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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第十五章-救过一条白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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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的时候,前朝大臣突然不约而同请李斯焱立皇后,说是后位空悬已久,而今天下太平,应择端方淑女为后云云。

我跟他上朝的时候恰巧听到了这封启奏,心想这群老贼真有意思,一个个迫不及待把女儿往狗皇帝床上送,有这种亲爹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李斯焱又不是什么良人,嫁给他能幸福吗?

我还以为面对这种没有营养的督促,李斯焱会不为所动,可是八月的时候,他居然真的开始考虑选后之事了,中间甚至还把夏富贵叫过来问了一次话,把夏富贵弄得受宠若惊。

那日,夏富贵刚出了书房的门,蹲守在旁的我立刻把他拉到了一个隐蔽的角落,问道:“李斯焱问你什么呀。”

夏富贵抹了把头上的汗,心有余悸道:“他问我之前在掖庭给他送馒头的事。”

我双目圆瞪:“你把跟你一块儿送馒头的姑娘是我的事说了吗?”

夏富贵委屈得要命:“姑奶奶我哪儿敢啊,要是陛下知道了,我也逃不过一个隐瞒的罪名啊,所以我只说是一个偶然遇见的小娘子,没有互通名姓。”

我狂拍他的肩膀,夸奖他道:“富贵儿真聪明,这样说简直万无一失,就让他自己慢慢去追查吧,找得到我头上才是见鬼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夏富贵小声哔哔:“你还笑,我们这是在犯欺君之罪,要杀头的。”

我嚣张放话:“要杀也是杀我头,你怕什么?”

夏富贵惆怅地摸摸自己的大脑袋。

送走夏富贵,我神清气爽地进了御书房当差。

李斯焱今日除了夏富贵外,还会见了尚书令,左相和两个节度使派来的传话人员,业务繁忙,需要记录的东西甚多,我坐到我的小几案边上,大笔一挥,埋头工作。

过了半天后,李斯焱终于送走了他的中老年臣子团,日已西沉,我收拾笔墨准备下班,收拾到一半,李斯焱突然叫我过去。

我立刻拒绝道:“内殿当差者不得近御案,陛下有什么事直接告诉我即可。”

李斯焱全然不在意隐私,随意道:“没关系,反正你从来都不守规矩,到朕案边来也没什么。”

我皱了皱鼻子,我确实不太遵守宫里的条条框框,可是涉及到军国机要,政事文牍之类的东西,我是决不敢僭越半分的。

然而,李斯焱并没有等我纠结的耐心,他直接拽着我的袖子,把我拉到他的书桌前道:“叫你来你就来。”

我脚下一绊,吧嗒一下摔在了他的蒲团上,脸着地,差点把鼻子摔折,嗷地叫了一声。

罪魁祸首狗皇帝呆了一瞬,赶紧揪着我的后衣领把我拎起来,绕到前面确认了我的脸没被摔出毛病后,若无其事道:“笨死了,下回小心点。”

我被狗皇帝拎来拎去太多次了,只摸了摸鼻子,无精打采地问:“陛下费那么大力气把我拉过来,是想让我看什么?”

李斯焱又拿了个蒲团,挨着我坐下,起落之间,身上淡淡的薄荷饮味道幽幽向我的鼻子里钻来。

我不太习惯离他那么近,不自在地往边上挪了一点。

他注意到了我想离他远些,哼了一声,抓住我坐的蒲团,又把我拉了回来,不满道:“就你那破目力,坐那么远看得清什么?过来。”

我心想你他娘的究竟想让我看什么惊天大宝贝啊,搞得那么隆重。

不由自主地偷偷看了他的书案一眼,一看可倒好,我的眼睛被牢牢黏在了他的桌上。

只见奏折间赫然摆着几张精致的美人绘卷,左下角用小楷写了各自的名字。

哇哦!

我眨了眨眼,立刻明白了这是在干什么。

不就是八卦群众们最喜闻乐见的皇帝选妃吗!

李斯焱摆弄着这几张画卷,好整以暇道:“前月里刚放了要选后的风声出去,今日画像就已送来了案前,庆福办事还是利落的。”

言语间颇为得意。

我试探着问道:“你叫我来,是想也给我瞧瞧吗?”

李斯焱瞟了我一眼:“不然让你来干什么的,当镇纸吗?”

本美女爱好者顿时激动起来,小心翼翼翻开画卷,好家伙,一水儿的美女,我目不暇接地来回欣赏,口水不争气地流了出来。

我看画像,李斯焱眯着眼跟着我一块儿欣赏,两个人像是刚凑钱买了一本平康坊都知娘子花名册,正蹲在角落里意淫都知娘子的地痞一样,神情中充满了猥琐之气。

我愤愤地心道:可恶,狗皇帝艳福不浅。

寻常皇室子弟,在礼官教导下都会对同阶层的贵女保持尊重,但李斯焱没有接受过这帮人的教导,所以会毫不羞耻地指点女孩们的长相气质。

而且更日狗的是我和他的审美有巨大的分歧,他喜欢清秀可爱型,我喜欢冷艳气质型,两人差点因为谁更漂亮这个话题吵起来。

“你为什么觉得李絮月不好看?我觉得她是安邑坊第一美女了,就是性子差点不爱理人,单论颜色,排进长安城前五没问题吧?”

李斯焱毒舌病又犯了:“一流?看来你们安邑坊真是没人了,她眉粗脸方,长得像个男人一样,朕看连你都比她强点。”

我听他这样说,心里暗爽,但还是看在邻居的份上,为李絮月正名道:“陛下不喜欢她的样貌,可李絮月读书读得好啊,红袖添香什么的信手拈来,真的不试试?”

“没兴趣,”李斯焱看来是真的不吃这一款,骨节分明的手指翻翻捡捡,从画像里挑了五幅出来,食指点了一点道:“收集那么多画像,只有这五人勉强合格,你瞧瞧吧。”

我扼腕叹息,这五位都是美人中的美人,依我看,哪个都不该便宜了狗皇帝。

他看着看着,突然来了一句:“得亏你进了宫,要不然凭你的姿色性情,都不会被庆福录到这个名册上来。”

我拍拍胸口庆幸道:“幸好我长得丑。”

李斯焱没说话,哼了一声,神情有些阴郁。

我没理他,拿起了他拣出的五张画像一看,顿时乐了,指了指尚书令家温白璧的画像道:“陛下这是遇到毛延寿了哇!我打马球的时候见过温白璧真人,她比这个可好看多了。”

李斯焱问道:“毛延寿是谁?”

“你读过西京杂记吗?王嫱知道吧?不知道?那我跟你从头讲……”

我向他解释了一遍,并大肆吹嘘了温白璧惊人的美貌,西子貂蝉再世也不过如此云云。

“……她是真的漂亮,性情也极好,我那日没有带马球棒,还是她借给了我呢,不过那次对面遇上了上官兰这死婆娘,我们这一队输得很惨……对了,之前她们一起联诗,温娘子好像也是头名。”

李斯焱对温白璧没有多大兴趣,我说了这么多,他只是敷衍地嗯了一声,反而问我:“你与长安闺秀们交游甚少,怎么会知道这么多温娘子的轶事?”

我一愣,随即道:“我是史官啊,当然对顾命大臣的家事都略知一二,而且温白璧她是全长安郎君的梦,我起码有三个朋友在暗恋她,时间久了自然知道得多了。”

见他不语,我放下画卷,讽刺道:“陛下疑心我收了温尚书的好处?”

李斯焱看了我一眼,又露出了他惯常的轻蔑冷笑:“倒也没有,就凭你这个蠢猪般的脑子,哪里有勾结里外的本事?”

我气了个仰倒,庆福老说我长了张蹦不出好话的破嘴,其实狗皇帝才是真狗嘴吐不出象牙来。

*

李斯焱办事雷厉风行,自从那日看肖像起,就紧锣密鼓地开始了针对未来老婆们的背景调查。

除了常规的查问之外,他还派了一批内侍去查九年前某一天的宫廷进出档案,特特吩咐了一定要仔细,不能放过任何一条记录。

那一年他大约十岁,在掖庭里倒夜香,我大约六岁,在安邑坊想阿娘。

我知道,他定是想查当年送了他一只馒头的小娘子是谁,查,让他尽管查,查得到我头上我跟他姓!

那日入宫本就是我临时起意,混在运水车里悄悄进来找阿爹的,所以进出档案里根本没有我的名字,任他翻破纪录,也找不着一个沈字。

我不由得回忆起当时的情景。

其实当时我想去的是紫宸殿,结果跳车时机没选对,阴差阳错迷路进了掖庭。

掖庭房子多,密密麻麻的全是小巷道,就在其中某一条小巷里面,我遇到了当时还是一个苦闷青年的夏富贵。

夏富贵刚刚被他师傅怒骂一顿,像条丧家犬一样窝在角落里舔伤口,叨叨着莫欺少年穷之类的话,六岁的我不好意思地走过去问道:“这位哥哥?你知道这是哪里吗?我不小心迷路啦,可以带我出去吗?”

夏富贵抬头愣愣地瞧了我几眼,目光落在我漂亮的白绫小裙子上,呆呆问道:“你是谁?怎么进了掖庭?”

我当然不可能说实话,只说我和父亲走散了,求他送我去紫宸殿,我要找阿爹去。

紫宸殿,阿爹。

夏富贵以一种非常激动的姿态突然弹跳了起来,如同一只疯癫的□□。

“你……你是哪一宫的?你住在哪里?我……小的带公主出去!”

他拼命压抑着内心的冲动,小心翼翼道。

我连忙摇摇手:“你搞错了,我不是公主,我阿爹是史官的编撰,今儿进宫给起居郎代职的!”

夏富贵的肩膀顿时耷拉下来,难掩失望。

不过富贵儿此人虽然有点小势利,心地却不错,即使我不是公主,只是一个编撰的女儿,他也同意了把我送去紫宸殿。

还怕我饿,把他中午吃剩的一个馒头给了我。

我捏着那个冷冷硬硬的馒头,认定哥哥说宫里人都吃山珍海味云云是在驴我,宫里人明明过得还没有我们家好,只有冷馒头吃。

但夏富贵看起来很真诚,我不好意思拂了他的面子,于是举着馒头走了一路,直到……

直到我第一次直面内侍争斗霸凌现场。

四五个,不,约六七个年轻太监,正骂骂咧咧地围着一个人殴打,为首的太监生了张横肉脸,手上举着一柄长长的棍子,照着那人狠狠打去,边打边骂道:“小兔崽子,敢在爷爷面前抢功!别以为你认了个宫女做干娘,老子就怕了你!”

被打的男孩不过十岁上下,身材高瘦,黑发蓬乱,那么狼狈,一双眼睛却依旧凶狠明亮,让我想起了芙蓉苑围猎时逮到的小狼崽子。

他被打得那么猛,却一声也没有吭,只是抱着头颈寻找时机,突然,他猛力撞倒面前的一个内侍,抢过了他的棍子,回身向那领头之人抡去。

领头的太监挨了一棍,疼得大叫一声,更加凶恶地令剩下几人围殴他。

我呆了一瞬,天生的正义感翻涌而出,生气地上前喊道:“你们怎么可以打人!再打我要报官了!”

报官?夏富贵差点摔一趔趄,连忙把我拉回来劝道:“好姑娘,这不关你的事,他们常常欺负焱郎,不差这一次。”

我不可置信地扭过头:“什么?他们六个人打一个,还经常欺负人?他们会把他打死的!”

小女孩儿的声音清脆尖锐,我的气势里又天然带着史官世家的凛然正气,唬得那群内侍竟真的停了手,皱着眉头打量我。

我趾高气昂道:“你们走!”

那内侍头子见我衣着鲜亮,模样傲慢,一时拿不准我的身份,缓和了脸色问夏富贵道:“敢问小娘子是哪位贵人?”

夏富贵刚想开口,我敏锐地觉察了我父亲的身份可能不太够,吓不住他们,于是学着我婶子训下人的样子,跋扈地叉腰骂道:“呸,狗奴才!凭你们也配知道我的身份!都给我滚!”

这招很管用,宫里的人大多欺软怕硬,见我一身趾高气昂的气派,便真的以为我身份尊贵,纷纷向我赔了不是,做鸟兽散。

夏富贵也被我给镇住了,犹犹豫豫问道:“那……那我们还走不走了?”

他回头看了一眼角落里被打得一身青紫,正艰难地站直身体的小郎君。

被毒打了一顿,他的头破了,嘴角肿了,腿骨好像也受了伤,脚踝肿出老大一块。

但即使这样,他还是努力撑直了身体,阴郁地向我与夏富贵的方向瞧了一眼,然后慢慢地拖着伤腿,往屋子里挪动。

他一定很疼,腮帮子咬得死紧,身子也在微微地颤抖。

我当然不会坐视不理,我可是全长安最正义最好心的小娘子,立刻拉着夏富贵跑了过去,关切地问道:“你怎么样,疼不疼?我给你喊郎中吧!”

那小郎君停下了,垂眼冷冷地盯着我,眉头微皱。

夏富贵小声提醒我:“小娘子不知,我等掖庭人受了损伤,只得自生自灭,没钱延请郎中的。”

我道:“可我有钱啊,我借给他。”

“不需要。”小郎君费力地转过身,冷冷道。

夏富贵叹了口气:“焱郎你太倔了,任他们打一顿消气也就是了,何必打回去?我看你还是应该请个大夫……”

“不关你的事!”他咬牙切齿凶道。

夏富贵住了口,收手站到了我身后。

我不喜欢这个叫焱郎的小郎君的态度,可见他伤得那么重,到底还是没和他计较。

手里恰好有一个馒头,我摘下头上的一枚小珠花,塞进了馒头里面,递给他道:“你不要钱,那我送你个馒头好了,拿去。”

小郎君回过头,眉头紧锁,目光阴鸷,我神情倨傲地哼了一声,派头十足。

见他不接,我就硬塞在他手上,不及他推辞,便扬着下巴对夏富贵道:“不是说要送我回去吗,走吧。”

“你……”少年人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我充耳不闻,大摇大摆地远去。

我二叔说过,做好事不要留名,否则很容易被没皮没脸之人缠上,我觉得很有道理,并且决定要听他的话。

夏富贵把我塞进背篓里,偷渡到了紫宸殿。

阿爹刚刚下了差,甫一见到女儿蹬蹬蹬地跑来,吓了一大跳,正要训斥我胡闹时,我小嘴一扁,哇地一声哭了。

幼年的我飞身扑到阿爹怀里,抽抽噎噎地拽着阿爹前襟道:“阿爹,哥哥他说谎,他骗缨缨!宫里明明一点也不好,又大又安静,我不喜欢这里……”

“……我好想阿娘啊,可哥哥说阿娘再也不会回来了。”

“……这次阿爹你好几天不回来,我还以为你和阿娘一起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不要缨缨了,我怕得要命,才偷偷跑进了宫里来……

“呜呜……我们回家吧。”

阿爹愣了愣,原本要教训我的手拍拍我的后背,小声道:“阿爹也很想阿娘,缨缨不要怕,阿爹不会走的……不会走……”

*

很多年后的今日,我又回想起了往事,想起来阿爹拍着我的背念叨着他不会去找我阿娘,说他会好好地陪着我,可没想到他还是去了,只留我一个人孤零零地被关在了内苑里。

我恨自己那天为什么要跑进宫,为什么要管李斯焱的闲事,如果我不说话,任那群内侍把李斯焱给打死了,那是不是我阿爹就能好好地活下来,婶子也不用当寡妇?

只可惜人生只有一次,没有人能预判命运的微笑和恶意。

几日后,李斯焱告诉我,他择定了温白璧为他的新皇后,明年秋天就举行封后大典,迎接她成为内苑新的女主人。

我点点头,在起居注里把这个事写了下来。

他眼中含笑,温柔道:“说起来,朕与温娘子还有几分渊源,朕幼时处境险恶,有一次被其他内侍抱团排挤,几人围殴朕一人,朕虽然略占上风,但还是受了伤,温娘子心善,送了朕一朵珠花,让朕拿着这个请大夫去。”

为了增强故事的可信度,他还特地珍重无比地从书阁里摸出了一个锦盒,锦盒里孤零零地躺着一朵小小的珠花。

——鎏金缠丝的便宜货,玉兰花的样式,可不就是当年我给他的那一个。

我看着这朵珠花,心里默默道了声放你娘的狗屁。

明明是他被打得半死不活,老娘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被他说成他一展雄风,美人送珠花当医药费……呵,男人。

我在心里放肆嘲笑他,嘴上还是不走心地恭维着:“哎呀,温娘子真是心善极了呢,和陛下般配得很,不过我那年好像也进过宫几次,倒是没碰到过温娘子。”

李斯焱讥诮道:“怎么,你想说朕遇见的不是温娘子,而是你吗?”

我笑眯眯道:“对呀,就是我。”

李斯焱懒洋洋道:“朕记得,送朕馒头的小娘子温柔可亲,还是个美人胚子,怎么可能是你呢。”

我回忆了一下我当时叉腰怒骂的情形,深深觉得李斯焱对温柔可亲有巨大的误解。

我看他的眼神多了两份同情:此人记忆错乱,明显是被揍糊涂了。

他又笑着道:“朕查过了当日进宫的记录,温娘子恰好随母亲安平郡主入宫拜见太后,朕派人去温家问过了她,她虽然记不太清细节了,却说确有此事。”

我皮笑肉不笑道:“如此甚好,恭喜陛下寻见昔日恩人。”

李斯焱端详着我,突然道:“你这是什么表情,朕有了皇后,你不替朕开心吗?”

我张了张嘴,本想讽刺他自作多情,死要面子,但仔细一想,何必呢,就让他被温白璧骗着吧,老话说得好:骗子配狗,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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