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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吐火罗巨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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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光哨所】

漫漫黄沙,咫尺便是天涯。

如此远离人烟之地,出现凶怪猛兽也并非怪事。慢说是那死亡之海,就是鬼市里,恢恑憰怪的走兽们都数不尽数,待灵风卫们讲完那沙地巨虫的怪异,大傻当即就联想到了一物。

“吐火罗蟒?”风歌问道。

“是的。”大傻解释,“鬼市中有一群吐火罗来的驯兽人,专门饲养当地特有的吐火罗蟒,此些蟒体型庞大,直立之后的长度,与那成年男子的身长有过之而不及,虽说没有三丈之高,但与寻常蟒类想比,也算是巨物了。”

“但蟒和虫还是有所不同的吧。”穹翼质问道,“你这个鬼市舞伎可有听说过?”

风歌摇摇头,比起引渡人,舞伎的消息源自是弱些。

“这些吐火罗蟒会闻音起舞,甚是有趣,时不时会有各地来的大户人家观看它们的表演,因出演价格极其昂贵,故知道的人并不多。”

“还有人看这种怪物表演?”桃香纳闷,蟒蛇一类,光想想就可怖恶心,怎么还会有人专门花钱看它们啊。

“天下之大,怀有异志的人并不少见。”

李森牙捋了捋了自己的白须:“虽说二者不尽相同,但多少算是有了些线索,可以去调查一下这吐火罗蟒。不必急着立马就能探查到巨虫的踪迹,若是能了解到,是如何将这些异兽养育得如此巨大,也是善事。”

动身准备离开萤光哨所,桃香还有些不舍,少女被这般光怪陆离的景象,勾引了十足的好奇心,尤其是参天黄金胡杨还有那胡杨树下的李花语,初醒时以为是死后幻境,便不觉得震惊,得知是现实后,就感觉自己十六年的人生都被蒙在密封的鼓里,不被锤破的话永远见不到外边的天日。

那现在,算是被锤破了吗?

风歌与大傻桃香一同动身前往鬼市,灵风卫们的外界探查工作基本是由自己负责,一是自己是他们几人中,样貌算是与人最接近的,二是风歌处事缜密,不像某只只知道在天上蹦跶的臭鸟,干啥都靠不住。

“穹翼。”李森牙望着三人离开萤光哨所的身影,“你我去一趟都护府吧。”

骑上快马返程,兴许是受了那萤光哨所的影响,大傻意外觉得这马儿要比平常更快更迅猛,那黄金胡杨能治愈狄桃香,说不准也能给这些四脚野兽们一些赐福。而于自己而言,明明一夜未眠,当下却要比来时更加精神,看来李森牙所言阿芙与人的联系,并非胡诌八扯。

桃香因身着襦裙,自是不便驾马,于是和风歌同乘一匹。一路上搂着风歌的柳腰,不由得心中感叹这姑娘的身材,自己哪怕是饿了十天半把月都到不了如此细腰,难不成是因那黄金胡杨?兴许自己要是在那多住些时日,也能去鬼市当个伎魁。

【漠海鬼市】

日近巳正,三人来到了那漠海鬼市的地下入口前,安置好马匹后,就顺着那冗长阶梯下至鬼市。再度来到这喧闹的地下城郭,桃香不比初见时的新奇,显得有些乏味,最近所闻所见超乎常理之事太多,少女的心智似乎成长了些。

一旁的风歌为了不被他人认出伎魁的身份,在自己兜帽下里三层外三层地裹了数道面纱,还把红发给盘在了兜帽下,乍一看简直就是大食来的妇道人家,但那高挑的身材和典雅的气质,还是不由地会引起路人的回头。

“哟,大傻。”还是那位天竺商人,见到那邋遢毛发和质朴的面具,就知道又是引渡人来生意了,“这回还带了个大食人?”

“呃……是。”大傻答道,“正欲去找那吐火罗驯兽人呢。”

“哟看巨蟒表演啊。”天竺商人反应倒也很快,从自己摊位后的包囊中掏出一个小玩意儿,“二位,看那巨蟒的话,我这可有好东西,看这个摇鼓铃,要知道那巨蟒可是闻音起舞,您只要轻摇此鼓,定能让那巨蟒服服帖帖的,跟着您的手势做各种滑稽动作,要价二十两,您看如何?”

“二十两?”桃香嗤笑,不忍反讽道,“就这个一看就是廉价次品的破烂,就要二十两?”

见这小姑娘开口便如此盛气凌人,天竺商人倒也不气,还是贯彻自己商人的良好形象:“小姐,那吐火罗蛇舞不比这二十两高上数倍?那玩意儿可是一次性,看过就没了,您买了这摇鼓铃可是一劳永逸,今后再来还能接着用。”

“阿丹郎,今日二位客人的行程较满,就先不在此闲逛了,改日若得空,再来您这店铺好好选购些新奇玩意儿。”大傻作礼请离。

告别天竺商贩,后边那些推销自家商品的店家也一并略过,径直来到了那吐火罗驯兽人的营生前。那是一个紫色牙帐,桃香还是头回见到有紫色的牙帐,似乎是那店家知道这牙帐染色不易,整个牙帐要比周围其他店铺更加精致干净些。

径直走进那牙帐之内,早已有贵客观看那吐火罗蟒的表演,只见吐火罗人口中含着一长柄乐器,任凭那八尺多长的巨蟒盘旋于其身上,那巨蟒时而吐信,时而露出獠牙,面相凶恶吓人,但吐火罗驯兽人脸上毫无惧色,甚至一边还拿闲置的手去抚触巨蟒的脑袋。随着那胡曲逐渐迈向高潮,那巨蟒竟张开血口生吞了吐火罗人的脑袋,顿时吓得在场所有看客们一惊,包括桃香,而那吐火罗人却镇定自若,即便脑袋已经在那蛇口里,下身依旧随着胡曲起舞,肆意摇曳,最终曲毕,那巨蟒的巨口也脱离吐火罗人的脑袋,那脑壳竟完好无损,半点血渍都不曾见着。

顿时现场掌声雷动,叫好声不绝于耳。

“还真的挺有趣。”长安城内也有舞蛇的表演,却不曾有如此大胆的表演方式,而且就算真想演,那蛇的尺寸也不够吞下脑袋的。

那些本是坐在看台处的客人们,纷纷在表演结束后,去到舞台处,掏钱请求与那吐火罗巨蟒互动,桃香清楚地看到,那些客人们出手阔绰,光一个人就丢了几十两纹银,好家伙这一来一去,少说这吐火罗人也赚了上百两了,当初大傻说市集分三六九等,自己还不信,这下算是明白,这漠海鬼市着实是富人们撒钱讨乐子的极佳场所。

“人傻钱多。”桃香不屑。

“狄小姐不想试试吗?”风歌问道。

“我……我才不想试呢!”其实桃香心底里还是有一丝好奇,但大小姐的清高自持以及对蛇的天然恐惧,抵挡了她的冲动。

“我想试试。”风歌说罢,就走进前去。

“诶!?”

只见风歌从腰间掏出银两,递给那吐火罗人。那巨蟒似乎也会来事,看钱到位了立马张开血口,一下就生吞了风歌的脑袋,桃香在一旁看得心惊肉跳,既是害怕,又是止不住的好奇。

待风歌体验结束,桃香就兴奋地发问:“那蛇口里什么感觉?”

“很臭。”风歌言简意赅。

待所有客人们都钻一遍那蛇口,大傻也就上前和吐火罗人打招呼。二人似乎也是旧相识,一番谈笑风生皆是叙旧,丝毫没有提那巨虫之事。

“喂喂喂,你是不是忘了什么?”桃香点醒大傻,示意赶紧询问正事。

鬼市行事,不能上来就开门见山,嘘寒问暖是交流常态,溜须拍马是必备话术。狄桃香最为京中名门小姐,自是不懂这规矩,大傻知道与她再多解释也是徒劳,便置之不理,继续与那吐火罗人交谈。

见荒郊野人不理会自己,桃香顿时嘟起了嘴,大小姐脾气立马就上来了。好在身边有风歌制止,作为常在鬼市活动的舞伎,对于这里特有的客套还是熟知于心的,现在宜缓不宜急,让大傻先跟那吐火罗人拉近些交情吧,也不差这一点时间。

“可知近期那死亡之海里,曾有出现过巨虫?”大傻终于问道了关键,桃香本来快不耐烦到跺脚了。

“巨虫?不曾听说。”那吐火罗人满脸疑惑,“莫不是怀疑那巨虫和某这吐火罗巨蟒有所联系?”

“尚不明了,目前还在调查。”

“您是在帮田刺史查案吗?”吐火罗人问道。

“算是吧。”

言谈到此,那吐火罗人面露难色,似乎有些难言之隐。

风歌率先察觉到了异样,赶忙又从腰间掏出银两,暗自递到大傻手上。大傻心下一惊,不曾想这异国胡姬竟如此深谙鬼市套路,自己这引渡人都还没反应过来,她就已经备好了。

事不宜迟,大傻也将这银两塞到吐火罗人手中,说道:“还望相助。”

见对方会来事,那吐火罗人也便不再嘴硬,先是叹了口气,再低声回道:“实际上,刚听到那关于巨虫的描述,某顿时想到的是某的阿兄。”

“阿兄?”

“与某所养之巨蟒不同,某的阿兄所饲巨蟒,体型要比某这更大些,其头部长有尖刺,身着鳞片,双眸大如琥珀,利齿阔如刀剑,可在转瞬间将七尺大汉生吞啃咬,当场毙命。”那吐火罗人描述道。

听这描述,倒却是与那巨虫的特征有些近似。

“我们吐火罗养此巨蟒,是从还未破蛋时,便开始精心照料,因此那些新生之蟒都较通人性,不会伤人,也就可拿来演出。而我阿兄所饲之蟒,是从一块被称为炙岩地的地方捕捉而来,相当有野性,见到活物就咬,故而多作攻击伤人之用。”那吐火罗人继续说,“我阿兄早年,做过胡匪,用这巨蟒打家劫舍,谋财害命。”

“胡匪……”桃香听到这个词顿感浑身不适,昨夜的惨剧依旧记忆犹新。

风歌思忖着,想来昨夜救桃香时,也是先遇胡匪,在撞巨虫,难不成真是有胡匪在饲养这些巨虫,用来打劫掳掠吗?

“但是我阿兄,已经被那兴西侯招安了,现在可是正儿八经的鬼市护商队成员。”提到这里,那吐火罗人不由得挺起胸膛,“杀人买卖早就不干了,不知道这炙岩地的巨蟒还是否养得。”

“鬼市护商队?”桃香又听到了一个陌生名词。

“顾名思义,就是保护鬼市商贾的护卫队。”大傻解释。

商人与农民不同,需要各地跑动,一旦走到那人迹罕至的地方,难说不会遇上什么胡匪猛兽,届时则需要江湖上一些能人异士来保驾护航,鬼市规模能做大至此,这护商队也算是功不可没。

“还有,你说被谁招安?”桃香对于这人名啊,称谓啊,敏感度极高。

“兴西侯啊,小姐,你来这凉州地界,你还不知道兴西侯?”吐火罗人诧异。

桃香自是知道那兴西侯武知齐,但作为这凉州陇右最大的武姓王侯,居然也和这鬼市有关系?

大傻轻捻自己络腮须,有所思忖。

走出牙帐,三人开始思考下一步的打算。既然已然知晓那驯兽人的阿兄似乎饲养着体型类似巨虫的吐火罗蟒,他那自然是需要去调查的,大傻准备立刻动身前往那护商队营,找那个吐火罗人问个究竟。

“这个兴西侯,和鬼市有什么关系?”桃香倒是把关注点放到了别的地方,对她而言,那些王侯官吏的贪腐,远比调查怪兽更加重要,这也是她的本职领域。

“我或多或少也听说过兴西侯。”风歌说道,“听闻那兴西侯与这鬼市关系牢不可分,若是无他,这鬼市也就不复存在了。”

“这鬼市还是他给搞的?”桃香眉头一紧,按永徽律,不论官爵职级大小,皆不允私自经商,这兴西侯竟背着朝廷建立如此庞大的鬼市市集,难怪要这般设在地下,需着面具掩盖真容,都是为了逃避朝廷耳目,看来这凉州乱局多半与这兴西侯脱不了干系。

“这个兴西侯,不该好好查查吗?”桃香对着二人说道,“光是这参与经商买卖这一条,就足以……”

“可据小某所知,这兴西侯并未直接参与鬼市经营。”大傻打断道,“再加上他在鬼市商众中的口碑一向很好,不像是会去筹划如此凶案之人。”

“自己经商贪污的证据要被发现了,难道不会狗急跳墙痛下杀手吗?”桃香接着反问。

大傻没有立刻回复桃香,还是反复捻着胡须思忖。

桃香见大傻迟疑,便拿出质问的语气:“你不会跟那兴西侯也有什么利益往来吧?”

桃香自知大傻是田允栽培的引渡人,若他跟兴西侯有牵扯,那田允定然也有来往,这样的话,整个凉州几乎从上到下都烂透了。

“小某区区一介引渡人,侯门高贵怕还高攀不上。”

“哦是吗?”桃香还是深表怀疑,打算激一激他,“既然如此,你与我一同去好好查查那兴西侯如何?”

桃香又是这般冲动急躁,大傻知道如果此时劝诫于她,找骂不说,还会惹得一身嫌疑,甚至殃及田刺史。

“当下还有巨虫一事需要尽快调查,如此突然转头去调查一位武姓侯爵并不妥当。”大傻看向风歌,希望得到她的支持。

风歌点点头。

“但正如狄小姐所说,兴西侯也确有杀害朝廷督查的动机。”先把自己当下态度讲明白的同时,也给桃香一个台阶下,“要说这个鬼市,谁和兴西侯来往最为密切,谁最了解兴西侯,那定是绯言馆何中和何掌柜,小某立刻手书一封,狄小姐可携此物,去找那何掌柜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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