乎不太短,像一长串蚂蚁。

楼小禾倏地耸了耸鼻尖:肉香味,就在附近。

他们走到一间房外,房门大敞着,香味正是从屋内传来的。

楼小禾被领到一张桌子前,懵懵懂懂坐下,就听得锦衣公子道:“慢用。”

他转身退出去,走前顺手带上了门。

楼小禾瞧着满桌子菜色,胸腔里的心脏跳得活泼泼。

鱼头浓汤佛跳墙,东坡焖肉狮子头,胭脂鹅脯荷香鸡……

方才她随口报出来的菜名,男人居然全都记下了。

其实楼小禾真正拿手的,还是煎饼油条烤馒头,青团豆糕油焖笋,还有清炒野芦蒿,凉拌枸杞头,裹炸菊花脑……

至于这些硬菜,都是凤麟洲那些个老爷夫人爱吃的,来来回回就这点花样。

犬奴没有资格上后厨灶台,只能打打下手,但她在一旁看了这么多年,高低看会了,菜单更是倒背如流。

方才脑子虽不清醒,却仍旧下意识将它们拿出来吹牛。

犬奴是吃不上肉的,除非在梦里。

睡梦中咬破嘴的蠢事她从来没少干,馋肉馋得眼珠子发绿的时候,就扒在后厨灶台边,可劲儿耸着鼻子闻肉香。

她对着满桌子的肉嗅了又嗅:不酸不臭,并非人肉。

楼小禾环顾四周,屋里只她一人。

刚刚锦衣公子分明说了句“慢用”……

她犹豫了一下,到底拿起筷子,朝油润透亮的东坡肉伸去,另一只手则探向旁边那碟荷叶夹——

大块酥糯的焖肉就着雪白暄软的荷叶夹一起,咬上一大口……

凤麟洲那伙缺德鬼就这么吃,她偷眼瞧过无数次,也馋过无数次。

……

躺椅上的书被一只手拾起来,轻轻合上,封面竖题着一串书名:《论如何俘获一颗真心之小鸡吃……》

剩下的字被男人的拇指遮挡住,不能看见。

他握着书,缓步来到厢房边,见门大敞着,略略一顿。

屋中无人,男人立在桌边,垂眸望着桌上纹丝未动的菜色,目光最终落在那盆东坡焖肉上:一块肉歪歪斜斜地,有些突兀地落在碗沿,而碗边的桌面上,几点斑驳的肉汁还未干。

他眼睫微动,视线缓缓移向一旁:那只饭碗空空如也,边上筷子少了一双。

这时门外传来脚步声,凌乱,慌张,急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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