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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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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鹿将背包随手搭在肩头,刚抬脚,就见一群人闹哄哄的,朝她这边望了过来。

有人将手拢成个小喇叭,高声喊道:“赵琦越快过来,去给陈念沂庆功。”

被围在中央,众星捧月的那人,也顿了脚步。

他还穿着那身红色赛车服,一手插兜,一手拎着头盔。

大概是光线太强,看过来时眼睛微眯着,脸上面无表情,整个人依旧又冷又拽。

霎时间,许鹿别开头,朝反方向走去。

边走,边接起了孙嘉芋的电话:“你们去吧,我就不去了,我爸出差回来了,我得回趟家。”

再回身时,只看见一个挺拔背影,在人群簇拥中渐行渐远。

那个时候,孙嘉芋还不知道,许鹿答应来看比赛,并非出自对这位风云人物的好奇。

她不过是想看看,那位被母亲碎碎念了一整年的,“闺蜜家的孩子”,那个听过太多次名字,以至于慢慢成为某种动力的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许鹿一直认为,如果不是那次赛场上,亲眼目睹他意气风发的样子,她和陈念沂往后的人生,应该不会有太多交集。

毕竟,他像高高在上的神,而她,一介凡人,哪里够得上资格,踏上神的阶梯。

再次相遇,是不久后的某个周末。

九月底,入了秋,气温仍然高得离谱。

许鹿母亲钟曼在崇远定了个小院,想过去避避,非让许鹿陪她去。

“不去。”许鹿剥着龙眼,当即便拒绝。

钟曼盯着女儿,嗔怪道:“人家陆姨的儿子都答应陪他妈妈去,我看你啊,就是件漏风的小棉袄。”

“陆姨?”许鹿坐直了身子,“你那个闺蜜?”

钟曼点头。

将龙眼扔进嘴里后,许鹿改了主意:“嘻嘻,谁说你的棉袄漏风了,母上大人的命令怎么可以违抗。”

和陈念沂真正熟络起来,便是在崇远的那几天。

那天,周五刚上完最后一节课,许鹿就溜了,当晚抵达崇远时,穿过黑灯瞎火的院子,进了客厅,那张熟悉的脸,猝然撞进了视线。

两位母亲忙着介绍,陈念沂却撩起脸皮看她一眼,慢悠悠道:“见过。”

陆珧英和钟曼相视一笑,惊喜又诧异,问:“你俩啥时候认识的?”

“上周赛车场上——”许鹿话未出口,就被截断了。

“刚开学的时候,公共课上。”陈念沂不紧不慢道。

许鹿狐疑地看向陈念沂,却见他面不改色,随手擦着湿漉漉的头发,忽然福至心灵,在心底“噢”了声。

那种感觉,就好像她分享了学神的一个秘密。

于是,她也没拆穿陈念沂,将行李放在卧室后,冲了个澡,便跟着上桌,开饭。

一顿晚饭,被四人隔出楚河汉界。

两位母亲那边,唠叨家常,盘算第二天的日程,笑闹声不绝于耳。

许鹿和陈念沂这头,相对而坐,鸦雀无声,许鹿甚至能感觉到,每一次呼吸里的阻滞。

崇远海拔高,空气薄,许鹿刚去就有了高反,一夜睡得不安生。

翌日醒来,已是午饭时间。

许鹿从楼上下来,屋子里只有钟曼和陆珧英。

“去院子里把那只鸡给我拿过来。”钟曼瞥了眼睡眼惺忪的女儿,给她派活儿。

鸡?

许鹿走到院里,环视一圈,终于在鸡笼里看到只咯咯叫的公鸡。

她有些迟疑,但又不敢推脱。

毕竟,“别人家的孩子”七点就起床出门了,她不能再被比下去了。

许鹿立在鸡笼外,思考了片刻,然后把头发挽起,外套脱下,硬着头皮钻进去了。

陈念沂推门进来的时候,就看见一个鸡飞狗跳的场景——

许鹿抱着只公鸡,一身鸡毛,头发上也没有幸免遇难,嘴角却挂着“终于大功告成”的傻笑。

他拿起相机,将这个啼笑皆非的画面,定格下来。

许鹿拎着只活公鸡到厨房,钟曼还没反应过来,陆珧英先笑得前仰后合了。

然后,许鹿才知道,钟曼让她拿的,是房东放在院门口的那只,被处理好的乌鸡。

但更伤人自尊的是,她一扭头,就看见陈念沂靠在墙角,埋头捣鼓相机,要笑不笑的样子。

她知道这人铁定撞见了自己那愚蠢的行径。

清理掉身上的鸡毛后,许鹿闷声吃东西,谁也不理,就差把头埋进碗里。

钟曼把那只公鸡放回笼子里,拎着乌鸡进门,碎碎念着唠叨许鹿。

许鹿弱弱瞥了眼母亲,还没来得及搭腔,胃里的恶心就一股脑涌了上来,钟曼这才注意道女儿的不适,慌了神。

陆珧英转头,问陈念沂:“你那个药呢,拿来给妹妹吃点儿。”

“妹妹”这两个字,让陈念沂微怔。

然后,他的视线便落在许鹿脸上,游移着,打量着,最终放下相机,回房,把药拿了出来。

“谢谢,”许鹿接过来,仰头笑了下,语气很郑重地道,“哥,哥。”

其实,陈念沂不过比许鹿大了几个月,但不知为何,许鹿总想闹出点动静,驱散他身上那点,冷得过分的静。

果然,陈念沂冷淡的脸,忽然裂了条缝,填了些日光。

“不用谢。妹,妹。”他咬着牙说完,又随口叮嘱道,“两粒,别吃多了。”

许鹿吞着药,奇怪地瞥他一眼,谁会把药当糖吃。

但转眼想起了什么,心虚地拿水杯挡住脸。

心里琢磨的却是,以后不能再让钟曼把她小时候的糗事说出去了。

吃完药,许鹿又开始昏沉起来。

她趴在椅背上,迷迷糊糊间,看见陈念沂脱了外套,挽起袖口,帮两位母亲打下手。

他们住的这个地方,是自助式合院,整套房子定下来,顾客的衣食住行全都自助。需要什么,可以跟老板说,老板每天会下山采购两趟。

一楼是厅堂,厨房,茶室,小型书吧。二楼是两个大套房,分列东西两边,中间有个游戏互动室。三楼还有几个客房。

再醒来的时候,是在床上。

许鹿伸着懒腰,掀开被子,就看见一条红绳落在床边。她捡起来,放在掌心,仔细打量了下。

这不是陈念沂的东西吗?

陆姨喜欢逛寺庙,每回逛完都会给陈念沂和她求护身符,她的是玉佩,总是会托母亲转给她。

陈念沂的则是手链,据说,是因为他不喜欢在脖子上挂东西。

原来,半梦半醒之间,那股清冽的森林雪山气息,是他身上的。

竟是他把自己扛回了卧室。

许鹿捂着发热的脸,深吸口气,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囫囵吞了点东西,就跟着定位过去找他们。

陈念沂正跟着两位大人卸货,许鹿上前瞄了眼,惊呼了声:“这么多东西,你们是打算在这里定居了?”

陆珧英笑笑,解释说:“你爸爸和念沂他爸今晚会来,多了两个男人,这消耗不就大了。”

“难得两家人凑齐,今晚热闹热闹。”钟曼在旁边开怀道。

许鹿背着手,乖巧地点了点头。

她看了眼陈念沂,见他毫无怨言做着苦力,也伸手去帮忙。

她拎了一箱啤酒,带塑封的那种,但不知道塑封已经被割了条缝,刚拎起来,就哗啦一下,全散开了。

十几瓶啤酒,沿着小路,咕噜咕噜,欢快地滚下去。

许鹿见闯了祸,朝目瞪口呆的众人吐了吐舌头,慌忙去捡。

但她忘了拿装啤酒的家伙什了,捡起来,往口袋里揣了两瓶,又用衣服兜了几瓶,空间就不够了。

她傻站在路边,望向陈念沂,那人已经拎着个篮子朝她走过来了,边走,边捡起滚到小路沟里的啤酒。

最后,陈念沂走到许鹿面前,把篮子伸过去。

许鹿盯着他,没动。

陈念沂大概没见过这么呆的人,也懒得开口,索性伸出手,将她兜在身上的啤酒罐,一个个拿出来,放进篮子里。

许鹿回过神来,留了一罐,拉开拉环,喝了两口,整个人神清气爽。

转头,见陈念沂挑眼看她,便问:“你想喝?我帮你弄开。”

她将手头那瓶搁在旁边地上,从篮子里拿出一罐新的,作势就要替他打开。

陈念沂伸手去制止。

他想说“不喝”,但手上的力道没把准,握在许鹿手腕上,稍微用了力,许鹿下意识“嗯”了声。

陈念沂低头一看,那白皙纤细的手腕,被他弄红了。

他盯着那圈红,第一次知道,原来女生的手这么细,这么脆弱,仿佛稍微用力,就会被折断。

却又是这么软。

像羽毛,轻轻挠了下他的心。

“我是想说,”陈念沂收回视线,淡淡道,“嘴角的泡沫,擦一下。”

“噢。”许鹿摸出兜里的纸巾时,不小心带出那条红绳,她正好将东西递还给陈念沂,“这是你的吧?”

陈念沂盯着那个东西,默了片刻,才接过来。

“是钟姨把你扛回卧室的,我只是搭了把手。” 他解释说。

许鹿“嗯”了声,然后喝着啤酒,用酒罐挡住脸,将视线挪向了别处。

自从陈念沂一家从沂市搬来榕城后,这还是两家人头一回,整整齐齐凑在一起。

原本,钟曼和陆珧英是大学时的闺蜜,两人当年约定过,毕业后一起留在榕城,结果,钟曼却跟着陈念沂的父亲陈光华,回了老家沂市。

直到陈光华的铁饭碗丢了,靠着手艺开了个餐馆,后来,又在许鹿父亲许意书的帮助下,将餐馆开成了连锁店,才终于举家搬回了榕城。

那个时候,刚上高三的陈念沂,也不得不跟着转学过来。

许鹿便一日三餐地,从母亲口中听到陈念沂这三个字。

听多了,不知是想较劲还是受了刺激,于是咬牙拼了一把,竟然考上了榕大,虽是刚过录取线,也算功德圆满。

但这一年,百年名校榕城一中,却在有史以来,第一次丢了理科高考状元。

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便是陈念沂这个转学生。

此人在两大学校争抢他时,毅然选择了建校不过几年的外国语学校。

但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他的择校理由竟是,离家近,可以不用住校。

从孙嘉芋口中听到这段神乎其神的传闻时,许鹿只觉得,有些人,天生就是上帝的宠儿,一路坦途,风光无限,即便随心所欲,也得到万人追捧的结果。

后来,高考完后,两家人本打算聚一聚,可陈念沂奶奶却忽然重病,一家人回沂市,守了一个暑假,最后人还是走了。

晚饭是热闹开怀的。

爸爸们聊生意经,杯子碰了一次,又一次。妈妈们聊八卦,聊孩子,容光焕发。

而陈念沂和许鹿,早早下了桌,在院门口,摆了两张摇椅,一张桌子。

桌上放着陈念沂从二手市场淘来的收音机,天线支着,咿咿呀呀放着老歌。

他们半躺在摇椅上,也不说话,就听风,看漫天的星星,仰望着与城市天空截然不同的纯净天幕,听着大门人嘻嘻哈哈的声音,从门缝里飘出来。

“对了,你为什么会去榕大?”许鹿打破沉默。

毕竟,按照他的成绩,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学都是闭眼上。在得知高考状元跟自己一个学校时,许鹿便十分不解。

“离家近。”陈念沂拉开罐啤酒,仰头喝了口,嗓音不冷不淡。

他答得言简意赅,似乎这并不是什么值得讨论的问题。

又是这个理由?

许鹿瞄了眼他冷淡的侧脸,总觉得,他不太像那种恋家的人。

半晌的沉默。

收音机里调子一换,许鹿跟着哼了两句,忽然激动起来:“这是不是邓丽丽的那首‘朝暮’?”

陈念沂倒是有些意外,转头望向她:“喜欢老歌?”

许鹿点头如捣蒜:“老歌多有韵味啊,像一壶陈酿,醉人。”

陈念沂却微眯起眼睛,抱着胳膊,半信半疑盯着她——那意思是,看不出啊,小孩还挺懂?

“真的!”

许鹿急了,抓住陈念沂的手臂,解释说:“小学的时候,我爸妈经常在家里唱这些老歌,就那种家用的K歌设备,一接上,就唱的人耳朵起茧,还被邻居投诉过。我从小耳濡目染,有这种审美也不奇怪吧。”

陈念沂视线往下,落在她拽着自己衣袖的手上,慢腾腾道:“我又没说什么。”

许鹿赶紧松了手,蹭了蹭鼻子,找补道:“听我妈说你组了个乐队,你这么喜欢音乐,是不是也受了陈叔陆姨的影响,他们应该也经常在家里唱歌吧?”

陈念沂忽然敛了那点淡笑,冷哼一声,嗓音极冷:“唱歌没有,打架倒是家常便饭。”

许鹿一愣。

她扭头,望了眼厅堂里的大人们,陆姨知书达理,陈叔温文尔雅,怎么看也不像会天天打架的样子。

许鹿不敢再轻易开口,生怕触雷。

但吹了会儿风后,她又耐不住了,问旁边的人:“你在想什么啊?”

好长时间都没得到回复,直到风将那句话吹散了,陈念沂才反应过来。

他转头,见许鹿目光灼灼,一脸期待,终于还是缓缓开了口。

“想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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