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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第 8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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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十犬一獒,十獒一青”,被江修暮带进这个养殖场之前,司黎还没见过真正的藏獒。

但在这里她见到了好多种獒犬,甚至还有一排纯正的青狼獒。它们都被单独锁在笼子里,长毛下冒绿光的眼睛像夜里的鬼火一样,幽幽地盯着她。

凶猛的野兽环伺,司黎忍不住手紧了一下,立刻被旁边人牢牢握住。

而下一秒,这些獒犬就开始朝她嚎叫,百只一起比虎啸山林还震耳欲聋。

震得司小狐狸的小心脏都跟着哆嗦,她捂着耳朵就往回走,“不行不行,太难听了。”耳朵要聋了。

刚走出半步就被他揽着腰强行带回来,这混乱情景,江修暮还能笑着看她,安抚她,“别怕,都有笼子的。”

确实有笼子,她长眼睛了看得见。

但他没看见这些狗要把笼子掀翻了吗?!

那锁,司黎不忍回头细看,她总觉得那锁不怎么结实,被这些凶兽咬两口就能断。

锁断了,下一个断的就是他俩了。

见她畏缩往他怀里靠的模样,江修暮第一次把她从自己怀里拎了出来,唇附在她耳边告诉她:“阿黎,记住这个调子。学一下。”

说完,他把两指放到唇边,突然吹出一声凄厉别致的哨声。

声音一出,仿佛盖过了这里所有兽嗥,那些充满野性的动物全部静下来,夹住尾巴看向这个男人。

司黎也抬头看他,心想,这狗男人,还真...够“狗”的。还有这活?

“学会了吗?”江修暮侧眼看她,直接握住她双肩,将人放到身前,让她直面这些笼子,告诉她:“开始驯。”

司黎学调子是快的,也会吹口哨,但她的声音刚发出来,那些原本安静的獒犬又沸腾了,“嗷嗷嗷”的朝她吼个不停。

她立刻又吹了两声。这些狗非但没有理她,反而叫得声音更高昂了,像是有点愤怒了。肥厚的爪子拍打笼子锁,哗啦啦的响,仿佛下一秒就要朝她扑过来。

“不行不行。”司黎回过头抱住他,闭着眼不敢看,“我今天没涂口红气场不够强,明天吧。明天我画全妆来!”

她还是要跑。男人无奈地拍拍她的背,没带她走,而是又吹了声口哨,让全场安静。

在“诡异”的安静中,他打了个电话,让人送了一盆肉来。

还是刚杀的、冒着热气,沾着鲜/血的牛肉。

司黎看着他把关青狼獒的最外层笼子打开,里面都是单独的笼子,但凡有一只把那细铁棍咬碎,冲出来...那画面她都不敢想。

这狗男人竟然还只身进去,拿着夹子喂肉,血腥气把这里所有畜生都唤醒了。司黎能听见它们低吼声,好像还能听见它们口水吧嗒掉在地上的声。

喂到第三只时,江修暮转头,让她进来。

进吧进吧。司黎眼一闭心一横,这不是有笼子嘛。虽然看起来不结实,但他都敢进,应该问题不大。

可她刚一靠近那些笼子,第一只关着的青狼獒就看她不顺眼,把笼子撞得“砰”一声,把司黎吓一跳,往旁边退了一步。

太近了,她都看见它牙上还沾着血呢。

口气也太重了。司黎皱了下眉,默默移动脚步,跑到她男人身边。

“喂它们。”江修暮二话不说,把盆交到她手里。这些四条腿的“饿鬼”便都看向了她。

都说狗眼看人低,这些獒犬更是会识人的,看她好欺负,直接开始吼着要食物。没一个消停的。

司黎忍着耳朵痛,夹起一块肉递给最近的一只,但这只獒竟然没吃那肉,反而对着她手腕呲牙,狠狠地撞了下笼子。

她手一哆嗦,肉就掉地上了。

在这么吵的环境中,她也听见了男人清晰的叹气声。

在她愣神的目光里,江修暮俯身捡起那块肉,也不嫌血沾手脏,徒手就把肉喂给那只狗。

那狗竟然也不咬他手指头。

司黎惊叹地想,果然是同气连枝,一脉相传。它不咬同类。

但下一秒,江修暮就执起她的手,强行让她夹肉喂过去,一边跟她讲:“最正统的青狼獒不是颜色决定的。”

“是要从出生起就把十只小獒放到一起,不给喂食,最后活下来一只,才叫十獒一青。”

闻言,司黎默默数了一下,他这里大概有二十只青狼獒,她好奇地问,“难不成它们都是这样活下来的?”那万一一只也活不下来...不就全损失了。

他没正面回答她。江修暮垂眸看了她一眼,见她胳膊还是僵硬,便继续牵着她喂狗,淡淡曰:“我不养废物。”

这话把司黎颓废中的小心脏针戳了一下。

这几只喂完,他就带她往出走,至于那些普通的犬,他连看都没看一眼。

当天下午,男人开越野车带她在附近转了一圈,拍了些雪山美景,晚上,两人又回到那厂子附近的木屋里住。

第二天起床,吃过早餐,司黎被他再次拎进了狗群里,江总就一句话,“继续驯。”

第三天、第四天...她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被他带去教驯獒。

那些停不下来的狗叫声震得司黎头都大了,噩梦都是被狗撵。

不过她胆子渐渐也大了,看着它们不害怕了。这些狗盯着她看,她就瞪回去;朝她呲牙,她也呲;它们撞笼子,她“狐假虎威”地踢两脚铁栏杆。

反正都出不来。她还掌握着喂食权,哪只朝她喊的声音大,就饿着吧。

...

再后来,终于有一天傍晚,司黎自己驾轻就熟地进到长长的走廊里,巡视了一圈。

最后她站在最里面那一排笼子前,笼子里那些九死一生的怪物仍然在对她呲牙、发狠。

不过司黎看着它们,耳朵习惯了它们凄厉的叫声,它们露出的尖牙也没新鲜感了。

一人与群獒对视,她缓缓地抬手,将手指放到唇边,不轻不重地发出一声哨响。

起初,这些獒犬还是闹腾,司黎看准了其中一只,目光专注地、充满压迫地盯着它,不紧不慢又吹了一声。那只狗明显地静下来,从进攻变成了防备的状态。

感觉差不多了。她暗暗吸一口气,鼓足了胸腔里的气息,对着它们吹了响亮的一声哨。吹完她自己都觉得刺耳。

笼子里的这些狗不知是被震到了,还是被慑到,的确暂停不叫了。

仅有几只青狼獒还是在暗暗对她呲牙。

司黎也不在乎了。这么短时间,它们这样都算不错了。真心臣服还是假意,总之,它们是不敢轻视她了。

最重要的是,她忽然明白了,为什么那男人敢肆无忌惮地逗弄这些危险的动物,因为锁住它们的根本不是这几根铁链...

而且就在刚刚它们被她“锁住”时,她心里似乎有一头野兽被释放了。她能感觉到那里滚烫的、怦然的跳动。在这三千多米的海拔,她竟然开始出汗了。

“阿黎。”背后传来一声轻唤,司黎转头看过去,不近不远处,江修暮站在那里,微笑朝她伸手,“走了,我们回家。”

司黎被他牵着走出大门,抬起头,恰好远处夕阳日照金山,万丈金光照耀着古冰川。景象宏伟盛大,美得她想流泪。

在这样的美景里,身侧男人牵起她的手,轻吻她手背,柔声告诉她:“阿黎,他们终将是被你降服的犬。”

他笑笑,又说:“我也是。”

那一刻,司黎控制不住自己了,獒犬上身了似地,跳到他身上就开始亲,一边撕.咬他嘴唇一边舔血往下吞。江修暮全程没动任由她胡来。

回到木屋里,她更是直接撕.开他衣服,人推到地上就开始撒野。

那天晚上,司黎疯了一样趴在他身上亲他脸,用尽狂劲儿和他缠.绵...最后连吸氧的力气都没给自己留,眼一闭,直愣愣地栽倒在他怀里,不省人事了。

据后来讲,她当时差点把那男人给吓死。这么多年,江修暮都没再带她上过两千米以上的高原。

不过窒息前那滋味...司黎回想后,咂咂嘴,还是不要命地认为,爽极了。

那之后,司黎就自知她对这个男人的感情不同。她真是爱他爱得痴狂。

爱,尚有深浅;痴狂,没得休止。就是死了都还想爱他。

这事听得胡珍惊叹,心想,怪不得那次之后司黎再回来整个人容光焕发。看不出哪有改变,但就是整个人精神气不一样了。

原来是“重开”了。

听到这,她不禁又问她,“可人心易变,几千年如此不是说着玩玩的。那万一万一,哪天江总对你‘两面三刀’了怎么办?”

司黎笑了声,相当无畏地拍拍自己左胸膛,“那我肯定让他往这儿刺啊。下手痛快点,都用不着两刀。我命薄一刀够杀了。”

虽然之前她一直叫嚣着他要是敢恨她,她就去找别人。实际上,那段时间,司黎自己也想了,江修暮要是真恨她,那她就让他恨了。只要是他的刀,落下来她吭都不会吭一声的。

哎。啧。

司黎这几句话,彻底把胡珍之前的想法给颠覆了,她都开始重新思考爱情观了。

从前她是觉得,女人要么就潇洒自如,红尘绿叶里淌过就过。真要嫁,就宁嫁枭雄不嫁真英雄。枭雄既有称霸一方的能力,又比英雄私心重,比如一怒为红颜,别人暂且不提,红颜这辈子绝对是值了。

而真英雄太无私,又容易早死,大义面前,连自己的牺牲都不放心上,何论身边人的牺牲。

所以这段感情,胡珍觉得江总更可怜一点。因为司黎就是这样的人。

这样的人在身边,不爱是很困难的,爱上了,又是对自己身心极度的摧.残和折.磨。那是一种既虐又酸爽的感觉。

他得眼睁睁地看着她大无畏为别人冲锋陷阵,拦不了,又护不住。英雄身上凛然的气质,对爱的人来说,是既迷人,又痛心。爱到极致,还有可能自我怀疑,她到底是最爱他,还是这个世界。

没点定力和坚守的人,光内耗就把自己耗干了。得是耐得住寂寞,守得住长久,还得足够幸运,等她哪天功成身退,再一起归隐平淡。

不过,现在看来,怪不得历史上那么多美人给英雄殉情。世人伤我千百遍,我自岿然;唯你可杀我一次,我亦不动。

如同理想主义者放弃完美,唯.物主义者期待来生,能为一人违背自身信仰的爱,试过可能就真没遗憾了吧。

唉,但是再好也和她没关系了。胡珍叹了口气,她都四十了,疯不动了,下辈子她再相信爱情吧。

这辈子见证就够了。

“新婚快乐吧,情痴。”她朝司黎一举杯,“幸运点儿,一生都能痴情。”

“放心吧。”司黎朝她笑笑,得意洋洋地点头,“我这眼光,真不是我自吹。雪亮亮的。”

龙眼识珠,凤眼识宝,牛眼识青草。

当年见江修暮第一眼,她就知道这人不错,干干净净的,撑着伞的手骨节分明...

*

王煜没想到,他竟然也能收到结婚请柬。

想当年他结婚也没请过江修暮,但那时他们两家斗得正凶,也不能怪他小气,万一他来砸场子呢。

最近他们倒是默契地注资了同一家软件公司,也算是合作吧。

王煜细思,又或者是他家小江其实一直也对他“惺惺惜惺惺,好汉惜好汉”?

这不去吧,显得他太格局太小,思来想去,王煜决定包个大红包,冰释前嫌了。反正他二胎都要有了,礼尚往来吧。

婚礼当天,王煜还很感慨地对着新郎官说,“咱俩斗了这么多年,但今天,兄弟是真心祝福你。”

顶住那么大的压力娶了个女明星。要不是他知道内情,明白他娶的是“活貔貅”,他肯定也要觉得他脑子瓦特了。

作为新郎官的江修暮听后,打量他一眼,最后笑而不语地和他碰了杯。他竟然把单方面的碾压说成“斗”,他看他就挺“逗”的。

婚礼没有伴郎伴娘,也没有证婚人。

不需要谁陪伴,也没人有资格证明,他们就牵着彼此的手从起点,一路走向终点。

交换誓言时,王煜看呆了,他还真是幸亏来了。

小江...小江这是哭了吗?

算不上哭吧,至少人眼泪还没落下来,但眼眶是实打实地红了。

就在江大总裁如此动情的时刻,司小妖精却全程都是笑着的。

她笑吟吟地看着他执起她的手,说,司黎我爱你。他希望世界上所有人都爱她,却又害怕有人比他更爱她。

对不起了,他只是个普通人。脱离不了人性的束缚,比起分享他更想私有。所以,他一定要娶她。

司黎知道他不是开玩笑,也没有夸张,她当即拍拍他肩膀,非常爽利地在众人面前给他吃了一颗定心丸:

放心吧。这世界上爱她的人从来都不少,但他先说的,那她这辈子就先可他来爱。

这话说得台下都有人笑了。不愧是影后,嫁豪门也不卑不亢的,甚至还挺自信的。

只有台上的江修暮听后,是真得感动到直接抱紧她。

他知道司黎从不轻言承诺,她既然说了她一定会做到。

或许爱过的人才知道,能被偏爱一生,是何其有幸的一件事。

*

虽然婚礼安排她全程没出力,就出了个人,但光是出席,司黎就觉得累坏了,腰.酸腿麻的。

江总心疼老婆,这一晚两人抱在一起,拥着大红色的被纯聊天。

司黎穿的也是红色吊带睡裙,图喜庆,搂着他脖子,坐在他腿上,她脑袋靠着他肩膀,忽而问了句:“你说我们要是没有遇见那么早,会是什么样子?”

江修暮闻言认真思忖,“听实话?”

“当然了。”司黎坐直看他,眼神示意,今晚上可是坦白局,说谎的是小狗。

那行吧。江总抱紧老婆,是她想听的,他如实相告:“我还是会找到你。但是会恨你。”

“阿黎,我没你那么宽容。”他抚着她长发说,“我这人小器得很。找到你之后肯定不会放过你,有可能会折.磨你,报复你。”

司黎窝在他怀里,垂头不满地哼唧,“那你还真够小家子气的。我多无辜啊,有点理智的人都不会怪我的。”

仇恨哪来的理智啊。江修暮不禁笑,“能被理智控制的就不叫仇恨了。”

说完,他笑容愈深地将她抱更紧,鼻梁蹭着她柔软的脸颊,腻不够地亲昵,又说:“爱情也一样。”

“就算是那种情况下见面,阿黎,我也还是会爱你。我确定。”

只不过,那时候他的爱一定会很可怕,很不讲道理。她就算不爱他,他也不可能放她走。留不住心,人他也要圈一辈子。

所以还好,他们遇见了。

“阿黎,以后我来保护你。以后我来爱你。我会,至死不渝地爱你。”

吻上她眉心时,男人深情地表白。

司黎闭眼笑,躺下时将脸埋进他颈窝,亲了亲他,轻声答:“嗯。我知道。”

他当年说“喜欢她”时,她就知道了。

她知道,也愿意相信他的爱。

*

新婚夜这晚的对话,让江修暮意识到一件事,司黎可能比他还要在乎当年的事。

是很有可能。毕竟他家阿黎的道德感可比他高多了。他只是在她面前装得好。

想了想,他觉得解铃还须系铃人,心结是要打开的。

所以那天他问了她一句,要不要陪他回去扫墓。

司黎欣然答应了,行啊。她这两天就有空。

嗯。那就这两天去。定下之后,江修暮就去准备早餐了。

出来时,刚好听见司黎在打电话,“就白菊花吧。给我订999朵。不要满天星。”

噗。旁听的江总没忍住,笑出声了。看来她还真很在意。

“阿黎,有必要吗?”

“有吧。”司黎想,正常人家的媳妇第一次见公婆,都不能空手。那她也不能啊。礼多人不怪嘛。这道理在下面应该也通用。

江修暮却看出来她犹豫之下的不安和内疚,他握住她双肩,让她看着自己。

“阿黎,是我要选择你,是我不放手。他们真要怪罪,也是怪我一个人。和你没关系。”

而他从不信因果报应,也不认为人有轮回转世。他们死了就是死了。

司黎注视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抬手帮他整理了下衣领,“贴心”地嘱咐道:“那你以后睡觉注意一点啊。”

“要是他们给你托梦,你记得别顶嘴。”

噗。他老婆这么可爱,谁会怪他啊。他笑着情不自禁地揉揉她的小脸,先吃饭吧。

等扫墓回来她估计就能想开了。

于是,新婚第三天,两人出其不意地“回门”,抬着司黎订的直径一米多的白菊花束,回了海城的墓园。

站在公婆的墓碑前,自认“素颜也是好看媳妇”的司小妖精毫无心理负担地一撩黑色风衣,直直跪下了。

跪完,她还疑惑地往旁边一瞟,示意,你爸妈你不跪?

跪还是要跪的,结婚后共同祭拜需要仪式感。但她动作太利索了,比他都快。江修暮见状笑笑,在她旁边跪下。

“爸、妈,我带阿黎来见你们了。我们结婚了。”

说完,他看向身侧,司黎好像还有点紧张,下颌紧绷,手下意识地捏紧衣角。

江修暮主动牵住她的手,揉了揉,让她放轻松,继续对着墓碑上两张黑白的照片道:

“爸妈,阿黎她和那些人不一样。她从小过得很艰难,我爱她,我很心疼她。”

“娶她也是我坚持的。她一直担心你们会不满意,但我知道,如果你们见到她,一定会比我还喜欢她。”

“她真得很好,值得我一辈子对她好。”

如果他们真得不满意,那就怪罪他一个人好了。

跪在冰冷的墓地里,注视着那两张模糊的脸,江修暮更加用力地攥紧手中的温暖。

对不起。或许他真得对不起江家所有人,可他放不开、也贪恋着,现世里他唯一感受过的、真正的温暖。

他的话司黎在旁边听得心里酸溜溜的,有点感动,又有点羞愧,“其实,不喜欢也能理解。”

推己及人,她要是江父江母,怕是要气活过来掐她。

“阿黎。”江修暮蹙眉看她,柔声说,“别乱想。他们一定喜欢你。”他家妖精谁能不爱。不爱的就自找原因。

司黎看看他,眨眼,抿着嘴唇往他这边又靠了靠,肩并肩,手臂紧紧贴着他的。

她又小声对那两张照片说:“不过这事,也不能全怪我。”

“谁让你们把儿子生这么好...”那她实在忍不住嘛,“那这责任,我们各摊一点行不行?”当然她是主要责任人,她摊多一点。

“不过还是,对不起啊。”司黎越说声音越小,眼神都开始闪烁不敢往下看了。

老婆在旁边诚恳地道歉,不知道为什么,这场景,作为坚定唯.物主义者,江修暮却看着有点想笑。他觉得可爱之余,还是好心疼她。

“没你任何责任。”他半是哄她,半是认真地说,“就算阿黎你不主动。我也会下手。”早晚而已。他们注定要在一起的。

司黎抬眼看他,半晌,也笑了。

这妖精真心笑起来,明眸皓齿、活色生香的,看得江大总裁直接就上手搂住了。

江修暮凑到她耳边说,“放心。他们说同意了。”

“嗯。”司黎会意地点头,忽然又调皮心起,眯眼凑过去小声问他:“江总既然会通灵的话,要不也问问旁边的邻居?问他觉得你家新媳妇好不好看。”

她手一指,江修暮往那边看了一眼,有点无奈,叹了口气轻声说:“阿黎,旁边的是我舅舅舅妈的墓碑。你要打个招呼吗?”

......司黎愣了两秒,立刻又板正跪直,换了个方向鞠躬,“不好意思啊,舅舅舅妈,他这次没说。下次,下次我再给你们带花。喜欢白菊花、还是黄菊花,你们随时托梦给我。”

这话听得江总彻底绷不住笑了,心道,算了,差不多可以了,她心结解开就行。跪着地太凉。

江修暮一把抱起自家老婆,说:“时间不早了,阿黎,我们走吧。”

“嗯。”司黎也抬手搂住他,终于放心地把头靠在他肩膀,轻声说,“下次我还陪你来。我们多带几束花。”都怪他不早说,她还是礼没带够。

不是他不想说。她这999朵,哪怕墓园里每一个都放一朵,分摊都够用两三轮。

但想了想,江修暮还是笑着首肯,说:“好。下次我们带多一点。”多少都是图他家妖精安心。

于是司黎顺势就开始跟他商量,得开什么车来。后备箱太小装不下啊。

两人一言一语地讨论着,身后,白色的花瓣被骤起的风吹得舞动,忽地铺满了绿色草坪,远远看去像一条拖地的白纱,迤逦连绵。

*

婚后一个月,这场婚礼带来的讨论热度在网上还没有消退。

声音五花八门,观点层出不穷。

对此两家公关也只能尽量控制,毕竟群众的嘴不是谁想捂就能捂的。

司黎本来就是公众人物,结婚被热议再正常不过。

直到有一天一篇帖子,非常缺德地说,像他这种没根基的新贵娶女明星,是因为正经高门大户家的千金他够不到。只能退而求其次,先完成繁衍的需求,改善下一代。

说他,江大总裁倒没感觉,他只是很不喜欢这帖子里对司黎的点评。分析她的身高优势、颜值长相各个方面,到最后得出的结论却是一定能生出优质的下一代。

话里话外,他们评价的都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子.宫够不够完美。

单单这个帖子,江修暮直接让法务部发函,删干净。

后来司小妖精听说了这事,还过来人一样开导他,说这种酸气声音没必要理会。

“那些人啊就是眼里见不得好。以后人烧干净了,剩下骨灰都得是柠檬味的。”

他老婆这刻薄的小嘴,江修暮忍不住上前亲了两口。真带劲。

嗐。正常啦。

司黎最近新爱好是写作,抱着电脑边打字边想,她出道这么多年黑子见多了。这还算高级黑哩,低级的,遗.照她都见过十个版本了。心情开朗的时候,她还认真选过呢。

她跟他感慨:人嘛,看事情总要积极一点。这世界虽然是阴晴难料,但个人内心还是要保持阳光的。

江总快别理他们了,过来看点正能量。

她新写的小说开头。

书名就叫《重生之我在哥谭市开大郎水饺》。呐,还是个夫妻店咧!

作者有话要说:突然感觉我好勤奋啊。那就争取继续保持勤奋,明天开启育儿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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