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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笔刀缠笼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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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昇呆滞地举起手,“什么是我?”

不等闻霄继续说下去,辛昇自己夺过城池图,难以置信地盯着自己家的小圈。

“你圈错了吧?”

闻霄也犹豫起来,“我再试试……”

辛昇自己简短扫了眼,“不不不,你没错……”

“你别急,拿笔圈圈看呐。”

“不不不。”辛昇罕见地慌了神,嘴唇都哆嗦起来,“不不不,是我错了,是我错了。”

他慌乱地环顾四周,下定决心似的咬牙,将城池图攥成一团,握在手里跑了出去。

闻霄忙喊道:“你要去哪?”

“闻大人,我回头再跟你解释!”

闻霄是有些反应迟钝,待辛昇跑没了影,她才明白,这不是畏罪潜逃,这是关心则乱。

住在辛宅的不一定是辛昇,也可能是他那倒霉媳妇。

于是闻霄几度登门,想找辛昇说个明白。她总觉得共事这么久,就算没有真挚的友谊,也是有些足够的交情。就算她秉公执法,也会大事化小的。

然,闻霄连吃了几次闭门羹。

后来她才知道,并非辛昇躲着自己,而是那天之后辛昇便快马加鞭出了玉津。

直到众官回朝,带来了一车车的朝贡,除去琳琅满目的财宝绸缎、带着镣铐的奴隶,还有一位摄政夫人。

闻霄和祝煜本想去一睹摄政夫人的真容,奈何事务缠身,闻霄被困在大风宫,祝煜也跟着一起被拘束。

终于写完了奏章,闻霄伸了个懒腰,对祝煜道:“吃些东西去吧?”

祝煜已然有些困倦,揉了揉眼睛,“你想吃什么?”

“去紫芳斋吃酒!”

人未至,声先到。

闻霄抬头,先看到的是兰和豫飞扬跋扈的发髻。

闻霄惊喜道:“兰兰!你回来了!”

说完,干脆起身跨过桌子,一头栽进兰和豫的怀抱里。她的衣带差点带倒桌上成堆的奏章,祝煜忙怪叫一声扶住。

兰和豫忙躲闪道:“小心我的头发,我簪了好久。”

“你这又弄的什么新发型呀?”

兰和豫神气洋洋道:“我自己研究的,准备引领玉津新潮流。”

说罢,她站在闻霄和祝煜面前,转了圈,衣带顿时如流云一般飘起来,“你们看,是不是和平时不一样?”

祝煜撇嘴,“是不太一样,但是说不上来哪里。”

闻霄仔细将她上上下下看了一遍,“头发不一样,衣服不一样,妆容也不一样了。”

兰和豫道:“还是自家姐妹心细。”

她把平日上朝带的花冠上的绯红碎花拆下来,一点地贴在发髻和脸颊上,胭脂红彤彤扑在两颊和鼻头,裙子也选了嫣红。人本就是国色,像是行走的人间富贵花。

祝煜道:“你打扮成这样,是要出席什么酒局?”

兰和豫瞪他一眼,“心情好而已,不能吗?”

“能能能,兰大人是玉津一枝花,自然想打扮就打扮。”

兰和豫不和他贫嘴,一把揽住闻霄,“走,跟一枝花吃酒去。”

说罢便挎着闻霄、拽着祝煜一路出了大风宫。

并非是祝煜开玩笑,兰和豫从小就是玉津一枝花,说她是大堰的一枝花也不为过。

从闻霄记事开始,就听说兰氏的女儿生的极其可爱。那时候她还叫兰宝珠,漂亮得走在街上谁看了都想捏两把。她就像是整个玉津的小明星,所有人眼巴巴望着,生怕她长残。兰和豫也不负众望,从可爱变成美丽,愈发倾国倾城,笑起来花枝乱颤,哭起来令人心碎,是出了名的漂亮。

闻霄和她在书院读书时候,带着花香的情书经常塞兰和豫一桌子,她也中意过几个男子,无非都是贪恋皮相,不去探寻兰和豫的本心,久而久之,相处不来就都散了。

不怕美人美,就怕美人知道自己很美,兰和豫潜心研究打扮,入仕多年顺利卫冕玉津一枝花的称号,凡是有什么活动仪式,都要拉她出来展示一下。

现下兰和豫花枝招展走在街上,路人仍然不习惯这样的美人与他们擦肩而过,忍不住频频回望。

兰和豫心情又是极好,遇到登徒子朝她吹口哨,也丝毫不介意,戏弄似的给他们一个妩媚的飞吻,这些人便能魂牵梦萦一整日,甚至为这个飞吻属于谁而打破头。

终于到了紫芳斋,祝煜难得坐下问闻霄要了张帕子。

闻霄一边递过去一边,“你还会出汗啊?”

祝煜苦笑道:“本是不会的,跟你们兰大人走这一路当真是折寿,我这辈子只有在街上打架被那么多人看过。”

兰和豫摇摇头,“那是你没长一张俏脸。宋袖花车游街的时候,那才是万人空巷,满城待嫁的姑娘都看他。”

“咦!他不是很腼腆吗?”

“是啊,所以他谁都不敢搭理。别人都是满身花瓣回的大风宫,他满身小姑娘的帕子。”

闻霄道:“你不是也扔他帕子了?”

兰和豫指指自己,“我在捉弄他好吗?我不喜欢比我小的。”

祝煜打趣道:“小一年而已,不算什么。”

“一年也不行。”

兰和豫刚想搬出自己自成一套的择偶论,忽然发现闻霄一直盯着窗外看。

紫芳斋不同于仙人乐那样的地摊,是非常含蓄的酒楼,装潢典雅,菜品昂贵,一间间雅间都捎带着精致的雕花窗子,雕的都是东君临世的神话故事。

兰和豫一把扯开紫金流苏的帘子,朝窗外望去,“你在看什么呀?”

闻霄双唇紧抿,一句话也不说。

并非她不说,她只是觉得像被下了蛊,一种不祥的预感自心头弥漫开。

窗下站着个女子,个头不高,身材瘦弱,披麻戴孝,静静站在那。没有什么值得观赏的,更没事情可做,那女子只是站在那,冷冷清清,悲戚而凝重。

她仿佛感受到楼上的视线,轻轻抬起头,恰好撞上闻霄的视线。

闻霄浑身一个激灵,她应当是成年的,却像个孩子那般幼齿。在大战胜利后满城欢喜的街道上,她穿着素白孝衣,顶着路人询问的目光,仿佛恨不得将世俗以身撞碎。

闻霄缩回座位上,“那是谁?”

兰和豫简短道:“摄政夫人,羌国人。你瞧她身后不远处,还有人盯梢呢。”

闻霄又起身看了一眼,果真是如此。

小二捧来了菜谱,祝煜打手一挥点了七八道菜,顺手合上窗,“这有什么好看的。”

闻霄嘟囔着,“我没见过,看看怎么了?”

“听说这女人命里犯忌讳,总之是不吉利。”

“怎么个犯法?”

祝煜抓了把瓜子,在闻霄和兰和豫手心一人撒了一部分,“哎呀,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了。她命不好,还是个小孩就被打包嫁到羌王宫去了。”

闻霄脱口而出,“她是钟云?”

“钟云是谁?”

兰和豫轻咳一声,“君侯的小女儿。”

“不是她。你们君侯嫁过去的姑娘,我是从来没见过,但是这位摄政夫人,叫叶琳。”

“叶琳。”闻霄品了品,没有丝毫的印象。

祝煜一边嗑瓜子,一边讲述起这位倒霉的摄政夫人的故事。

据说,她还是个幼女时候,就嫁入了羌王宫,及笄一年便生了个女儿,恰逢羌国内斗,囫囵着竟算作人祭名单里给祭了。

这是早有预谋的内斗,距离人祭还有三年,孩子就被从她身边带走,所谓敬献神明不过是个幌子,为的是拼命打压她,怕她出头。

而真正下令处死孩子的,甚至是她的丈夫。

那一天,这倒霉的女人看着孩子被带走,她一路膝行到羌国君侯面前,磕得头破血流,也没能换回自己的孩子。

有人说她得了失心疯,也有人说她哭瞎了眼睛。

但不到一年,她又生下个男孩。

她抱着孩子亲临了这场人祭,眼睁睁看着自己一口奶一口水喂大的女儿,还那些奴隶一起,被割肉剔骨,丢进了祭坑。

故事或许有杜撰色彩,闻霄和兰和豫还是打了个寒战。

小二端菜上来,看着神色凝重的几个人,还以为嫌等太久,赔笑道:“实在是对不住,今儿都在庆祝战争结束,客人太多了。”

祝煜摆摆手,“无妨。”

待小二满怀歉意的离开,他才说:“实在是造化弄人,没想到人祭之后那羌国君侯一病不起,就这样病死了。整个王宫找不出个继承人,只剩下她那个话都说不顺溜的孩子。这女人也摇身一变成了摄政夫人。”

兰和豫沉静道:“说是摄政夫人,整个羌国以后怕是都在她手心里了。我今日在祈华堂为她接风,她谈笑完全不像是经历了什么变故的人,可见当真不一般。”

闻霄一时有些恍惚,推开窗想再找叶琳的身影,大街上已然空无一人。

她忽然觉得一股灼热的视线打在自己的后脑上,转头一看,恰好见到叶琳站在楼梯口,朝她勾了勾手。

“你们先吃,我马上来。”说罢闻霄起身,提起裙摆追着叶琳的背影而去。

街上皆是欢声笑语,处处都能听到祝福之声,叶琳素白的背影却像是鬼魅,穿梭在汹涌的人潮之中。

闻霄不知道追了她多久,直到她自己停下脚步。

叶琳转身,还带着些稚嫩的面孔,露出的笑却十分诡异,“闻大人,我这里有一人,不知道你认不认得?”

闻霄冷静道:“你怎么认得我?”

“大堰纵横四方,君侯雄才大略,手下的心腹干将,我识得也不意外。”

她连声音都清脆且稚嫩,分明就是个少女。

若是抛去身份,她叫闻霄姐姐都不为过。

叶琳轻笑道:“你可识得——闻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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