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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在一切开始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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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6月28日,下午4点,洛杉矶,西好莱坞,The Roxy俱乐部。

诺埃尔·盖勒格抬头看了一眼墙上属于乐队Inspiral Carpets的海报,那上面吉他手格雷厄姆·兰伯特的锅盖头傻得要命。这家伙今早还不停地检查自己的造型,说什么今天要有第4频道《The Word》的节目主持人来采访,就像是多看几眼镜子就能让他变帅一点似的。

诺埃尔有点酸唧唧地想着,坚决不肯承认自己曾经有段时间也顶着一头傻到要命的蘑菇锅盖头。

只是更卷一些。

蘑菇造型。

想到这里,诺埃尔突然喉咙发痒,想出去抽烟。

抽烟。出去抽。他转身向门口走去。

“酋长,你去哪儿?我们还有不少线路检查没做呢!”身后传来了其他巡团工作人员的喊话声。

“那是你们的工作!抓紧干活,别废话!”诺埃尔扭头大声吆喝了几句,随后就头也不回地走了。这就是为什么其他人都管他叫“酋长(老大)”,他太懒了,所以总把体力活推给音乐场地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底层巡团技工。

诺埃尔没仔细想过这个问题,但是他可能确实很擅长管理其他人,并且让他们替他完成艰苦的工作。

反正他总是能让乐队在上台前什么都不用担心,如果前一个演出乐队超时了,他会跳起来拿着麦克风大吼着让他们快点滚下台!他的乐队可以信任他。

跟着乐队到处巡演的生活很不错,至少对一个出生在曼彻斯特郊区伯纳奇的底层工人家庭的小子来说,这简直就是梦寐以求的生活了!他从每周薪水5磅做起,现在每周有350磅,还能跟着乐队全世界巡演,他去过阿根廷、德国、法国、日本之类的地方,还不止一两次。

这生活不能再好了,唯一的问题就是每次出入海关的时候他都得帮着乐队藏一些不好入境的物品。他不是担心这个,他只是在担心海关人员冰冷的手指。

诺埃尔想到了一些不好的回忆,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他躲在俱乐部门口附近的阴凉处,给自己点着了一支烟。这不是他常抽的本森与赫奇斯牌,而是在美国买的薄荷味万宝路。美式烤烟总是更甜一些,但他不讨厌这个味道。

当然,除去一切金钱和物质方面的原因,为乐队工作最大的好处就在于他能接触到真正的音乐界人士。在跟着乐队巡演的两年多里,他开始搞清楚音乐界是怎么运作的,尽管他现在还没碰到什么赏识他的大人物,但是他确实学到了不少东西。

他会一辈子做乐队的设备管理员吗?还是会升级成经理人或者别的什么职务?诺埃尔也不知道答案。他一直在弹吉他和写歌。Inspiral Carpets的吉他手格雷厄姆·兰伯特跟他在曼城乐队the Stone Roses的演出时相识,格雷厄姆在听过他的demo后鼓励他参加Inspiral Carpets主唱试镜,可他把试镜搞砸了,最后他们只给了他一份设备管理员的工作。

也许他不会做一辈子设备管理员,也许他会成为一个真正的职业吉他手或者词曲作者,他可以给其他人写歌,或者他可以拥有自己的乐队……

Inspiral Carpets的现任主唱汤姆今早还向记者吹嘘他们正在美国非常受欢迎,赚了不少钱什么的,这是屁话!

诺埃尔不屑地抽了一口烟。

Inspiral Carpets算是个不错的乐队,可他们还没好到能征服这帮傲慢的美国人。诺埃尔知道什么是好音乐,他对自己的判断有信心。

可怜的美国人甚至没听过石玫瑰,太可悲了!他们到底明不明白什么才是更好的音乐?他们只知道见鬼的Duran Duran!

诺埃尔一边酸丢丢地腹诽着,一边随便打量着眼前的街道和路过的行人,直到对面的一抹红色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那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红发女孩,她和她的金发同伴正在吃冰激凌。

她们是路过的吗?

她是路过的吗?

她穿着一条天蓝色的白色翻领娃娃裙,脚踩着一双白色的小皮鞋,头发被松垮垮地编成了发辫托在肩头,搭配着她的蓝色眼影,她看起来像是60年代的那种时髦女郎。

她很适合她裙子上的那种曼城蓝色。

他没法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她是那种应该印在海报上的女孩,在阳光下几乎闪闪发光。

乔琳完全没有意识到路的另一边正有人盯着她看,她只是在安静地同比安卡吃着冰激凌。最近她放暑假了,特意从纽约飞回来跟比安卡一起庆祝她的17岁生日。她们还没有决定好要做什么,只是漫无目的地在西好莱坞闲逛。

她的目光扫过了街对面的The Roxy俱乐部。它是家开了很久的摇滚俱乐部,总有些不错的乐队演出,老板阿德勒先生是她妈妈的朋友,她过去总去那儿玩。

门口公告牌上拼出了今晚演出乐队的名字——“Inspiral Carpets”。

“Inspiral Carpets?从没听过他们,”乔琳好奇地扭头看向比安卡,“你呢?”

“帕萨迪纳电台说他们是英国乐队。不知道他们到底怎么样。”

“英国乐队?到目前为止新的英国乐队都很无聊,”乔琳耸耸肩,“我还没发现什么好的乐队呢!至少没有一个像是the Kinks,更别提the Who了!”

“Pink Floyd呢?但他们也是60年代的乐队了。”

“他们的重点不在于他们是英国乐队,”乔琳耸耸肩,“《月之暗面》是在我出生那一年发行的呢!我爱他们!”

“你忘了披头士!”

“我都不需要提他们,不是吗?人人都知道他们到底有多重要,Pink Floyd都受他们影响,他们是永恒的先锋人物!但我们这个时代的英国乐队嘛……”乔琳耸了耸肩。

“所以我们到底要不要去看演出?”

“但我们还能买到票吗?The Roxy最多也就能卖三四百张票……他们不可能逊到连这么些票都卖不掉还来美国巡演。”

“乔,那个怪人是不是在盯着你看?”

“谁?”

“那个穿着浅蓝色格子衬衫的男人。The Roxy门口。”

乔琳顺着比安卡的目光看过去,那儿确实有个男人站着,他也确实在看她,他甚至都没有在同她对视的时候把目光移开!

尽管他一直盯着她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没感觉到被威胁,她只觉得有点怪。

她留意到了他胸前挂着的胸牌,瞬间意识到了他一定是乐队的人,很可能是随团的工作人员什么的。

“怪人!”乔琳把目光移开了,拉着比安卡快步走开了。

诺埃尔失望地看着她们离开,他知道自己一直盯着人家看到底有多古怪,可当他同那个红发姑娘对视的时候,他完全僵住了,甚至忘记礼貌性地把目光移开。

电流。火花。白日梦。时间停止。有人在他的心脏上扇了一巴掌。

她是女巫、森林女仙还是别的什么?

更像是公主。

诺埃尔叹了口气,知道自己只是看到了一次幸运的幻影。他按灭了烟,在原地又逗留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怅然若失地回到了俱乐部内继续工作了。

离开诺埃尔视线的乔琳没再想起那个奇怪的男人,尽管他确实在某种程度上给她留下了很特别的印象,但是她已经习惯被人盯着看了,不想过度思考每个盯着她看的男人。

乔琳和比安卡继续在街上闲逛,最后买了些衣服,又决定回返the Roxy俱乐部看看今晚能不能进去。

“如果尼古拉斯是今晚查票的人,我们就能进去,”乔琳耸耸肩,“如果尼古拉斯不在,好吧,我们就得找点别的事干了。”

比安卡耸耸肩,“或许我们能看看会不会有人临时转手一两张票。”

“看看今晚的运气吧!”

事实证明,她们今晚真的很不走运,相熟的俱乐部经理今天请了病假,替班经理不认识乔琳,门口也没有谁临时想要卖票。

乔琳有点沮丧地带着比安卡离开了门口,一个不出名的英国乐队或许没那么好,但总比什么都不干好多了。俱乐部里传出来的音乐声让她更沮丧了,现在她们都有点不知道接下来该去干什么。

诺埃尔正在俱乐部门口不远处偷懒。趁着巡演经理没发现他又偷溜了之前,他打算在门口抽一支烟再进去。

然后命运奖励了他的懒惰。

他又一次看到了那个红发女孩,以及她的同伴。

她们两显然都换了一套更适合在晚上行动的衣服。红发女孩穿着一件无袖黑色高领上衣和一条浅蓝色的破洞牛仔裤,披散着头发,画着烟熏妆,比白天看上去成熟性感了很多。

她们似乎没在门口买到票,而他如果再不走过去同她说话,他就是个百分之二百的傻子。

他不是傻子,不是吗?

但在他采取行动前,已经有人接近了女孩们。

“嗨,女士们,想去看乐队吗?我和我的朋友们可以帮你们个忙。”

老套的搭讪套路。

乔琳翻了个白眼,“不,谢谢,但是不用了。”

“来嘛,”卷发男人抬手拦住了她们,“别这么冷漠,像你们这么漂亮的小东西需要有人照顾。”

乔琳和比安卡同时警惕地望着他。乔琳一手伸进包里攥着胡椒喷雾,一边冷静地说:“先生,你最好让开。”

“如果我不呢?”卷发显然把这当成了一种好玩的游戏,没意识到乔琳已经在思考如何攻击他并逃跑了。

“喂!按女士们要求的做!让她们自己待着!”一个男人出声打断了他们的对峙。他有着非常厚重的外国口音。

他们同时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一个算不上高大的家伙走了过来。

哦,是那个粗眉毛的格子衫。

卷发显然没把他当回事,“哥们,逞英雄吗?”

“滚!女士们不想要你在这里!”格子衫同卷发对峙了起来。

乔琳有点意外前者看起来不算高大,可眼神却锐利得吓人,看起来随时能挥出一拳。

卷发退缩了,他张开双手显示自己的和平意图,“得了吧,哥们,别这么紧张,我会把她们留给你。”

没等诺埃尔说话,他就一溜烟消失了。这下诺埃尔反而尴尬了,那家伙最后那句话让他看起来也不像个好人。

好吧,他知道自己并不是传统上的好男孩,但他绝对不是个坏人。

他有点窘迫地看向乔琳,“嘿,你还好吗?”

乔琳略微松开了手里的胡椒喷雾,脸上的表情却还是冷冰冰的。她看着他的眼睛回答:“谢谢你,但我们不需要保护。”

她知道太多男人假装英雄救美,其实内心藏着的东西跟其他人在外表显露出来的一样邪恶。她希望他不是。可她不能冒险。

诺埃尔蒙头碰了个钉子,但他还是忍不住继续说:“我知道你觉得你自己能照顾好你自己,可……不管这么说,我很乐意提供帮助。”

乔琳翻了个白眼,“你根本不认识我,先生。”

诺埃尔点点头,含糊地说:“如果我们互相自我介绍了的话,就不算了,不是吗?”

乔琳笑了,“先生,谢谢你刚刚帮我,但你真的需要练习一下你的搭讪台词。不管怎么说,我们就要走了。”

“等一下,我没有任何恶意,你们想去看乐队,对吗?我跟乐队一起工作,我可以带你们去后台。”他甚至把他胸前挂着的后台通行证拿了出来,证明自己不是个骗子。

乔琳同比安卡对视了一眼,默契地达成了一致。

“听起来不错,我是乔安娜。”“我是贝拉。”

诺埃尔下意识地摸了摸后脑勺,“我是诺埃尔。”

他通常在面对女孩们时没有这么拘谨,朋友们都说他有的时候有点内敛,但足够风趣幽默,对女孩们有种奇怪的吸引力,可“乔安娜”完全让他失去了他的魔力,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走直线。

他听到女孩们在他身后的小声交谈和笑声了。

她们是不是在谈论他?

也许是今天上午喝的那瓶朗姆酒?见鬼,他是不是真的没在走直线?

“所以,诺埃尔,”乔琳假装咳嗽了一下,“你是英国人,对吧?”

“是,曼彻斯特,整个乐队都来自曼彻斯特。”

“就像是Bee Gees?”

“对。”诺埃尔有点惊讶她居然知道Bee Gess,70年代时他们曾经在美国非常流行,但现在的年轻人对过去的音乐知之甚少,可她甚至知道Bee Gees成员曾经长期住在曼城。

“好吧,我更喜欢早期的Bee Gees,但迪斯科音乐本身没什么问题,至少可以跳舞,对吧?”

诺埃尔简直要喜出望外了,她甚至喜欢的是早期的Bee Gees!

“没错,你没法找到比他们更好的和声,兄弟在同一支乐队里唱歌,那种声音的和谐度太棒了!”

乔琳点头赞同。但她随即有点犹豫地提问:“我知道巡团工作人员一般都很喜欢自己的乐队,可你觉得你的乐队怎么样?”

诺埃尔犹豫了一下,回答说:“他们还不错。但说真的,the Stone Roses才是曼城现在最好的乐队。”

“从没听过他们。”

“因为你是美国人。”

“不,这意味着他们不够好,如果他们够好的话,我会听过他们的名字!美国的流行音乐市场是全世界最成熟的……”

“你才听过几个英国乐队?”

“很多,Joy Division,New Order……”

“见鬼的New Order,他们是合成器流行乐队!你听过The Smiths吗?”

“不……”

他们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比安卡在一旁无聊地都要翻白眼了,她甚至不知道他们说的那些名字都是谁。她倒是一直知道乔琳很喜欢音乐,乔琳在纽约还有个高中同学组成的乐队呢!乔琳给她听过一些他们写的歌,事实上,它们真的还挺不错的!

诺埃尔真的借着乐队工作人员的身份把她们偷渡到了后台,还给她们找了个非常好的位置听歌,甚至还给了她们两罐啤酒。

乔琳不知道他是故意忽视了美国的饮酒年龄限制还是因为他是英国人,但她反正挺高兴不用想办法搞酒喝的。她们兴奋地享受着饮料和音乐,跟着节奏一起晃动身体,把所有烦恼都抛在脑后了。

演出结束后,诺埃尔不得不向她们告别,“嘿,我得去跟其他人一起打包设备……你们有什么计划吗?我们一会儿应该会有个派对。”

比安卡看了一眼手表,拉了拉乔琳的衣服,乔琳立刻收到了她的暗示。

“对不起,我们得回去了……不管怎么说,谢谢你。”

诺埃尔简直无法形容他的失望,他只能干巴巴地憋出两个词道别。

“好吧……再见。”

“嗯……再见。”

乔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也觉得有点失望,她只是朝他微笑了一下,随后就拉着比安卡转身准备离开了。

“乔安娜!”诺埃尔追了过来。

还好乔琳用这个化名已经有一阵了,她还知道他是在叫她。

“嗯?”

诺埃尔忐忑地说:“嗯……我们明天就要离开美国了,但是乐队十月份还会回来巡演……所以……你能给我你的电话号码吗?”

“你看起来似乎是个好人,”乔琳轻咬着下嘴唇,“但是,我现在不住在洛杉矶……而且,我今年才17岁。”

诺埃尔惊讶地扬起了眉毛,他知道她看起来很年轻,可他真的没想到她是未成年,她身上没有那种感觉。这下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简直像是有人在他脸上打了一巴掌。她会以为他是那种对未成年下手的变态吗?

乔琳耸耸肩,“所以……再见,谢谢你今晚的好意!”

“再见……”诺埃尔看着她们离开的身影,叹了口气。

等乔琳和比安卡刚走出俱乐部,她们就在门口碰到了一个熟人。

“乔!”

“罗德!”

“你怎么在这儿?”

“我回来找我的朋友玩!”

“天呐,这实在是……太巧了!你知道吗,我正想明天给你打电话呢!”

“干什么,想我了?”

“不,我们乐队的主唱兼节奏吉他手决定去上大学,现在我们需要一个歌手和一个节奏吉他手!或者一个能同时当吉他手和歌手的人!”

“可我在纽约,我不可能回洛杉矶参加乐队啊……”

————

1992年7月14日,下午5点,英格兰,曼彻斯特,Boardwalk俱乐部。

诺埃尔正在最后检查他的吉他放大器的线路,今晚他的乐队有一场正式演出。尽管算不上什么特别大的演出,但是他总是会认真检查他们设备,每次演出对他来说都很重要。

自从他结束了Inspiral Carpets乐队的巡演工作后,他回到了家乡曼彻斯特。但他的生活已经同过去完全不同了,小他5岁的弟弟利亚姆居然有了一支乐队。

准确的说,前不久还在领救济金的利亚姆在一支业余乐队那儿找到了一份主唱的工作。尽管没有唱片公司合同的乐队算不上正经工作,但是利亚姆仍然有了一支乐队。

这支乐队实际上是由外号Bonehead的保罗·亚瑟斯和外号Guigsy的保罗·麦奎根一块组建的,他们后来又招募了鼓手托尼·麦卡罗和歌手克里斯·赫顿。

显然,克里斯不够好,这支叫做The Rain的乐队濒临解散。然后早就认识利亚姆的Bonehead发现了利亚姆唱歌很好听,刚好利亚姆也想当歌手,所以他们一拍即合,利亚姆成了主唱。利亚姆随即把乐队的名字改成了“绿洲”。

诺埃尔后来被邀请去了绿洲在Boardwalk俱乐部的首次演出,利亚姆想让诺埃尔来做绿洲的乐队经理。在那次演出后,诺埃尔就被自己小5岁的弟弟的表现惊呆了,他从没想过这孩子已经长大了,甚至还这么有天赋!

他兴奋地要命,到处跟朋友说他们会火!但当利亚姆来问他的时候,他告诉利亚姆他们烂透了,除非他们让他加入乐队,并且全部唱他写的歌,否则他们不会成功的!

坦白说,尽管大话喊了出去,但是诺埃尔也不知道他们到底会不会成功。可他真的非常努力,整个乐队都非常努力,他们一周五天都会定时排练,他写了一些不错的歌,利亚姆的声音非常好,有两家唱片公司已经提出要签下他们……

但这还不够好!他写了首歌叫《摇滚明星》,但是冲着酒吧里的几十个醉鬼和一条狗唱“今晚我是摇滚明星”显然算不上名副其实!

他知道自己正在积蓄力量,等待机会,如果石玫瑰那样的乐队能取得成功,那么他们也一定能行。

绿洲会是他们这个年代的Sex Pistols,他坚信这一点。

检查完线路后,诺埃尔回到了更衣室。他发现乐队的所有人都正围着那台破烂的旧电视盯着看,里面传来了一阵不错的吉他独奏声。

“你们看什么呢?”

利亚姆头也不回地说:“《The Word》,一个新出道的美国乐队。主唱真的很靓!”

“什么?让我看看!”人们自然而然地给“酋长”让开了一个位置。

托尼咂着嘴说:“她是很漂亮,对吧?更关键的是,她真的会表演!”

诺埃尔盯着屏幕中央眼熟的女孩,陷入了沉默。他自从那天后就很少再想到她,他甚至都记不清他们到底都聊了些什么,坦白说,他们也没聊多少,可他还是一下子就认出了她。

这不可能……见鬼!

他几乎咬到了他自己的舌头。

在两首歌后,主持人开始采访这个名叫紫色天鹅绒的新乐队,要求他们自我介绍一下。

红发女孩露出了一个漂亮笑容,“嗨,我是紫色天鹅绒的乔琳·阿普尔比,我是歌手,我同时负责弹节奏吉他。”

乔琳?

乔安娜?

显然前者才是她的真名!

这个厚脸皮的小骗子!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突然很想加更,所以……

阅前提示:本篇番外故事时间线是正文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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