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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chapter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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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明溪。”顾屿澄开口,声音止在这里。

“嗯?”叶明溪回眸,才发现他忽然逼近她身前,那双深邃的琥珀眸近在咫尺。顾屿澄看着她的眼睛,目光很认真,想要从她眼中直抵心底似的,想要挖出她在想些什么。

叶明溪捕捉到,顾屿澄的眼神和刚才不一样了。

依旧温柔,但在她说完那句话后,他原本澄澈的眼底多了什么东西,叶明溪没有看清。几分钟后,她才意识到,是跳动的火焰。

她小时候在川城乡下守灵,冬夜冷得要命,大家只能在坝子里烤火。火焰跳动不歇,毫无规律地往上蹿,带着股癫狂的疯劲儿。如同现在的顾屿澄。

叶明溪一下觉得心慌,想要躲避,却发现自己本身就缩在轿车靠背的角落,他一靠过来,她就无处可藏。

那股冷香再度将她包围,气息从鼻腔到嗅球,霸占她每一个嗅觉细胞。

她咽了口唾沫,喉头慌乱地动了一下,顾屿澄注意到了,手指节轻轻抬起,划过她的喉咙。叶明溪很瘦,喉咙能清晰摸到微微凸出的骨节,与他的指节相撞。

有点疼。

咽喉,人体最脆弱的器官之一,哪怕最轻微的触碰,都能带来极为强烈的反馈。

叶明溪眼睛一下子睁大,与顾屿澄对视,她心里本来就难受,委屈的情绪悄无声息蔓延至铺满眼底。

“别哭。”顾屿澄手指扣住她的后脑,身子向前倾,温柔触向她的眼角,从她左眼的那颗泪痣开始,再向下,触到她的唇。循序渐进。

叶明溪还睁着眼,她只看见他的瞳孔离她越来越近,原本还能看清琥珀眸中的漂亮纹路,看见眸中自己的倒影,再离得近一点,就变得一片模糊,什么也看不见了。

睫毛颤抖时,几乎勾过对方的睫毛,有点痒,于是干脆闭上眼。

……

车里开着空调,温度不冷不热,刚好合适。车窗贴着防窥膜,隔绝暖色的夕阳,后车厢里只剩下黯淡灯光。隔音板彻底隔绝与前座的声音,迈巴赫的引擎声很稳,不似保时捷那般引人注意,音响不知什么时候停了,叶明溪只听得到交错的呼吸声。

嘴唇有点痛,锈腥味沿着舌尖在口腔中扩散开,分不出究竟是谁的血。

在今天之前,叶明溪一直觉得顾屿澄像一只乖顺的狼狗,认识这么久以来,她说什么,他就听话做什么,甚至会压低声音在她耳边发出“woof”的轻吠。

但叶明溪同样一直清楚,顾屿澄绝不可能如他表现得那般乖巧无害。

今天他撕破了伪装。

顾屿澄乖顺温和的壳子下藏着的那颗心,是疯的。

叶明溪看得出来,他是真的想要安慰她,想要她别难过,想要止住她眼角浸出的那几滴泪。但他的动作在说着截然不同的话,像一匹癫狂的野兽,想要将珍宝独占。

这会儿,叶明溪却不觉得怕了。

因为她也做出了一模一样的回应,短暂地失去理智,她比顾屿澄更疯。

汽车稳当地前行。

最后是叶明溪猛地推开顾屿澄,男人手指还搭在她的背上,他抬眸看她,胸腹起伏喘着气,唇边挂着一丝血渍,还有口红的印记,衬在他白皙肌肤上。叶明溪去摸他的唇,指腹摁过柔软裂痕,她忽然就笑了。

“顾屿澄……”叶明溪埋头倒在顾屿澄怀中,大口呼吸那股迷人的冷香,笑得肩膀微微颤抖。

顾屿澄由着她笑。

好一会儿,叶明溪终于笑够了,埋头枕到顾屿澄的腿上,双手有意无意地搭着他的腰,她缓缓说:“我刚才……提起前男友的时候,我的确很难过。我在想,自己是不是一个很差劲的人。”

“不是。”顾屿澄立刻说。

他的声音微沉,语气是不可置疑的坚定。

叶明溪埋着脑袋,呼口气,话题急转直下:“帮我扣一下。”

车厢里安静一瞬。

顾屿澄没出声,叶明溪等了片刻,听见衣物窸窣声。指腹从下往上摸索,在脊椎上带起一串颤栗。叶明溪就那么松软地躺着,一动没动,直到内衣扣再度扣上,那双手听话地退了出去。

叶明溪翻个身,从下往上与顾屿澄对视,这会儿他眸中癫狂火焰已经熄灭,只剩下无边的温柔,从这个角度看,仿佛闪烁着星光。叶明溪牵住他的手,轻声说:“我也觉得不是。”

她也觉得,她才不是一个差劲的人。

顾屿澄轻笑,手指抚过她的脸,指尖勾起发丝:“累吗?要不要睡一会儿?”

“不要。”叶明溪闭眼眯了片刻,坐起身来,“到底在哪儿吃饭呢,时间还够我睡一觉的?”

“秘密。”顾屿澄说,“或者说惊喜。”

“行吧。”

叶明溪“啧”一声,转身去找自己的包,她刚一动,顾屿澄就已经把包递上来了。她翻出湿纸巾擦干唇边的痕迹,湿巾擦过唇角,染上一层红,再擦过伤口时,还有点点疼。

叶明溪突然踹了顾屿澄一脚:“都怪你。”

顾屿澄正撑着下巴安静盯着她,被踹得茫然眨巴眼,下意识就说:“对不起。”

他脸上也好不到哪儿去。

叶明溪涂好口红,递了张湿纸巾给他,递到一半又反悔了,干脆自己拆开湿巾,帮他擦掉蹭在皮肤上的那点口红与血渍。

叶明溪手上的伤早已愈合,脖颈上的那点儿痕迹也不知不觉消失了。其实前些天,叶明溪忙工作的时候,压根忘了创可贴这事儿,根本就没有人注意到。

汽车一路开到了城南的郊区,这一片是除了城中以外,海城出了名的富人区。大片的土地被挖成人工湖,据说从旁边大平层顶楼的无边泳池俯瞰湖景,都看不到尽头。

湖边打造成生态公园,各类植物层层叠叠地铺开,春日的气息浓郁。

叶明溪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她是这座公园的常客,这么好的景观,最适合出外景。叶明溪甚至能给顾屿澄介绍,哪条小路通向哪里,路的尽头是怎样的风景,哪里可以看到最美的湖景……

但叶明溪的确是第一次来这里吃饭。

饭店在湖心岛上,还得坐游艇上岛。叶明溪坐在顾屿澄身侧,探出半颗脑袋,看水花噗噗地往两边涌。顾屿澄揽着她的肩膀,把她拉了回来:“危险。”

叶明溪叹口气:“可惜把相机忘在你车上了,这么漂亮的湖景,不拍下来真是可惜。”

顾屿澄被她逗笑了,这时他一手搂在她肩上,一手搭在游艇座位的背靠上,翘起腿,笑得轻浮,像个玩世不恭的公子哥。叶明溪以为他要调侃她,说她和他一块儿吃饭都不认真,满脑子只想着工作。

可是他没有,他看着叶明溪,浓密的睫毛往下敛,盖住眸中柔软笑意。他只问:

“回去拿吗?”

叶明溪被他问得怔了片刻,差点咬到自己舌头,她摇摇头:“算了。”

“嗯。”顾屿澄几乎是从鼻腔里哼出这一声,笑意懒散。

离开游艇时,顾屿澄牵住了她的手,然后很自然地再没有放开,一路走到了餐厅里。

这是家鲍鱼火锅,大厅里很幽静,暖色系的灯光洒满餐厅。穿过过道,只有靠窗处摆了三张桌子。顾屿澄已经预定好了,他们坐在中间那桌。

落地窗外就是广阔的湖景,最后一丝夕阳洒在湖面上,湖边的灯光已经亮起,缠绕在树上的橘色彩灯,与夕阳一起映在湖面上。火树银花,也不过如此。

叶明溪看得惊叹。

她喜欢自然风光,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往往震撼人心,但很多时候,她同样会被人类造景所吸引。她喜欢一望无际的大自然,也喜欢洒满霓虹灯光的赛博城市。

“等天完全黑了,灯光会更好看一些。”顾屿澄坐在桌对面,没有看菜单,看着叶明溪的脸。

“你经常来这儿吗?”叶明溪问他。

顾屿澄:“偶尔。”

叶明溪:“和……”

顾屿澄:“和生意伙伴一起,但我总觉得,这么美的景色用来谈生意,真是太浪费了。”

那么用来谈恋爱就不浪费了么?

叶明溪差点就问出了口。

没有问是因为,叶明溪听见身后传来笑盈盈的女声,那人热切地招呼:“哎呀阿屿,真是好久不见。圈里这些小辈就你最忙了,整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今天怎么有空来享受了?”

坐在湖景边,吃着鲍鱼火锅,怎么看都是在享受。

女人脚步声越来越近,高跟鞋“哒哒哒”,停在叶明溪身侧。叶明溪闻到一股浓郁的香水味,很浓,让人立刻就能记住的花香,却不刺鼻。

她快要靠到叶明溪的椅背上,长发垂下,是深棕色的大波浪卷。女人穿着件黑风衣,手腕露在袖口外,几只手指上都戴着戒指,钻石、绿宝石,贵气逼人。

“三姨,”顾屿澄眉眼微微弯起,他笑起来,桃花眼尾微微往上翘,总给人一种轻佻的感觉,但又不让人觉得讨厌,尤其是面对长辈,还有几分乖巧,他拖着声音,懒懒散散,“我这不才出差回来吗,在外边累死累活,不得回来好好休息?”

“你说得是,阿屿你这孩子工作起来就不要命,是该好好休息。”女人与顾屿澄握过手,手指顺势就落在叶明溪的肩膀上,像是才察觉到她一般,“这姑娘是?”

女人声音带着知性的温柔。

叶明溪睫毛颤了颤。

她不是一个喜欢社交的人,但她并不厌恶社交,人像摄影和商业摄影,说白了算是半个服务行业,要接触的人多了去。但她的确不喜欢和这样一个女人打交道——

女人谈吐温柔,言行举止中透着成熟的知性美,每个动作都计算好了般,绝不让人感觉尴尬。可叶明溪在摄影这一行混久了,对人际也就愈发敏锐,什么样的人是装的,什么样的人是真心的,她一眼就能感知到。

就比如,顾屿澄对她的温柔是发自内心。

而这个女人是在表演,表演得恰到好处。

或者说,不止是这女人,顾屿澄在这女人面前恰到好处的乖巧,同样是装出来的。顾屿澄的圈子里,大抵都是这么些人,所有人都戴着虚与委蛇的面具。

叶明溪不喜欢戴面具。

“我女朋友。”顾屿澄轻描淡写,在叶明溪心里炸出一道惊雷。

女人也明显吃惊:“阿屿竟然谈朋友啦?”

叶明溪心中雷声还未消散,顾屿澄已经岔开话题:“三姨今天也有空来消遣?”

“消遣什么,应酬罢了。”女人是个人精,见顾屿澄没有把叶明溪介绍给她的意思,也就不再多问,寒暄几句就与他道别,沿着过道走进包厢。

……

女人走了。

顾屿澄本来想向叶明溪解释几句,但叶明溪这会儿正低着头认真看菜单,压根没有向他询问的意思。叶明溪表现得很明显,她不想融入他的圈子,至少现在不想,所以他刚才没有正式向顾三姨介绍叶明溪。他张了张唇,把即将说出口的话吞了回去。

菜单有两式,一种是厚厚的纸质菜单本,一种是包着牛皮套的pad。叶明溪在看pad,她的注意力被食物的价格吸引,如果对面坐的不是顾屿澄,她大概已经吐槽出声——

这家餐厅,他们明明可以抢。

看了半天,叶明溪的pad都没动一下,她看向顾屿澄:“你点吧。”

“行。”顾屿澄没有推脱。

叶明溪看见购物车里价格不断上涨,四位数、五位数。一顿饭,够她更新一次装备。奢侈得过头。她倒想知道,这么一顿天价火锅,能有多好吃。

事实证明,的确很好吃。

之后叶明溪大半的注意力都在吃上。

说是鲍鱼火锅,其实是汤锅,听说是专程从道教名山里运来的泉水,熬煮成浓郁鸡汤。舀一碗汤,泡一小块油条,汤汁从油条中溢出来,带着很淡的奶香。

叶明溪连喝了两碗汤。

喝完汤,主菜也煮好了。叶明溪在之后两小时里,吃到了这辈子吃过的最甜的虾肉,咬开q弹的虾身,甜味是慢慢抿出来的,甘甜的味道充斥整个口腔,却不腻。

然后是肥牛片,叶明溪吃过很多次肥牛,但她第一次吃到这么有肉味的肥牛,咬一口,肉香混合着汤底的香味,肥得恰到好处,带来一丝劲道口感。

临到吃完,叶明溪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

这钱花得还真挺值。

转而叶明溪又笑着摇摇头,完了,她的价值观被金钱腐蚀了。

天渐渐黑了,再从窗户里望出去,果然别有一番风景。火树银花愈加灿烂,河对面的高楼被勾勒出一条条规律的银色线条。湖边的走道上投影着朦朦胧胧的雾蓝色灯光,缓缓摇曳。

而且,大堂里虽然摆了三张桌子,但只有他们这一桌坐了人。叶明溪吃到后面突然意识到,另外两桌大概只是点缀。餐厅里放着静雅的背景音乐,配着窗外夜色,舒缓到了骨子里。

叶明溪忽然就明白了,纸醉金迷四个字,原来不止是堆砌到极致的奢华,它同样可以是淡雅的。

吃饭时,两人话都不多,叶明溪时不时就发一会儿呆。想起顾屿澄刚才的那句“女朋友”,又迅速将其抛之脑后,胡乱想些别的。

她在晋江看到的言情小说里,霸总男主角带着女主去高档餐厅吃饭时,都会十分照顾女主角,帮女主铺好餐巾,替女主夹菜。

但现实截然相反,服务员很有分寸地守在桌侧,不会刻意出现在顾客的视野中,但在顾客需要时一定会第一时间赶到,铺餐巾、舀汤、夹菜,甚至中途叶明溪的手机不小心掉在地上,她还没反应过来,服务员就已经替她捡起来擦干净,放回原位。

顾屿澄压根就没丁点儿表现的机会,所以这顿饭吃得很纯粹。

一顿饭快到尾声。

叶明溪吃得撑,撑着下巴看夜景,走廊尽头的包厢门在这时被推开,刚才那女人踩着高跟走出来,身后还跟着几个差不多年龄的男男女女,谈笑间,他们脸上带着如出一辙的客套笑容。

走到叶明溪他们身侧时,女人依旧笑盈盈向顾屿澄打个招呼:“阿屿,再会啦。”

这回叶明溪看见了她的脸,漂亮的瓜子脸,笑容明媚,那双眼眸却很冷,挂着无框金丝眼镜。女人看不出具体的年纪,甚至像是只有三十出头。

女人又向叶明溪挥挥手:“小姑娘,再会。”

对视时,叶明溪注意到,女人左眼眼角有一颗泪痣,与金丝镜框相衬,有种成熟女人独有的魅力。

叶明溪忽的走神一瞬。

女人没注意到她的失神,低头,唇角靠近叶明溪的耳畔,悄声吐气:“阿屿是个好孩子,小姑娘,你可要好好把握。”

她喝得微醺,吐气间都带着淡淡红酒味。呼气间带着淡淡的笑,但语气中又藏着警告的意味。他们这种生长在钱堆里含着金汤匙的人,装得再客套,骨子里也是看不上圈子外那些男男女女的。

说完女人就直起身,谈笑着和同行之人走远了。

叶明溪隐约听见,那些人叫她“顾总”。

作者有话要说:划重点:泪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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