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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野蛮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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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杨启的样子,漠霜心软了。“看这孩子也是个傻的……”明显,她是放弃了打劫杨启的想法。“你只留下你方才骑的那匹马就好了。”

杨启剑眉微蹙,“姑娘可是喜欢我的爱驹?你若喜欢,我可以借你骑骑。但若留下,恕我不能从命。”

“可是你留下它我们吃什么呢?”漠霜问道。

“吃?你们竟然要吃了我的爱驹?”杨启不敢置信。

此时那驾车的老奴壮着胆子走了上来,他在杨启耳边低语了几句。或许说的是这里的人穷,许多天都吃不上饭的情况。因为杨启在听了那老奴的话后,看着几人面露同情。“你们是不是饿坏了?只是路途不远,我也没带什么吃食。要不这样,也算相识一场。你们跟我下山,我请你们去山下的小馆吃一顿如何?”

闻言,几人眼睛都亮了。只有漠霜固执的要他的马。“吃人家嘴软,我们就不去了,你留下你的马就好了。”

众人无语,吃人家嘴软,那那人家的还手短呢。只是在场的几人,没一个敢说出来的。

“姑娘如此执意,看来三言两语也打不消你的念头了。这样吧,只要你能让它跟你跑一圈儿,这马我就送姑娘了,如何?”杨启自信满满的看了一眼自己的马。很明显,他坚信他的爱驹不会轻易就跟人跑的。

常年骑马的人都知道,马是认主的。尤其是杨启的这匹马,一看就不是善类。往往越是这样的马,一旦认了主,就很难改变。何况,漠霜根本就不会骑马啊。

“骑马能有什么难的?”漠霜骄傲的走到马身边,可不会骑马的她跟本连踩哪上去都不知道。

“霜儿,我来吧,你别摔着了。”池云清一脸的担忧,生怕摔坏了他的霜儿。

可漠霜的性子怎会轻易服输?她围着马转了一圈儿,终于猜对了,踩着马镫就要往上爬。可无奈这马不听话,她刚要上去,马往旁边一挪,她就一个踉跄,险些摔倒。

看着她这笨拙的模样,杨启就已经猜到她不会骑马了。他哈哈大笑道:“姑娘还是算了吧,你头回骑马,应该选些温顺些的。我的爱驹,可是我们草原出了名的野马,就连我们草原的雄鹰都曾经输给过它。”

然而,这些话漠霜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她一直认为,没有什么是一个拳头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拳。可要是把马的脑袋打碎了,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口感。思来想去,她最终做出了一个令所有人都瞠目结舌的决定——她竟然给那马一个响亮的耳光。

一声脆响响彻山谷,雾影望着高山,他甚至觉得都能听见回音了。杨启也被这一声巨响震得有些晕。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立马奔向自己的爱驹。只见上一刻还意气风发的骏马,此时目光呆滞,嘴里还不断有白沫流出,明显是被打蒙了。

“你竟然……”杨启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做法。

漠霜却是一脸傲娇,“怎么了?你之前又没说不能动手。跪下!”最后两个字,她是对马说的。

看来这马真不是一般的通人性,因为它震得晃晃悠悠的跪了下来。

漠霜刚坐上马背,马就站了起来,一脸的乖顺。漠霜居高临下的俯视着脸色难堪的杨启,“让开,只要跑一圈儿,它就是我的了。”

“不用了,愿赌服输,马是你的了。”杨启心里清楚,不用再进行下面的动作了,他的爱驹,已经被这个看似柔弱女子的武力给彻底折服了。

闻言,那驾车的老奴小跑上来。“可是杨启公子,那是您从小养到大的啊。”

“你别说了,输了就是输了。”杨启眼眶泛红,明显是也舍不得这爱驹。他温柔地抚摸马脸,话却是对漠霜说的。“这马是我从小带大的,我们一起成长,去过很多地方。它对我来说,不仅是坐骑,更是家人,是朋友。所以我希望姑娘不要杀了它吃肉,姑娘还有你的同伴,日后若是饿了,就来找我,但请不要吃了它,可以么?”

漠霜最看不惯这种腻腻歪歪的场面,她小手一挥。“行了行了,马我不要了,你请我们吃顿饭,就行了。”

“不可。”没想到杨启却不干了。“男子汉大丈夫,愿赌服输。阿爹说了,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一定要说到做到,不然就算地位再高,也不会得到任何人的尊重。”

“是我放弃了行么?你没有说话不算话,是我不要这匹马了,我突然后悔了,可以吧。”漠霜无奈,她是很欣赏这种气节没错,可这孩子好像有点轴。

“是我的马不好么?姑娘为何突然就不喜欢它了?它会认路,跑的比一般的马都要快。它还通人性,遇到危险的时候会救主。小时候有一次我险些掉进河里淹死,就是它救了我。”

“大哥,你到底是想不想留下它啊。”漠霜彻底无语。“行了,赶紧下山吃饭吧,饿死老娘了。”

看出对方是真的不想多人所爱,杨启眼泛泪花,突然趴在了地上。“感谢姑娘,虽然你只是一个女子,却比很多男子都要有气魄。姑娘这个朋友我交下了,若是姑娘不弃,等我忙完自己的事就回来找你们,请你们去我们那里,好好地吃上一顿。”

“谁知道你是不是要逃跑啊,你这要是跑了,我们要去哪找你啊。”此时锋刃看着杨启,就像是看着一个会说话的肘子。眼看着这肘子就要入口了,他可不能让他跑了。

这话引起了杨启的不满。“男子汉大丈夫……”

“行了行了。”漠霜打断了他,“这样吧,我们是真的饿坏了。咱们先下山凑合吃一口,然后等你忙完了,我们再跟你回去。”

杨启看看漠霜,再看看其余几人。没错,看样子这几个的确是饿坏了。他咬咬牙,对老奴说道:“今日你先去办事吧,下次我再跟着你一起去。我先带这几位朋友回去。”

“好嘞!”很明显,那老奴根本不想让这个一看就是纨绔子弟的家伙跟着一起去。可是随后他又担心了起来。“可是公子……这几个人来路不明,路上不会有危险吧。”

“放心吧,这里离得近,就算有什么事我的爱驹回去搬救兵也来得及。”杨启则是一点都不担心,一来是他相信这几人。二来,就是他才是这里的主人。

老奴看了一眼身后的路,没错,离得的确不远。他放下心来,又叮嘱了几句,就离开了。

回去的时候,杨启并没有骑马,而是牵着马,跟大家一起用走的。边走,他还边赞美漠霜的气魄,还有他们土地的辽阔。简而言之,就是他认为漠霜很适合生活在他们那里,他们很需要一个像漠霜这样洒脱的女子。

一路走一路说,很快他们就看见了一片草原。雾影这才恍然,“这不是北边野蛮人生活的地方么?难不成,你就是野蛮人?”

杨启微微一笑,“阿爹说城镇人是这么称呼我们的,一开始我还不信,原来竟是真的。‘野蛮人’,有意思,我喜欢这个称呼。”

“这好像不是什么褒奖吧。”锋刃说道。

没错,杨启就是人们口中的野蛮人。另漠霜等人意外的是,他们既不野蛮,也没有想象中的肮脏。相反,他们彬彬有礼,衣着华丽,身上还带着淡淡的草香。这是草原的味道。

眼前是一片一望无际的绿海,野草随着微风轻轻摇晃,就像是在招手欢迎山上的来客一般。湛蓝的天上偶尔有一两只鹰飞过,再地上留下雄伟的黑影。

银鬓张开双臂,深吸了一口气。他惬意的闭上了双眼,不再是往常那般时刻警惕的模样。众人看向他,都有些意外,没想到他还有这样的一面。

“这位公子好气质,很符合我们草原儿郎的模样。看那眼神里的英气,说不是我们这里的人,怕阿爹都不会相信。”杨启似乎也很是欣赏他。

“内个……我们什么时候能吃东西啊。”锋刃揉着自己咕噜直叫的肚子问道。

“都怪我,还从未带朋友回来过,一时高兴极了。走,我们这就吃东西去。”回到了草原,杨启说话的声音都大了些,脸上的笑容也越发灿烂起来。

什么烤全羊、牛肉干、马奶酒。草原上的特色杨启一样也没落下,全都给众人拿来了。“阿爹跟阿娘出去游玩了,不然真想让阿爹第一时间见见大家,他一定很高兴我认识了这样的一群朋友。”

“我们也很高兴认识你。”雾影嘴里塞得鼓鼓的,让人很难听清他在说什么。

池云清很喜欢马奶酒的味道,他给漠霜倒了一杯又一杯。“没事霜儿要是喜欢可以多喝些,有我在,你不会有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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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我招谁惹谁了?本来以为就是一个小姑娘,谁想到力气竟然这么大,脑浆子差点被我甩出来。真是的,有话好好说嘛,说不准我一高兴就让骑了啊。虽然我不会说话,但是能听懂啊。你问我啊,你倒是问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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