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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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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一次商场,纪奚手里大包小包,逛街一时爽,两只手提东西又酸又疼,程颂安拿的东西居多,都是纪奚给她买的。

衣服鞋子,还有一些精致的小零食。

程颂安哪见过这么大的阵仗,她平时做过最奢侈的一件事,就是一个人在街边的小摊上吃掉一整份二十块钱的麻辣烫。

这种不属于她人生的经历,却不合时宜地发生在了她身上。

程颂安满心抗拒,面对着纪奚不容置喙的表情时,却开始打退堂鼓起来。

骨子里的卑微是她永远无法忽视的事实,程颂安眼神黯然,她想有一天能够有底气站在纪奚身边,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事无成,只配做一个碌碌无为的人。

程颂安见纪奚大包小包拎着走,在她的影响力,纪奚好像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狼狈过:“阿姨,我来拿吧。”

她力气很大,能单手拎起一百多斤重的东西走,都不带喘气的。

“给你。”

纪奚往她手臂上挂了一个纸袋,那是程颂安新买的裙子。程颂安一开始想说让纪奚不要买那么多衣服,毕竟她在学校里规定只能穿校服,可是纪奚却说:

“你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住校?你回家也只穿校服?难道你这辈子不穿新衣服了?”

这三个问题成功把程颂安想说的话怼了回去,她老老实实地跟在纪奚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纪奚跟着导购们选来选去,只要有纪奚顺眼的衣服,她都会让程颂安穿上试一试。

好在程颂安身材高挑纤细,是个天生的衣服架子,惹得导购不停地找衣服给她试穿,边给程颂安整理衣服,边夸纪奚家庭基因好,听得纪奚是心花怒放,连续办了好几个成衣店的会员卡。

纪奚挑选衣服的眼光很不错,她给程颂安挑的衣服,穿在程颂安身上就很衬托肤色。

程颂安的皮肤很白,是那种任凭风吹日晒都晒不黑的肤色,十六七岁的少女最容易长青春痘,脸上一个一个的小疙瘩,但是程颂安却连一颗都不长,肌肤像是剥了颗的熟鸡蛋,又嫩又白,看得纪奚都忍不住想伸手戳一戳。

她没闻过,但估计是奶香味的。

很可口。

纪奚眉心一跳,“可口”是个什么意思?“可口”明明是形容食物的,能用在程颂安这个人身上么?

她真是魔怔了。

“阿姨,我有点饿了。”

程颂安觉得最近这段时间她的胆子越来越大了,和纪奚之间的关系持续缓和,甚至对方当着她的面说句话,她也能以开玩笑的方式回答几句。

和纪奚交流得多了,程颂安对这个人的了解逐渐加深,纪奚脾气很好,不是那种容易动怒的人,她上次打扫卫生的时候不小心打碎了纪奚最喜欢的花瓶,可纪奚第一时间关心的却是花瓶碎片有没有割到自己的手。

如果换做之前,程颂安早就被家里人用棍子追着打,甚至还会把她关进房间几天不准吃饭。

程颂安能熬过来就熬,熬不动就看命。

还好,她命硬,没死成。

“你在想什么?”

纪奚见程颂安差点撞在柱子上,提醒说:“走路别想事情,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程颂安回过神来淡淡一笑,她刚才还在说纪奚脾气好,却很清楚对方是个实打实的毒舌,一张嘴能损死人的那种,要是吵架根本吵不赢。

“没想什么,只是,想好好谢谢你。”

“哼,以后专门给我做饭,这些就抵你辛苦费了。”

程颂安笑了笑,她看着手里这些大包小包,随随便便拎出来一个,都能抵得上一个普通人不吃不喝一年工资。

“饿了是吧,等会儿找个餐厅,你想吃什么?”

程颂安什么都吃,她不挑食,她给纪奚做了半个多月的饭,早就摸清了纪奚的饮食习惯,程颂安从来没见过像纪奚这么挑食的人,葱姜蒜不吃,动物的皮、内脏不吃,清淡的不吃,而且特能吃辣,早饭喝白粥都要配上辣椒酱,要不然不肯吃。

她只好一切都顺着纪奚的脾气,像伺候一只挑剔矜贵的猫咪一样顺着她的毛。

而且还要时不时地提防着对方突然咬她一口。

其实,和纪奚在一起,哪怕程颂安被咬得鲜血淋漓都是开心的。

两个人回到车库,把所有的东西装进后备箱里,纪奚开车带着程颂安重新找了一家店吃饭。

纪奚带她进了一家中餐厅,程颂安吃不习惯高档的西餐,她总觉得五分熟的牛排吃了会肚子疼,根本就无福消受。

她的饮食习惯纪奚很清楚,所以纪奚从那以后就几乎不怎么带程颂安去吃西餐了。

程颂安很喜欢吃红烧肉,这对于出生在贫困家庭里的她来说,逢年过节也吃不上一顿的奢侈美味。这种话对于生活在小康家庭里的人来说几乎像是一种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可是年少的程颂安却从小就就吃这样的苦。

她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走了,程颂安跟着父亲生活,男人却从来不会疼爱自己的亲生女儿,反而一次又一次地指着程颂安说,为什么生的不是一个儿子。

程颂安真的受够了。

吃完午饭,纪奚刷卡付钱,程颂安跟在纪奚身后魂不守舍,早就把纪奚刚才走路不要想事情的话抛之脑后,她感叹自己的幸运,觉得这辈子能碰上纪奚,都是因为前十几年的悲惨遭遇。

现在雨过天晴,她有了属于自己的生活。

“咦?”

纪奚走到一半,突然发现肩膀上轻了许多,后知后觉才反应过来是背包忘记拿了。

“我的包落在餐厅了,你先在车旁边等我,我一会儿就过来。”

纪奚让程颂安先去阴凉地等她,自己一个人回到餐厅拿包,一边小跑,一边吐槽自己记性越来越差。

程颂安笑着提醒纪奚跑慢点,纪奚怕热,及腰的长发被她用一根簪子别在脑后,跑起来的时候松松散散的,几缕散落的发丝飘起来,似有似无地撩动着少女的心。

她失神地盯着纪奚纤细漂亮的背影看,然后依依不舍转身。

哪怕到立秋天气依然很热,街边高挺的梧桐树枝丫茂盛,浓密碧绿的树叶迎风而动,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秋日的热浪滚滚,程颂安用手臂挡住刺目的阳光,脚下嘎吱一声,踩到了一片干脆的树叶。

就在她准备走向纪奚那辆车时,耳边传来一道沧桑的男声。

似乎是在喟叹,又带着点嫉妒和埋怨。

冰面传来一道碎裂的声音,程颂安眼前一黑,脚步不稳,差点跪在地上。

一个风尘仆仆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出现在纪奚的法拉利旁边,他的脸上遍布伤口,伤疤狰狞,像一道枯树皮。男人手里拎着鼓囊囊的麻袋,正红着眼伸手抚摸着那辆漂亮车子,那副令人生理不适的嘴脸看得程颂安差点恶心得吐出来。

掌心出汗,心跳加速,似乎全身上下一切感官都因此敏锐起来。

程颂安想逃。

她悄无声息地后退了几步,找了一家离自己最近的店躲了进去,站在玻璃窗前面无表情地瞧着这一幕。

男人眼冒金光,像是在感叹这千万豪车为什么不是自己的,他爱不释手地抚摸着车身,嘴里不停地念叨着,然后顺手捡起地上的小石子,在车身上比划了几下,看见周围的摄像头之后又丢掉石块,然后拖着重重的麻袋离开了。

程颂安等到男人走后才敢走出来。

厌恶,恶心,仇恨,这些凑成一大团浓稠复杂的情感,像一道霹雳一样正中程颂安那颗千疮百孔的心脏。

她生理性地恶心,一只手捂着胸口,差点没把隔夜饭吐出来。

程颂安脸色煞白,冷汗浸湿后背,鬓角的碎发已经被汗水打湿,她伸手摸了摸,就连右手都快没有知觉了。

纪奚背着包过来,见程颂安煞白的小脸,眉头微蹙:“你怎么了,是不是中暑了?”

“我没事,应该是天气太热了,”程颂安顺着纪奚的话搪塞过去:“阿姨,我们赶紧回家吧,我有点头晕。”

“我带你去医院看看,再买些药带回去。”

“阿姨,我没事。”

程颂安摇摇头表示抗拒,她见纪奚眼睛里流露出对自己的关切,心里甜丝丝的,把刚才见到男人的一幕抛之脑后。

纪奚伸手摸了摸程颂安的头,没有发热,但是还是要去医院。

程颂安两条手臂轻轻环住纪奚的腰,上半身贴了上去,用侧脸亲昵地蹭了蹭纪奚的发丝,语气软乎乎的,像是在撒娇。

“阿姨,我讨厌医院,能不能不去啊?”

“你这孩子……”

纪奚被程颂安又软又甜的嗓音击打得溃不成军,就连呵斥的话都忘了说,只想温声细语地哄着:“不去医院怎么行啊,你还小,身体是件大事,怎么能不重视呢。”

“可是阿姨,我就是被太阳晒了一会儿,回家喝点水就好了。”

程颂安小巧白皙的下巴搁在纪奚肩窝,贪婪地嗅着独属于对方身上淡淡的茉莉花香,恨不得再贴近一些。

但是她很清楚,如今的自己只能和纪奚保持距离,这种拥抱其实已经算是逾越了。

纪奚丝毫不觉,她单纯以为这是少女从小缺失母爱的表现,所以只要程颂安一抱她,纪奚哪怕积攒多少怒气,全都会因为一个简简单单的拥抱消失殆尽。

作者有话要说:程小狗:只想和阿姨贴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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