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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 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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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粹翎阁出来后已经是夜晚,厉谨拒绝了周辛墨留他吃饭的好意,他要自己绕着京市走一走,因此叫了个代驾把自己的车开回家,准备好好逛逛京市。

刚才周辛墨叫老高烧的那封信,他没问,有些秘密哪怕是他和二爷间的关系如此亲近也是不能打探的,他不说,他便不问。

厉谨丝毫不怀疑周辛墨会害他,说起来荒唐,二爷念完初中后就没上过学,活脱脱一个戏痴,但是戏文里描写的礼义廉耻忠孝两全,说的就是周二爷这一辈子。

厉谨淡淡笑了笑,点燃一支烟,慢吞吞地吸,颇有种快乐的感觉。

盼着他死的人太多了,其实这样冒冒失失的回来不是上策,他只是为了躲阿诺。

在阿诺的地界上,亲王享有特权地位,在他们眼里,没有平民法律,只有王法,就算阿诺绑了他,厉谨也无计可施。

现在京市知道他回来的人寥寥无几,就算知道了,也苦于联系不上他,他落得清净,挺好的。

厉谨有心冷一冷亢奋的脑袋,重活一次也太刺激了,他要给自己一晚上自由的空间。

现在他什么也不是,就单单是厉谨。

厉谨干脆没穿西服,就留在周辛墨那,只穿着件雪白挺阔的西装衬衫,当个无所事事的闲人,绕着江边漫无目的的闲逛。

这条骊江是贯穿京市东西方向、直往入海口去的,夜晚乱逛的人很多,友谊桥横跨两岸,灯火通明,江上有仿古代的小船,二十块钱一位,就能在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遍览骊江两岸,很划算。

厉谨会游泳,不怕掉进水里去,骊江的水很深,水性不好的人掉下去就上不来了,所以经常有人在这里想不开跳江自杀。

厉谨认为人得想开,所以接下来的人生,他想开心地活着。

他眯着眼睛,闻着风的味道,虽然空气质量很低,但胜在自由,像他漫无目的旅游的时候,他不知道要去哪,但只要离开厉家,他就能找到大自然一切的美景——日照金山,雪山卓玛,草原荒漠,戈壁盐湖,看着那些东西,他觉得未来可期,也好像一辈子背负的自卑也都洗得一干二净。

从小就有人提醒他,他是个没人要的,4岁捡垃圾那年,人贩子让他拉着路过的人要东西吃,见到年轻的小姑娘就上去拉,“兔崽子,快上去!”

那时候他不敢,不敢就会挨打,藤条戒尺木头板子齐齐招呼上,他也怕疼,久而久之,他迫不得已学会了骗人。

伪装成一个骗吃骗喝的小孩并不难,只要拉拉小姑娘的衣角,很多姑娘会好心给他买点东西吃。

厉谨渐渐麻木了,那种对痛苦的麻木让一个小孩子愈发敏感暴躁,如果不是遇见厉风年,厉谨想自己总有一天会杀了人贩子,那种狠劲,厉谨想起来觉得后怕,可他再来一次,也会为了自己的命再拼一把。

厉风年收养他后,他时常在哥哥们有意无意的欺压下连饭都吃不饱,可他珍惜好生活,也不敢喊饿,小小年纪就有了胃病,疼起来要命。

一个养子对泼天富贵的豪门来说意味着什么,小厉谨不懂,但他知道自己是不受欢迎的。

除了厉风年和曹勉,就只有周辛墨把他当个人。

厉谨头一次见周辛墨就得到了一箩筐的食物,那时候在厉谨眼里,周辛墨就是神话里生产食物的神仙。

“二哥哥,这是什么?”

小小的周辛墨像个仙童似的,“阿谨,给你好吃的!”

“真的?”

小厉谨没有形象,捧着牛排就啃,周辛墨很担忧地看着他,他怎么这么饿呀!

等他风卷残云的吃完了,周辛墨仔细地用白手帕擦他的小脏手和小油嘴,没心没肺地牵着他去玩打假枪的游戏。

从那之后,小小年纪的周老二像是记住了厉谨是个饿死鬼投胎的,每次见他都给他带新鲜出炉的好吃好玩的,自己也才和他一般大,却特别有哥哥样儿,把小厉谨照顾得很滋润。

瘦弱的小厉谨一天天长大,身上多了点肉,也多了点毛病。

他对流浪猫和流浪狗还有流浪汉都特别心软,沿街看到了会把小动物们带回家。

厉家庄园这么多年养了不下一百只流浪动物,厉风年干脆大手一挥开了个救助站,每年砸着钱,哄他小儿子高兴。

但是厉风年不养流浪汉,于是小厉谨兜里会揣很多零钱,看见了就给,那时候曹勉头发还是黑的,会劝他:“谨少爷,他们都是骗子,可比您的兜里还有钱呢!”

“曹叔叔,”小厉谨生的又白又嫩,水灵灵的,软乎乎的小脸满是天真纯净,“他们很可怜,跪在冷风里多冷啊,我想让他们也可以吃饱饭。”

他也流浪过,挨打过,对吃饱饭有执念,曹勉叹了口气,牵着小厉谨的手,“谨少爷,你这么善良,可真不是厉家的种,这黑染缸里怎么出了你这么一只小白兔子?”

曹勉把他抱起来,望着他乌黑湿润的大眼睛,温声哄着他,“善良是好事,盲目的善良是坏事,我看啊,你真的是个需要好好保护的小娃娃,长得还这么漂亮,可别被人骗走了,让曹叔叔看看,谁才是这世界上最可爱的小孩子呀?是我们的谨谨对不对?真乖哦!”

小厉谨把头埋进他颈窝里,可可爱爱地笑了。

小厉谨就在长辈们的保护下秉持着这份善良,直到死时,他才意识到当年曹勉说的那句话背后是什么含义。

他总是狠不下心,让自己陷在水深火热的危机里。

也许,不论是流浪猫狗流浪汉,还是贫困潦倒的其他人,他们的命运就是流浪,吃苦!

这回,他可真是要狠下心来了!

厉谨狠下心的第一步就是,只要周辛墨不提那六千万,他就不还,他知道周辛墨会惯着他,不会跟他计较的。

长大后的厉谨很多年没再叫过他“二哥哥”,一直是敬称——“二爷”,“二爷”这么叫着,但在他心里,周辛墨比哥哥们还亲。

厉谨这些年一直坚持学业,不太和家里人联系,他们讨厌他,他也不去凑趣,所以他对于哥哥们的印象都很生疏,对厉家的合作伙伴也都不太熟。

他和厉家的大多数人都只有一面之缘,那也是逢年过节,在厉风年的带领之下才见一面,否则,他独自一人生活在各个地方,只和固定的几个人来往。

三年了,厉家人他一个也没见过,京市那些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也一个都没见过,相信他们对他的印象也很浅淡了。

偏偏就是这样另类的人成为了厉家的话事人,权柄在握,吐口水都能把人淹死。

厉风年去世时只让曹勉叫了他伺候病榻,更是在遗嘱里特意提到了这一点,倒像是避开亲生的孩子,给厉谨这个养子加了层孝顺buff一样,为他清路。

厉谨恐惧这样滔天的权力,但他也就只恐惧了一秒就想开了。

他是厉风年的假儿子,不论做什么都会被骂,他怕什么!

不如潇洒痛快的活着,等把这些烂事都了结了,钱要回来,缺口堵上,把集团恢复原样,他就还是去环游世界!

越想越痛快,厉谨快意地在街上走着,心情好得像天边圆润的白月盘。

可是乌云飘过来,夜晚的天空下起了雨。

起初还是毛毛雨,厉谨没当一回事,照旧沿着江边走,同时把心头那点忧虑都埋起来,他要是被这点愁给吓怕了,他就不是厉谨了。

只不过老天爷故意要淋他一场暴雨似的,雨越来越大,厉谨不是很想现在就回家,就随便钻进一家店,一抬头才看见是咖啡店。

里面许多人,大概都是避雨的,厉谨找了个位置坐下,点了杯咖啡,望着窗外噼里啪啦的雨滴,心安下来。

雨声安眠,他肌肉跟着懒散下来,竟然有点想睡觉了。

只是这雨带来了潮湿的气息,厉谨突然有些后背发凉,心中一个不太好的想法浮出来。

万一凶手也跟着重生了呢?

雨幕不耽误京市的繁荣,市中心的CBD车水马龙,人流如织,雨水将光影晃得光怪陆离,不知今夕何夕。

裸眼大荧幕变换着当红明星的模样,江对岸,风赏科技的办公园区一片灯火辉煌。

作为新媒体行业的后起之秀,一场室内明星红毯活动就在风赏楼下举行,粉丝们举着各色灯牌,摄影机器堆满了一条长街。

风赏举办的年度红毯仪式邀请了各界知名明星嘉宾,气氛如火如荼,可惜的是,风赏的总裁不在现场,娱乐圈与商界圈里有的人知道这位神秘的总裁是不喜欢抛头露面的,无不扼腕叹息,也觉得好笑,大概是有些人想与他结交的盼头又破灭了吧。

风赏二十六楼,总裁办公室半遮掩着门,秘书柳芽把邀请函放到谭明章办公桌上,借机看了眼窗外,她最喜欢的明星正在接受采访,她急着下楼去看呢。

但是先办正事要紧。

“谭总,厉氏集团的厉仲淮先生叫人送来一封邀请函,您现在方便看一眼吗?”

办公桌后,谭明章把注意力从报表上移开,看了眼腕上的瑞士精工双面腕表,现在是9:00整。

“嗯,我看看。”

谭明章打开邀请函,是邀请他周末去周二爷家聚餐的,他当然会同意,准备告诉厉仲淮一声。

不过,他余光瞥见柳芽的小眼神,暗暗一笑,摆摆手,“去吧。”

有老板纵容,柳芽提前下班,笑眯眯地,“多谢谭总!”

谭家产业做的大,谭氏其他孩子们的主营业务都在海外,只有谭明章留在国内,目前负责最吸金的娱乐板块,是娱乐圈里首屈一指的大金主,也是背景强势人品干净的单身钻石王老五。

柳芽知道有几位名气大的吓人的顶流女艺人想打听谭明章的私生活,她没有告知谭明章,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对于女明星们的盛情邀礼,她全部委婉回绝。

柳芽跟着谭明章三年,谭明章刚回国,在风赏算是空降的管理层,许多人不服从他,地位还不稳固,如果这时候出现花边新闻,他给公众的印象将会极其恶劣。

而且谭总是个工作狂,从小接受的是西式教育,今年年初从海外市场空降,被集团调给了业务最繁忙的京市总部,可见谭家对大儿子谭明章的重视。

个中利害,柳芽很清楚,谭明章也很清楚。

既然踏上京市这块土地,就是一场厮杀激烈的猎兽场,谭家携带资本入场,苦于无门,厉家的邀约恰好就是最完美的入场券。

谭明章只和厉仲淮见过几面,一年前,一次商业晚宴上,他和厉仲淮结识,有意在厉大心里树立一个正人君子的形象,因此照顾得很周全,兼而把在场所有人的底细都掀得一干二净,分清了哪个是草包,哪个是明日之星。

厉仲淮也是个没什么脑子的,见这个年轻人谈吐不凡,知进退,有分寸,长得无与伦比的帅,他就没见过梳大背头穿西装还不油腻的贵人,谭明章说话爽快,做事利落,在男人堆里也是一等一的男人,当即决定和谭明章认作兄弟,走哪都带着他,犹如引狼入室,臭味相投。

有厉家大哥的引荐,谭明章很快就就正式踏入了京市最核心的上流社交圈,一时间,“谭家”“谭明章”这两个字眼风靡京市名利场,价值千金,滚烫发光,长相英俊的谭明章也迅速成为炙手可热的话题焦点。

那一晚晚的纸醉金迷令从小家庭教育严格的谭明章大开眼界,厉氏兄弟常出入销金窟,群狼的形象栩栩如生,跃然心头,他们喜爱挑战规则,颠覆法律,就像一群雪原上独霸的冰原狼,没人能给他们戴上枷锁。

谭明章当然不会言语什么,厉家的覆灭几乎是触手可及的,其他人都和他想的一样,只想厉家倒台,他们坐收渔翁之利。

然而这节骨眼儿上冲出来个厉谨。

四位公子哥儿都不好相与,这传说中的老五他还没见过,想来也是一样的纨绔又难缠,烂泥糊不上墙的货色。

嗜血狂暴的野兽是不会改变天性的,总不会狼窝里养出一只白嫩嫩的可爱小白兔来。

柳芽推门要出去,跟着说了一句小道消息:“听说厉氏的那位厉先生回国了,而且人长得很漂亮,像明星一样!”

“谁说的?”

“整个京市都知道了呀!他还没正式掌管厉氏业务呢,就带着腥风血雨的,各个群里都在聊厉谨,朋友圈里他的小道消息乱飞!我听说整个厉氏都在疯狂加班自检,生怕被撸下马。我看这位厉五先生来势汹汹,京市肯定是要变天了!”

谭明章转着笔,很温和地笑了笑,摘掉护目眼镜,揉了揉眉心,“抱歉,我不太了解这些,厉仲淮也没有提起过。”

“您不知道是正常的,厉五先生叫厉谨,是厉家的养子,但现在不得了了,是厉家唯一的当家人!您知道的,整个京市每一处能看得见的摩天大楼里,都有他们厉氏的产业基地,富可敌国,很有权势,和许多官员也很交好!”

柳芽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厉谨的生平,在她的描述里,这世上就没有比厉风年再花心的男人,也没有比厉谨更传奇的人物了。

“不知道厉谨现在什么模样,以前是很帅啦,可能变胖了,走在大街上,我都认不出他。”

谭明章耐心地听完,但他对这些花边消息没兴趣,于是站起身,柳芽得猛抬着头看他。

谭明章官方身高195,低头看人的时候,威压感是很强的。

“小柳,我下楼买杯咖啡,你叫个人替我接电话,要喝一杯吗?”

“不用了,您去吧,记得带上伞,外面下雨了。”

“嗯。”

咖啡馆里人满为患,谭明章找不到位置坐,刚好窗边空余了一个位置,位置对面坐了个轮廓很朦胧的男人。

谭明章走过去,“先生,这有人坐吗?”

厉谨回过神,抚平那些不太好的心惊肉跳,看着眼前的高大英俊的男人,平静道:“没有。”

两个男人面对面坐着,连店员都忍不住看过来,他们俩一个赛着一个的帅,高一点的那个是面对面走都不敢直视的邪性的帅,瘦一点的那个不仅帅,还很美,他坐在那多久,顾客们就看了他多久,今天的生意也空前的兴隆。

“诶,你看热搜,厉家那个厉谨回国了?”

“这么多钱砸一个捡来的孩子脑袋上?”

“这命真好!我怎么没这么好的命?”

“一点也不好,养子嘛,你懂的,狗血剧里经常上演,被欺负的满地找牙,没好结果的。”

“估计要灰溜溜地跑咯。”

谭明章有些心烦,厉谨厉谨,怎么到处都是厉谨?真是个会惹是生非的主儿!祸害!

对面的男人很关切地问,“先生,你是哪里不太舒服吗?要不要我帮你叫120?”

谭明章回头去看他,这男人说话声音很好听,珠圆玉润的,有一点抽烟惯了的沙哑尾音,喝咖啡的时候,喉结像一尾小鱼儿在喉间游走。

男人也在看着他,眼睛是少见的丹凤眼,很冰冷,也很勾魂摄魄,像个妖精,鼻梁脸蛋无一处不像是玉雕钻刻的优美,唇瓣像香榭丽舍大街种植的粉玫瑰,活像件艺术品。

是很美,谭明章忍不住想,他的爸妈该是什么样,能生出这么张脸?星探怎么没发现他?

但他说话夹枪带棒,说不准也是那什么厉谨的无脑追随者之一,这样的人,只有一张脸,捧也捧不红的。

艺术品贬值,谭明章颇感遗憾,淡淡笑了笑,“咖啡太苦了,你不用叫120。”

男人点点头,欣赏着雨,慢悠悠喝着咖啡。

谭明章大概盯着他的喉结看了很久。

坐了会儿,有人过来扭扭捏捏地要厉谨的联系方式,谭明章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会怎么办。

厉谨抬眸望着女生,微微笑着,抽出餐巾纸,用钢笔在纸上写下一张字条——不好意思。

委婉的拒绝给女生留了面子,谭明章看出那字体是很老派的瘦金体,很地道,力度刚刚好,心道对方是个行家里手,字如人品,那他的人品倒也过得去。

这一会儿,雨就停了,厉谨起身离去,推开咖啡厅出了门,顺便把这一桌的账结了。

刚才调侃对面是不太地道,一杯咖啡钱,算他聊表歉意。

走上友谊桥,厉谨想听歌,拿耳机的时候,他看见一个女孩在跨栏杆,像是要往下跳。

厉谨心说今天是怎么了?这么巧就看见有人跳江?

“诶!姑娘!”

厉谨快步跑过去,他已经很快了,然而还是没能拦住她,当即想也没想,粗暴解开第一颗衬衫扣子,纵身就跳下了桥。

“喂!等等!”

谭明章冲到桥上,要还他咖啡钱,他不想欠这种祸水的钱,但是看到这一幕,顿时觉得这人是疯了吗!

谭明章当然不会往下跳,头脑瞬间冷静下来,甚至有点冷漠了,120?现在他才是要叫120那个人。

谭明章大步流星地下桥,第一时间拨打了急救抢险电话,他也爱健身,爱跑步,但这桥却异常地长,好像会长腿跟着他跑一样!

等到了江边碎砂石地上站稳,围观群众一大堆,谭明章拨开人群钻进去,只看见那水面两朵微弱扑腾的浪花,很快,二人不见了踪影,江面上连个气泡也没有。

江心,小船摇摇晃晃,船夫紧急往岸边划。

也不怪船,船的承重量就那么些,骤然间攀上来一只惨白的手,骨节青灰色,手腕子戴着块表,青筋毕露,手劲很大。

游客都挤成一团尖叫,随后一个男人就拽着个小姑娘爬了上来,顿时船的人都惊呆了,接过小姑娘,又给男人腾出了地方。

可是没人赶他下船,因为他长得太好了,本来就白的人皮相冷下去,像个玉人,削瘦的身形真像爬上岸的美人鱼。

厉谨靠着船板喘气,他太累了,气都喘不匀,却很清醒地想,他貌似这辈子都改不了狠不下心来了!

小姑娘哭着爬到他身边,他虚脱般地拍拍小姑娘的肩膀,仍旧是很有风度地笑了笑,“看我救你多卖力气,下次可别再跳了,生命只有一次,很宝贵的,珍惜着点,有什么忙,我能帮上你的?”

小姑娘吞吞吐吐的,原来只是为了爱情吃尽了苦,厉谨哈哈一笑,狭长的眼眸闪烁着淡淡的水光。

“这样啊,那你现在死过一次了,就不能为他再死一次了!”

小姑娘看直了眼,竟然有点脸红,“我再也不会了……”

厉谨很柔和地劝了她半天,船靠岸后,小姑娘已经彻底断情绝爱了,厉谨没上岸,120直接就把小姑娘拉走了。

谭明章终于看见他了,向这个麻烦伸出手,“把手给我!”

是他?

厉谨想,这是个伪善又冷漠的人,而且心狠手辣,过于精明,肚子里都是心眼,相处起来一定非常棘手,好在是个过路人,他再也不想见到他了。

“谢谢。”

谭明章想,这是个心软的家伙,那么高的桥,他想也不想就往下跳,就是个不要命的疯子,这世上怎么会有这种人?

“抓紧我!”

厉谨没力气上船,正需要个人拽,便向上伸出手,夜色之下,厉谨的手像玉石雕刻出来的白皙光滑,谭明章无暇顾及美丑,但也为其美而注目,脑子里浮现出关于厉家老五——那只白嫩嫩的小白兔的畅想,觉得很荒唐。

谭明章晃了晃头,一把将厉谨拉上来,力气很大,厉谨差点扑在他身上。

厉谨浑身都湿透了,衣衫不整,谭明章注意到他前胸一片平坦而微有胸腹肌肉隆起的男性上半身,很性感,也很漂亮,应该很自律,湿淋淋的水勾勒出男人迷人的肌理轮廓,半开的衬衫袒露一小片白生生的皮肤,随着呼吸一起一伏扇动着,简直叫人移不开视线。

谭明章收起目光,他心底对于陌生事物的好奇开始跃跃欲试起来,有心想愚弄一下这个男人,想知道这种疯子被欺负时候是什么样。

当然,这念头一闪而过,他很有礼貌地脱下西装外套,斯斯文文地给厉谨披上,语气温和道:“别着凉了。”

厉谨抬起眼睛,注视着他的眼睛,他几乎一眼就看出来,这是个斯文败类,衣冠禽兽,聪明绝顶,也坏得离谱。

他看见一点恶意从他眸子里一闪而过,英俊脸上一点未尽的笑容极其富有攻击性,却不达眼底,定是个心思危险的人。

厉谨很自然地说:“这位先生,谢谢你救了我,咱们就此别过。”

谭明章点点头,看着他远远离去的背影。

不过一面之缘而已,不可能再见到他了,那件衣服就给他了,算是还他的那杯咖啡钱。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很长,虽然很凉但是!要好好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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