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你俩先下车,赶紧回家洗澡睡觉,我去找停车位。”
孟琛的眼睛眯成细细小小的缝缝,整个人迷迷糊糊,垂长的眼帘,睫毛微卷,就在细长的眼眸中,小小的眼珠就冒了个头,却盛满了光亮。
“哇——这灯亮死了,这家店犯什么病啊,光污染这么严重。”孟琛带着小抱怨和起床气开口,整个人都溺在迷迷瞪瞪的状态中。
“下车。”乔怜拉开车门,拍了一下孟琛,仁至义尽的扭头下车。
也不知道刚刚盯了一路的那个人是谁?
反正不是我。
乔叔在驾驶位点了支烟,开口:“带钥匙没?”
“带了。”乔怜透过车窗,朝他摇了摇手中的钥匙。
“对了,小孟有钥匙没?”
孟琛反应了好一会儿,脑子才接上嘴巴。
“啊……哦有,有的,我爸给了。”
“那行,你俩赶紧回去吧。”
“好。”孟琛应了一声,然后双手一撑,跳下车,利索的关上车门,快步追上乔怜。
“哎呀,别走那么快,知道你不瘸了!”孟琛,一把搭住乔怜的肩,用小跑冲到乔怜前面。
乔怜没说什么,继续在走,但孟琛老是感觉他身上散发着一种安静的气息,让孟琛觉得自己十分的粗鲁。
“暧——先咱先别急嘛。”孟琛带着讨好冲着乔怜笑了笑。
乔怜撇了一眼他,终归还是无奈,淡淡开口。
“好。”
然后真的放慢了步调。
孟琛狐疑地跟着他走,但是他依旧不相信这人立刻就变好了起来。
毕竟有被背刺的先例在。
还是全校通报。
孟琛走了没多久,在经过小区的一个草丛时,感觉自己的鞋像是被什么小物什撞了一下,他立马低头一看。
————一只老鼠。
孟琛自认那刻,他的呼吸停了,心脏重重一跳!
他顿时连脚都跨不出去,整个人就惊愣在那里,虽不至于怪叫出声,但他的确是对老鼠喜欢不起来,想到老鼠,人们的第一反应一直都是下水道臭沟里的死耗子,阴暗又肮脏,孟琛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四害。
孟琛一直对脏的东西喜欢不起来,喜欢白净的,但不算洁癖。
好吧,就一点点,不算特别严重吧……
就流浪猫狗猪牛羊之类的都可以接受,就是有点害怕近距离接触而已,还不算严重,可以吃的熟肉不算。
他本人也不怕,大部分节肢动物,只要有心理建设且保持一定距离的时候,他也算英勇,比如蜈蚣,蜘蛛,螃蟹之类的都还算OK吧。
猛踩反正没问题,前提是这玩意儿得在地上,能被他一个鞋底刚好碾死,至于生擒的话,也许可以尝试生擒一只蚊子?
毕竟小时候在乡下住过一段时间,那时家门口有个沙坑,他在里面捉蚯蚓,自家院子里还有蜈蚣,当时的他,勇猛的一脚一个。
但是……老鼠!!
是绝对绝对不行!!
将近30厘米长的绝世大耗子,要是母的绝对祸害苍生,在路灯下的阴影比他整只脚都大,你知道当代男青少年那个脚有多大吗?那个老鼠尾巴那么长!!那么长!!?
不过幸好只是撞了一下在鞋上。
心理冲击,只是心理冲击,还算好吧。
没有窜到身上,还算OK。
我可以!!
乔怜走在梦笙后面,视角就是看见孟琛突然像一只呆头鹅一样僵着,心中稍加思虑,便猜得八九不离十,他双手揣兜,好整以暇地看着孟琛,心中调侃,嘴上却说。
“怎么不走了?”
孟琛十分僵硬的扭头,扭到一半又猛地扭回去,开口道:“没事,走走吧!”
乔怜:哟,都害怕的结巴了,这小少爷不行啊
孟琛:我靠靠靠靠靠靠靠结巴了!丢脸!丢人丢大发了。
完蛋完蛋完蛋完蛋完蛋完蛋完蛋完蛋完蛋完蛋完蛋完蛋……
如是想着,孟琛故作泰然的继续走,眼睛却不受控制的乱跳路灯下,被照耀的垃圾桶上的苍蝇看着真烦人,像是在心上无规则的绕圈,绞的天翻地覆。
即便如此,孟琛依旧故作轻松的推开这栋楼的大门,刚踏步进去。
原本不甚灵敏的耳朵,却能清楚的听到清晰又清脆的一声。
咔嚓。
孟琛在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就心头狠狠一跳,他跺了一下另外一只脚,唤醒楼道里的声控灯,再把脚抬起,低头。
只见他的鞋底上……
——有一只爆浆的恶心蟑螂。
个头巨大,死相惨烈。
壮士,一路走好。你的皮真清脆。
孟琛试图把鞋子上的蟑螂利用楼梯台阶磨掉,但它的汁水依旧停留在鞋缝中。
孟琛在用鞋刮完楼梯几乎是下意识的就抬脚确认鞋底。
果不其然……
这是一只个大多汁的蟑螂。
我一定要把这双鞋子扔掉。
孟琛心中如是想着。
但……
我好像没带换的新鞋……
不知道穿拖鞋去学校会不会被龙哥逮着骂,好吧,已经想到那个场景了,再加上之前有外卖事件,他对我的印象肯定不咋地,这个时候再穿拖鞋去学校……
一种如临大敌的感觉,如潮水一般将孟琛吞没。
“又为什么不走了?”乔怜的声音从后方传来。
“哈哈,你们这里的物种挺丰富,生物多样性真是淋漓尽致啊,哈哈。”孟琛嘴上应付着,心中快速思虑对策,忽然,他眉头一跳,眼睛猛地发光,他转身一脸正色的看着乔怜,乔怜一脸狐疑地皱着眉头。
乔怜:这人看我怎么不对劲?像有所图谋的样子,有不好的预感。
突然,孟琛伸出双手一本正经地搭载了乔怜的双肩上。
满脸正经的开口。
“兄弟,江湖救急。有多余的鞋吗?我不挑款的。”
孟琛本人是一个鞋盲匠,就是买鞋也不看品牌,也不看舒适度,只看价格。
让他给自己买鞋子就是——
价格要在30块钱以下,黑的能走就行,往大一号买,在小学还被同学们戏称为足力健。
这种来自农村老人的传统思想,是他的奶奶传递给他的,之前说的乡下也是奶奶家的小院子。
因为小时候被奶奶带大,所以孟琛的一部分思想深受荼毒,跟小时候的经历也蛮有关的,大概就是晚上没过七点,不要开灯,会浪费电,父母挣钱不容易,能省一点是一点。
得亏他现在的思想已经被纠正了大部分,学了物理的,他已经知道1度电只要六毛钱,现在用的都是节能灯,省电根本不差这一会,无知的他接受了知识的洗礼之后,开始试图把知识传递给家里的老人,但是失败。
他的奶奶现在在乡下,依旧固执的每天晚上不开灯,牙刷洗脸的毛巾也长期不换,硬的都能搓澡了,真的是又硬又破。
所以在他从一个农村小孩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城市里的大少爷时,还不适应了好一段时间,只是无人发现,毕竟那个时候的老孟是个不会看人心思,只会赚钱的糙汉子。
好吧,扯远了。
虽然孟琛本人不是很懂鞋,但他也明白现在的鞋子对于当代男中学生来说,就相当于男人的老婆。
在联想他这个行为,就像他正在对乔怜说
把你的老婆借我用用。
好离谱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怎么会有这么离谱的事情?!!希望乔怜本人也是一个对鞋子,不是非常执着的人。
拜托拜托。
乔怜被他猛地一搭,又被他前不着雨后不着调的这么一问,属实是有点懵。
但依旧可以猜到一点点。
无非就是大少爷脏了鞋。
想必以他们这又老又破的小区环境,踩到什么,好像也没啥稀奇的了。
“哦,行。”乔怜应道。
就算他自己不借,老乔也会要他借。
不如直接借了算了,一双鞋而已。
“真的?太好了!”孟琛几乎是惊喜的说。
没想到这人还怪好的嘞!狠狠大拇指。
反正孟琛本人是真的一点也不想再碰这双鞋了!
蟑螂的脑浆在鞋底滑溜溜的……
救!SOS !I don't stand it!!!!!
孟琛强忍着鞋底的不适,来到门前,在进门的时候,孟琛是立刻脱下了那双运动鞋,这双鞋他大概穿了一年多了,老旧,也小了,是该换了。
但穿袜子乱走,又不在自个儿家,算了……还是要脸。
孟琛扭头一问。
“有多余的拖鞋吗?”
“有。”
乔怜一个侧身,走到他面前,蹲下,挑起一双拖鞋和一双小白鞋。
那双小白鞋洁净的像一尘不染的白纸,有一说一,孟琛是一点也看不出这是旧鞋,干净的比他现在穿的那双鞋子不知道好多少。
主要是他本人喜欢穿黑色的鞋子,因为黑色耐脏,小白鞋第一天穿去新的,一个小时之后,他自己不知道为毛就灰了,一天之后,鞋底鞋头都黑了。
“这我去年的,洗过了,不脏,鞋码应该差不了多少,大了就垫双鞋垫,闲余的鞋垫在鞋柜里。”然后乔怜用着打量的目光问孟琛。
直白的问孟琛。“你有带衣服和浴巾吗?”
“常识我还是有的,你说的这两个都带了。”孟琛带着一点点自夸的语气回答。
乔怜想了一会儿,再次开口。“那沐浴露呢?”
孟琛呆住了,十分没底气的说:“……没。”
“校服呢?够换洗吗?”
“今天乔叔刚刚给了我一套校服,要不我再继续问问,看看还有没有多余的?”
乔怜摇了摇头,回答他“算了,没多的了,明天早上去学校的时候,学校门口有卖校服的,衣服不够,自己要去买,实在不行,叫老乔帮你,广东可没有秋天,衣服一定要带够。”
然后他又走进客厅拐角的浴室,对着孟琛说:“这个浴室之前一直是我一个人在用,你现在洗浴用品可以先用我的,尽快去买。”
孟琛心里堵堵的,胀胀的,这种被关心的情感,让他有点无所适从,眼神左忽右闪,又觉得不好意思不回答人家,毕竟人说了那么多话,甚至还有点关心的口吻。这个人长的还超级好看!!这谁顶得住啊?
孟琛:“好的,保证完成任务!”
孟琛对这些安排表示,自己没有任何问题,毕竟自己是寄人篱下,有人愿意管是好事。
还不算太讨厌。
孟琛拖着新到手的拖鞋,抱着浴巾以及要换洗的衣服,路过乔怜的时候,乔怜开口说。
“你的衣服除了贴身衣物要手洗之外,还有袜子,不能放进洗衣机里,其他的你可以全部扔到洗衣机里面,等我洗完一起洗,校服呢,你就先别洗外套,明天里面你可以穿自己的衣服,外面再披一层外套,裤子可以穿一条深色的或者黑色的,不要被值班老师或龙哥抓到就行。”
乔怜完完全全把孟琛当做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事无巨细的嘱咐。
可能是没想到,今天的随手一个举报,最后忙前忙后的居然是老乔。
希望这家伙不要再犯事了,平白给老乔增添负担。
“OK,没问题!”孟琛笑着给他比了个OK的手势,整个人比放学回来那段路上活泼了不知道多少倍,连他周围的空气都是洋溢着朝气的。
谁能想到?这样的人在几分钟前还不小心踩到了一只蟑螂,甚至在踩到蟑螂前还没睡醒呢。
乔怜在心中默默叹了一口气。
好吧,我也有错。
孟琛抱着衣服,进入浴室,感觉身后的BGM都是好运来,他心里想。
没想到在校内高高冷冷的,私底下竟如此负责!
Good boy!孟的肯定。
孟琛十分惬意的洗了个热水澡,洗完直接进了卧室,瘫在床上扭头,看向枕边自己的表。
现在北京时间22点30分。
他饿了,是和中午一样的饿。
他默默的从自己划分的私人领地走出来,到客厅发现客厅空无一人,而浴室灯亮,乔怜在洗澡。
说起来,今天有够悲哀的。
先不说早饭没饱,潦草了事,中午冒死吃一顿,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后,晚饭还直接消失,要不是低马尾跟他讲,说学校有卖酸奶饮料还有八宝粥之类的零食,孟琛表示真的可以死在学校。
但八宝粥毕竟不顶饱,过了几个小时,自然而然就饿了。
好想在这个家里找点零食吃,但不好意思,直接上手翻。
他比较要脸。
于是乔怜从浴室出来就看见某个人瘫在沙发上,一副四大皆空的样子。
虽然在浴室门打开的一瞬间,孟琛就迅速从沙发上弹起来并坐直,但无奈还是被看到自己像死尸一样横梗在沙发上的样子。
乔怜抱着需要洗的衣服,路过时就看见他一本正经的端坐在沙发上,也没看手机,就差把好饿两个字写在脸上的颓废样,再把衣服扔进洗衣机后,就慢慢走到他父母的卧室,来到他母亲的化妆柜前面。
在孟琛的大脑还在措辞如何才可以礼貌又不尴尬的发出需要投喂的信号,一盒绿色的黄瓜味罐装乐事就宛若天神降临一般出现在他眼前,上方还放着乔怜的手。
哇,他在发光诶!
孟琛下意识抬头,双眼都在发亮。
“给,给我的?”
靠啊啊啊啊啊啊,我一天到晚到底在结巴个毛线,我一盒薯片,至于吗?!看看我这不值钱的样子,快醒醒吧,傻小子!!
“嗯,你饿了可以吃。”乔怜说完又找补了一句“不能白吃,记得买完一盒放回来。”
“好的,没有问题,no problem!”孟琛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不就十多块的小事。
他打算周末找个超市大肆采购一番,起码放在学校的书包要装满零食。
“对了,你要是吃这个没有饱,可以去冰箱自己找水果,厨房里有削皮刀还有碗你自己拿。”
孟琛不知道自己现在哪里来的吃苹果要削皮,要切块的娇气病,以及乔怜他是怎么知道的。
其实吧,他小时候也没有多娇贵。
毛病都是被宠出来的。
小时候有人宠,长大了只能自己宠。
无奈在自家亲爹那里没有水果,平时他出门一趟,顶多买两个苹果,一提香蕉,自己够吃几天就行。
至于孟澜,指不定这周能不能回来呢?
话说,乔怜到底是怎么知道他吃苹果要削皮,要切块还要碗的?
乔怜:习惯而已,随口一句扯这么多?
作者有话要说:乔怜的习惯——每次妈妈要吃水果,都是他削好皮,切好快,再做成水果拼盘送到母上大人的跟前的
为什么妈妈的化妆柜里会有黄瓜味的乐事薯片——乔怜妈妈有心脏病,不过不是先天性的,而乔父则是她的主治医生,但乔母很喜欢偷吃零嘴,可是身为病人不能吃太多,和乔父结婚之后,饮食方面更是被全面把控,在无数次私藏零食被发现之后,两人达成了协议,从此,乔母的化妆柜里面永远都有一盒乐事的黄瓜味薯片,永远不会过保质期的黄瓜味罐装薯片。
因为总有人给他补货。因为爱是无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