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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7章 今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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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源起

据历史文献记载,“哥特式”(Gothic)这个词来自“哥特”(Goths),而“哥特”是生活在罗马帝国东北边界的一个日耳曼部落。长期以来,“哥特”与罗马帝国边界纠纷不断。公元376年,该部落开始联合其他部落向罗马帝国大举进攻,并于410年攻克罗马,在城内大肆掠夺,无恶不作。从那以后,“哥特”便有了“掠夺、野蛮”的含义,虽说他们后来撤离了罗马,在法兰西和意大利建立了自己的王国。自公元6世纪起,“哥特”的含义逐步有了扩展,人们开始用它来泛指日耳曼所有部落,其中包括449年以后定居在英格兰的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而“哥特式”也成为指代中世纪欧洲文化的一个术语。但这时,“哥特式”还没有摆脱“掠夺、野蛮”的含义。这可从“中世纪”(公元7世纪至13世纪)被称为“黑暗时代”(the Dark Ages)得到见证。当时的英国评论家内森·德雷克即有这样的评论话语:“欧洲基督教黑暗时代是以粗暴、凶残的征服者的野蛮和无知为特征的。”到了公元18世纪,“哥特式”依旧保留着“野蛮”的词义。据这个时候问世的塞缪尔·约翰逊编撰的《英语词典》所下的定义,“哥特”这个词仍旧表示“未开化者,缺乏一般知识者,野蛮人”。

哥特式小说起源于18世纪后期的英国,开山鼻祖是霍勒斯·沃波尔。他的《奥特兰托城堡》创立了早期古典哥特式小说的模式。哥特式小说的出现,既与当时英国墓园派诗人的“哥特式”情结有关,也与埃德蒙·伯克(EdmundBurke,1729—1797)的“哥特式”美学标准有联系。此外,它还借鉴了理查森的《克拉丽莎》的“女郎一恶棍”这一对立模式。这种小说问世不久,即引起克拉拉·里夫(Clara Reeve,1729—1807)、索菲娅·李(SophiaLee,1750—1824)、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等许多人仿效,成为最流行的体裁,并迅速从英国扩展到整个欧美。至18世纪90年代,哥特式小说逐渐演化成两个分支。一个分支是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坚持传统的手段,并在此基础上融入病态的邪恶,以增加神秘、恐怖的效果,如马修·刘易斯(Matthew Lewis,1775—1818)的《僧人》(The Monk,1795)。另一个分支是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保留古堡场景,但抛弃过分的神秘成分和极度的恐怖气氛,使故事得出合乎逻辑的解释,如安·拉德克利夫(Ann Radcliffe,1764—1823)的《尤道弗的奥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2]在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有萨莉·伍德(Sally Wood,1759—1855)和伊萨克·米契尔(Isaac Mitchell,1759—1812)。前者以18世纪的法国和西班牙为背景,创作了《朱莉亚》(Julia,1800)等一系列知名的哥特式小说。后者以哥特式小说《庇护所》(The Asylum,1804)闻名。这两个分支对美国都有影响。在美国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是查尔斯·布朗(Charles Brown,1771—1810)。他的《威兰》(Wieland,1798)等一系列恐怖哥特式小说以阴郁的色调和神秘的气氛,极为传神地描述了主人公的恐惧心理,对后世的严肃小说家影响很大。

——以上内容引用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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