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吱。”
房门缓缓打开,声音回荡在死寂的屋中,显得尤外刺耳。
茜米尔止住了脚步,避开劈头盖脸的沙石,又一抬脚,踹开藏得隐蔽的捕鼠夹。
毕竟是贫民窟,很寻常的布置。
这些玩意无法彻底阻止不速之客,但起码有个警示或拖延的作用。
借着微弱的烛光,环视四周,没什么特殊的,破房烂瓦旧家具,说是家具,其实也就方木桌配上三两木凳,几个破碗,最多加上褪色的睡袋,没了。
门口的动静自然瞒不过主人。
半晌。
里屋有老妇人的声音传出,沙哑,有气无力:
“老乔尼?我们这月交过保护费了,再说我儿子可是在水厂里任职的,不好惹……”
刚刚说到一半,清冷的声音便打断了她。
“治安队。”
或许是有些不敢置信。
良久。
佝偻的老妇人拎着提灯,颤巍巍地走了出来。
甫一露面,茜米尔便挑了挑眉。
……
芙兰跟在胖警官身后。
她一进门,手掌立马掩住了口鼻,因为实在是太臭了,瞧那褐黄黝黑的地面,看那墙根淤积的污水,甚至还有死老鼠的气味。
天啊。
完全没比外面的街道干净多少,而且由于房屋里空气不流通,再加上四周物品的霉味,令人作呕。
缓了片刻,她抬起头,便瞧见了此间的主人家,那唤作丑婆婆的老妇人。
好奇怪的扮相。
浑身上下裹得严实,亚麻色的包头巾,简陋的束腰外衣与黑色内衬,全身没有暴露的地方,除了正脸,连耳朵都瞧不见。
虽然天气入了秋,但也没冷到这程度吧。
又瞧她的长相,更是吓人,层层的褶皱堆叠在脸上,仿佛能夹死蝇虫,浑浊的眼神黯淡无光,枯草似的乱发……
确实人如其名。
“受伤了?”
茜米尔瞥了眼老妇人提灯的那只手,上面缠绕着麻布,隐隐可以瞧见血渍,至于另一只手则背在身后,看不真切。
可丑婆婆没有回答,只是警惕地打量着众人。
“老实点,问你话呢!”
胖警官走了上前,他如今恢复了刚登场时那威风凛凛的派头,恶声恶气地说道。
瞧见那身黑白制服,又望见那挺得滚圆的肚子,明白了来者的身份,老妇人便松了口气。
“警长大人。”
她的精神有些萎靡,说起来话来也上气不接下气,“前些天家里糟了匪,咱拼了命反抗,难免负些伤势。”
“抢了很多东西?”茜米尔问道。
老妇人好歹有些眼力劲,晓得众人以谁为首,忙不迭回答:
“可不是么,家里头都空荡荡的。”
她重重叹了口气,背在身后的手露了出来,同样缠着绷带,掌心还攥着小刀,或者说,磨得光亮的长条石块。
怪不得她如此警惕,又那么虚弱。
芙兰点头,又嗅了嗅,闻到了些许熟悉的药味,用来疗伤的。
胖警官也恍然大悟,接着仔细端详四周,发现那些桌角边沿的磨损,还有墙壁上的划痕,确实是新近留下的。
“样貌呢?”
茜米尔又问。
“咋看得清咧,乌漆嘛黑的深夜,他们又蒙着脸。”
老妇人垂着眉眼。
茜米尔点点头,没再理会。
毕竟在这地界,死人都是家常便饭,挨了抢劫又有什么稀奇的。
她越过了对方,走进了里屋,打量了几番。
半塌的木板床、发霉的被子、翻得底朝天的木箱、用剩的药包与染血的布条……唯一值得说道的,大概只有那件衣服。
深蓝色的工装,洗得发白,上面还别着银闪闪的徽章,整整齐齐地叠起来,与其他挤成堆的粗布麻衣截然不同。
“这是你儿子的衣服?”
茜米尔伸手摸了摸,布料不错,徽章则刻着水滴的图案,敲了敲,声音沉稳。
“嗯,约翰每天上班都要穿。”
“他人呢?”
“给咱卖药去了,顺便买些口粮。”
即便身体虚弱,但只要提起自己的宝贝儿子,丑婆婆便精神抖擞起来,连声音都高了几度。
不过,她很快又压低了声音:
“几位警官,你们也是因为那传言而来的么?”
她迎上三人的目光,又补充道,“毕竟咱这破房子,谁平白无故愿意来。”
“没错。”
茜米尔微微颔首,随即又问道,“你说也?”
此话一出,却是打开了话匣。
“可不嘛,隔三岔五便有人上门,帮派的来过,那群无良医生找过,连左右的闲人都来凑过热闹,嚷嚷什么死而复生。”
丑婆婆大倒苦水,“要不是那收尸人犯了糊涂,那里闹得出这么大的事情。”
“嗯?你说他们弄错了?”
胖警官浓眉倒竖,“好啊,你这老虔婆胆子不小啊,这外城谁不晓得收尸人的厉害,容得到你在这里扯谎。”
言罢,抽出了腰间的警棍。
“哎呦,冤枉啊,警长大人。”
丑婆婆哭丧着脸,“这可并非咱胡言乱语,实在是那群医生的原话,他们称约翰只是假死,左右邻人都可作证咧!”
三人相互对视。
最终还是茜米尔开了口。
“详细说说。”
……
原来。
当天,瞧见裹尸袋里没了呼吸的约翰,丑婆婆哭得天昏地暗。
可因为没有钱,只好眼睁睁看着收尸人带走了尸体,好说好歹,留了下衣服,做个念想。
直到深夜,丑婆婆望着洗得白净的衣服,念着儿子的音容,又回忆起自己凄惨的半生,却是悲从中来,决定去寻个短见。
然而,正当她把吊绳悬挂在脖颈处,门口却响起熟悉的脚步声。
定睛一看,竟是□□上身的约翰!
第二天。
随着约翰的现身,死而复生的消息不胫而走。
听闻消息的众人如鬣狗般赶来,可很快便失望了,因为他们左瞧右看,也没发觉约翰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而且身上也没有伤口。
最后,那群医生研究来研究去,经过七嘴八舌的谈论,又综合手里的案列,断定约翰之前只是假死。
毕竟,假死的特征便是微弱至极的心跳与呼吸嘛,完美符合。
……
“那些收尸人真的弄错了?”
胖警官有些错愕,暗地里却悄然松了口气。
原来是乌龙啊,虽然白折腾了一趟,但只要不是非凡事件就行。
“听他们说,收尸人虽然从来不会找错家属,但毕竟没学过医,又没仪器辅助,再加上现场死的人多很混乱,错将约翰误认成死人也正常。”
丑婆婆回答。
“有道理欸,我也听说过假死现象,人都下葬了,当晚有盗墓贼去偷东西,结果被醒来的人吓得晕厥,还上了当年的晨报。”
芙兰眨巴着眼。
虽然她有些遗憾,大清早跑了这么远的路,但如果是误会,便代表约翰是正常的,她由衷地为老妇人庆幸。
听完几人的话,茜米尔不置可否。
或许是瞧见她的态度。
丑婆婆又小心翼翼地说:“几位大人若是不信,可以去左右询问,他们当日可都在场咧,让他们晓得这热闹可不是白看的。”
茜米尔点了点头。
“自然……”
话音未落,便又听见急促的脚步声。
伴随着一声大喝。
“谁?”
只见门口处,赫然有着名身形中等的年轻男子,穿着麻布衬衣,怀里揣着药包与黑麦面包。
他望着遭到破坏的陷阱,又瞧见了里屋的一角黑色斗篷,面色不善。
“怎么又有人,你们成天来扰民,看马戏还要交钱呢,我们家可是交了保费的,而且我在工厂里任职,信不信……”
随即。
对着那一身治安官的服装,什么狠话都放不出了。
……
结束了简单的交流后,众人望着忙碌起来的年轻男子。
约翰。
传言里的正主。
或许是受过教育的缘由,他的言行举止在贫民窟稍显独特,但放在整个外城,那便显得平平无奇了。
他刚刚煮好了三碗清水黑豆,用来与黑麦面包搭配,这算是底层人最喜欢的搭配,可以丰富面包的口感,而是成本低廉又有饱腹感。
随后,他清洗完焗炉,将药物放进里面,又新添了些杂草,毕竟家里贫穷,拢共也没多少物件,
一番忙碌后,约翰捧着东西来到木桌前,轻声招呼着老妇人:
“母亲,早饭做好了,您快吃吧。”
俄而,他望着自己的那碗,犹豫再三,有些局促地向茜米尔等人说道:
“警官大人,要早知道几位的大驾光临,我肯定会准备更好的东西招待,但现在只有这些了,如果不介意的话……”
望着那寡淡的炖豆子,还有小麦麸制成的面包,众人实在难以接受这好意。
茜米尔摇了摇头,开口回道:“不必了,既然没问题,那我们就不多打扰了。”
她朝两人招了招手,转身走向门外,临行前似乎想起了什么,又给约翰留下句叮嘱,
“你既然在工厂里工作,那最好别继续留在贫民窟,省得家里遭匪徒惦记,连里屋都搞得一地狼藉……”
她突然话锋一转,“你当晚不在么?”
“在啊。”
约翰愣了愣,捋开手臂,露出结痂的细长伤口。
随即他又拍了拍胸膛,“不过您说得对,我明天就去联系居民区的中介,恰好有了些积蓄,可以在那边和母亲租房住。”
言罢,他与丑婆婆相视,露出幸福的笑容。
·
·
“既然事情结束了,那我们现在要去哪?”
回望着身后的破屋,芙兰问道。
胖警官也眼巴巴地看着茜米尔,就等一声解散,马上脚底抹油。
可茜米尔只是轻轻叹了口气,良久,方才抬起头。
“再去问下左右的邻人。”
胖警官垮了垮脸,但马上附和道:“您真是谨慎细心。”
芙兰抽了抽嘴角。
无论在哪里,看热闹都是人的天性,而且治安官向来是贫民窟的焦点人物,四周自然少不了伸头探脑的家伙,脸上带着八卦的表情。
但事情落到自己头上,那就不有趣了。
随便挑了个幸运儿。
面对着凶神恶煞的胖警官,问题刚出口,这幸运儿便如竹筒倒豆子般,什么东西都说了个明白。
“……所以那些医生真的判断约翰是假死?”
“千真万确,咱对着晨曦圣母发誓。”
总所周知。
晨曦教会追随的神明有三位,但由于祂们各自代表的理念不同,虽然信徒们明面上宣称对神明的信仰毫无差别,但实际却难免有所侧重。
具体来说,王公贵族等身居高位的存在更崇拜晨曦父神,信仰有多虔诚先不提,至少光耀一切的理念有助于完善自身掌权者的形象。
而那些地位处在社会中层的,例如士官、商人、基层官员等,则更信仰秩序之神,因为他们对当前的生活还挺满意,不希望社会秩序发生变化。
至于象征怜爱与悲悯的晨曦圣母,祂的信众除了部分医务人员与爱心人士,绝大多数都是社会的底层,他们尝够了苦难却无力改变,所以只能祈求神的垂怜。
因此。
朝着圣母发誓的行为,对贫民窟里的人而言,毫无疑问是最高级的承诺。
甚至有些罪犯面对着如山的铁证,又挨了毒打,都敢面不改色地撒谎,但只要逼着他们跪在圣母像前问话,那基本都能有个结果。
这些事,胖警官心里门清,茜米尔更是晓得。
“……所以,茜小姐,您看……”
胖警官哈着脸,他巴不得事情下一秒就结束。
但茜米尔只是接着询问:
“丑婆婆家里遭抢这事,你知道不?”
“知道,知道。”
这人瞧见胖警官这般“大人物”都如此谄媚,心里又惊又骇,连忙回答,“那晚声响不小呢,乒乒乓乓的,还听见丑婆婆的惊叫。”
“约翰呢?”
“这倒没有,大概小伙子见识广冷静吧,读书人呢。”这家伙语气酸酸的。
“匪徒你有见到么?”
“这……当时天色太黑,又害怕惹祸上身,大门一闭,连头都没怎么探,哪里看得清。”
这人顿了顿,思索了好一会,又有不确定的语气说,“不过我偷听了好长时间,他们很快便安静下来,而且也没有听到离开的脚步声。”
嘶。
芙兰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眨巴着眼看向茜米尔。
而后者点了点头。
“……明白了。”
随后,她转向两人,冷着声音说道,“做好动手的准备。”
……
胖警官有些懵。
这好端端的,怎么突然要动手?
他小跑跟上茜米尔,困惑不解地询问:“这咋回事,丑婆婆母子俩有问题。”
“嗯,她撒谎了。”
啊?
胖警官愣了愣。
“撒啥谎?”
“其实压根没有强盗。”茜米尔走得飞快,“如果真的有,在我们进门时,她应该会更谨慎些,而且约翰回来时,率先将我们这些不速之客当成看热闹的,而并非劫匪。”
“再者,他们一直都要提到,他们交足了保费,别告诉你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胖警官下意识地回答。
“保费顾名思义,是帮派为了敛财而巧立的名目,但他们也会提供适当的庇护,主要防的是其他帮派与野狗的侵害。”
野狗,指的是流窜作案的散人。
当然,别误会。
这庇护并不代表帮派有多么讲契约精神,他们之所以会这么做,除了维护下自己的名声外,更重要的目的是宣誓主权。
这家人交了保费,意味着他们是我案板上的肉,哪里轮得到阿猫阿狗来染指?!
“这……”
胖警官呆了呆,又问道,“或许有些亡命徒胆子大?”
“但还有证据。”
芙兰插进了话头,“因为里屋也有打斗的痕迹,东西翻得乱七八糟,如果说有匪徒来抢劫,可偏偏又留下了那件衣服,约翰的工装。”
衣服做工精致,而且工装上面还有银徽章,无论从是色泽,还是声响来判断,纯度不低,价格不菲。
“或许没找到,或者是约翰恰好穿着……”
胖警官话没说完,自己倒是先摇了摇头。
毕竟木箱都翻了个底朝天,房间又没多大,怎么可能找不到。
再说了,那是深夜,约翰没事穿正装干啥,像刚刚的见面,他穿的都是粗布麻衣。
“所以丑婆婆的伤,还有那些打斗的痕迹与声响,是因为什么而产生的?”
胖警官又问。
不过,没等茜米尔与芙兰回答,他自个便找到了答案。
“约翰!丑婆婆与约翰在搏斗!”
胖警官毕竟不笨,又有丰富的经验,只是出于对非凡事件的恐惧,或许是某些侥幸心理,有意无意忽视了部分细节。
但他现在终于回过神来。
“约翰手臂上的伤,细长的疤痕,与丑婆婆捏着那把小刀对上了!”
然而。
新的疑问随之而来。
“可他们家里确实空空如也啊?东西都去哪里了?”
胖警官又陷入了困惑。
“卖了。”
茜米尔言简意赅。
“换钱买药去了。”
芙兰在旁边补充,“我刚刚闻到药味时便感到很熟悉,可我能熟悉的药物,多半价格不菲……”
“理解,您是内城的大人物。”
“欸?”
芙兰有些诧异,可很快便醒悟过来,自己对外城常识的匮乏,显然是瞒不过胖警官的。
至此。
还有最后的问题——丑婆婆母子为什么要撒谎?或者说,他们爆发冲突的原因是什么?
这是最关键的内容。
但即便是茜米尔,现在也给不出答案。
或许要交给当事人。
……
约翰安静地坐在椅子上,端详着用早餐的母亲。
待到她吃完一碗炖豆子,尝完半截黑面包,又将剩下的吃食推了过去。
丑婆婆愣了愣。
“儿子,你不吃么?”
约翰摇了摇头,轻声说:“您多吃些,养好身子要紧。”
明明是体贴的话语,可老妇人却莫名颤抖了起来。
她埋头用餐。
半晌。
约翰盛出熬好的药物。
马兜铃、沥青、芸香、野豌豆、野罂粟……独特的香味混杂在一起,这是在内城也广泛使用的“蒂野伽”,治愈外伤的良药。
若非借着工厂的路子,又变卖了家财,掏空了积蓄,他们也买不到这么好的玩意。
可如果有选择。
丑婆婆愿意一辈子也用不上这玩意。
层层褪去衣物,解开包头巾,又拆开麻布条。
展露出来的,是一副松弛丑陋的躯体。
但更引人注目的,却是那些无比骇人的伤口。
皮肤撕裂了,血肉模糊了,有些地方甚至能瞧见森白的骨头,或者是粘连的筋膜。
可如果仔细端详。
那些伤口竟是撕咬出来的!
“咕嘟。”
吞咽口水的声音。
“母亲,我好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