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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斟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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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

“骗你干嘛?反正我也可以先干活再验收拿钱,只要你这边不拖合同款就行。”

“那都能唱什么啊?”

“嗯...口水歌,网络流行歌,还有翻唱的话不能涉及版权纠纷,只要我会的也都能唱。”她拎了个高脚凳,一条腿叉着坐在朴晚和江芥面前,显然俩人还没搞清楚现在的状况,长发女生再次开口:“不过你需要等一会儿,我得先把设备要拿到现场来调试。”

眼下也没什么别的临时方案可以应急替换,江芥自告奋勇:“我开车和你去。”

“不用,自己家不太方便别人上门。”她扯了扯帽子,拒绝的斩钉截铁。

朴晚在身侧旁听,这才是正常人的反应嘛,全世界也就只有江芥这人,根本不知道边界感这三个字怎么写。

长发女生又从琴包里撕了半张纸,留了一串自己的电话号码,开口:“我叫傅予真,一个小时之后,打我这个电话就好。”

傅予真把纸片像交代助理一样塞给朴晚,背着琴便转身离开了。

留下两个人端着咖啡在风里面面相觑。

“看吧,做我们这行,遇到的奇葩可开眼界了...”抽走了朴晚手里的半张纸,江芥幽幽开口:“递给你干嘛?这姐们儿没事吧,哪有吩咐别人一小时之后再打给她的?” 她又就手翻到反面,这是,撕了半张乐谱?

到底靠不靠谱啊?

一小时后,江芥还是拨通了那串电话,一改之前吐槽的语气,开口像个狗腿子:“傅老师,咱们大概几点可以现场采一下音啊?”

朴晚在一旁注视着她娴熟地表演川剧变脸,心里暗呼好家伙。可下一秒,也被拉着胳膊拎去当充当劳动力,免费的那种。

还真是路过个跳蚤都要帮忙搭把手。

傅予真推着货用板车慢步缓行,车上堆了两三个箱子,空隙塞了三把琴,她身上还背着一把,跟在江芥身后悠哉进了场。

东西多的跟要搬家似的。

朴晚以为这种场合的乐手只需要拎着木吉他上去就可以了,哪成想跟着东拼拼西凑凑,码了一地物什,花花绿绿的铁皮单块摆的到处都是,眼前已然是没处落脚。

键盘架着电脑,调音连着麦克,琴线七扭八扭的插在箱头上,傅予真拎着琴开主动试了下音,滋啦一声把朴晚吓了一大跳。

怎么这弦音比炸油还吓人!

跟着江芥一直在现场折腾到四五点,不过倒确实见识到了点有意思的。

傅予真,一个人就像一支乐队。

她可以有条不紊的在台上玩弄各类乐器和音效设备,哪怕朴晚没有音乐细胞,也能听出来唱那些个口水歌的时候,一开嗓就是神还原级别的。

明明都不是同一个原唱的歌,是怎么做到唱谁像谁的呢?

这个问题朴晚直到回家都没想明白答案。

窗外的雪眼见小了不少,却还是没有停的意思。

天上的雪覆着地上的月,给足了节日面子,把圣诞前夜装点得像模像样。

朴晚一下午都在活动现场晃荡,没了舆论包袱,当起义工来也舒坦的不得了。

盯着窗外还在稀稀落落飘着的雪花,她躺在沙发里拎起手机打开微信置顶。

犹豫片刻,发了一句:【你明天有什么安排吗?】

【暂时没有。】

回得好快!

是住在微信里吗?

【那你有没有空去沙江边的圣诞集市走走,明天好像还有限时表演。】她把江芥之前发的那句改了改,发给了程莫霄。

想了一下,又补出去一句【如果雪不大的话,我就是想热搜的事情当面谢谢你。】

这样约总没问题了吧。

端着手机等了半刻。

【好,几点。】

【晚一点吧,四点半?】朴晚掐算着日落时间,如果五点多一点就天黑的话,那趁着傍晚这段半昏半明的时候,刚刚好。

对话那边只回了一个单字:【好。】

她凝视着屏幕的气泡,立刻站起身去鞋柜里翻鞋,雪天穿不了高跟鞋,那,过膝靴总该应季了吧?

四点半的约,朴晚从一点半就开始紧张。

也不知道这几天自己瞎紧张个什么劲,明明认识程莫霄已经。

十二年了。

出门前朴晚搭了不下五套,横竖越看越怪,哪哪儿都不对头。

要么跟发型不协调,要么与妆容不搭,挑来选去权衡半天,又选回灰色羊毛大衣配打底衫。

其实也没有什么发型,只是她之前烫的大波浪还没掉卷,妆容嘛,五官原本就不算寡淡的类型,两个搭在一起就显得很张扬。

更何况,程莫霄那颗泪痣,她也有,只是方向相反。

由于职业原因,朴晚通常要将头发低绾在脑后,妆容低调,不敢太显眼,还要把痣遮起来。一是因为工作环境油烟浓厚,再者也是为了避免被人背后诟病。

毕竟后厨的嘴,大都臭的发腥。

然而今天,应该可以随心所欲一点吧?

场地离得近,走路过去,只用横穿两条街,比昨天开车路上等五个红绿灯划算太多。

而程莫霄即便在停车上花了点时间,最后还是分毫不差的踩点出现,把守时这美德发挥的淋漓尽致的。

黑的从头到脚,宽肩上还挂着一条满是logo的厚围巾,品味独特,依然让人眼前一亮。

视觉意义上的。

反而耳朵上悬着两颗奶白色耳坠,被风轻轻拨弄把玩,前后微微摇晃着。

煞是好看。

朴晚用目光悄悄勾勒来人的轮廓,再转印进脑子里,用尽全力保存画面。

“走吧?”

“嗯。”

她要去买杯热红酒,先敬节日一杯。

两人在摊前只要了一份,朴晚在取餐口正等着杯,那边的程莫霄已经付了账。

“诶你怎么替我付了?”递过来的杯子悬在半空中,她扭头发问,神情很是诧异。

程莫霄倒是熟路轻车地把手机滑进大衣口袋,念念有词:“请酒鬼喝一杯。”

“不是,这一杯热酒的黑皮诺只有一个底而已,怎么叫酒鬼了?”朴晚在身后接过塑料杯,快了两步跟上。

突然她又调头转回摊位:“老板,这杯子一会儿喝完能退吗?”

“一次性的,不能退!”

“不正宗...”朴晚端着热饮嘀嘀咕咕的,探身前寻程莫霄。

“怎么不让我帮你拿着?”

“装的不满,这来回几步路不会洒出来的。”她说得轻巧,把杯子又凑近鼻子闻了闻。

虽说热酒不多,但支愣出来的内容物盛的满满当当,一杯里面,光是配料就压了一半。

还真是,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真材实料,看得到。

程莫霄扫了眼杯子,忽然开口:“里面有肉蔻,别喝了。”

手轻轻抬了一下,半挡在了塑料杯口。

朴晚之前总是会被食物中的肉蔻呛到咳嗽,也不知道这种程度的生理反应算不算工伤。

“挑出去就好了。”

她又折回去要了根纸吸管,垫着餐巾,把浮在表面的几粒勾了出来。

四方八里就这么一个摊位卖热红酒,买来不喝怪可惜的。

杯起杯落,迎着几声呛咳。

“都说了你不听。”

“那给你喝,不要浪费。”

“我要开车,不喝。”

话卸音掷,这句话像个旋钮开关。

咔哒咔哒地调暗了本该光亮的天,催着落日沦没;却反手旋亮了记忆,那点儿旧物扬尘都被照的一清二楚的。

亮到连身畔的程莫霄,也一下子跟着清晰起来。

记忆里,同样是个难得的圣诞假期,两人开车去公园逛圣诞集市,避开即兴表演的木偶戏和手风琴,端着五张纸币换来的热红酒,在不见人的角落里捧着杯,杯沿边却只张着一张嘴。

“我要开车,不喝。”

也是这句话。

肉桂呛鼻,热气赶着酒精,在鼻子前卖力的调弄着情绪。

朴晚被扑鼻的热浪拂地梦寐微茫的。

一时间辨不清那诱人可口的雪光,究竟来自天上肥嘟嘟的月亮,还是面前让人耽溺的红绛;她蹲下身着放杯子,在不被知晓的角落里,当着槲寄生的面,轻轻啄了一下眼前煽诱的火。

“那只给你尝一点点。”

捂住眼前的耳朵,她差着那团焰,去判明一声声藏匿在唇间,含糊不清的呢喃。

成句的,不成句的。

破碎的,连贯的。

朴晚甚至都不记得自己有没有把喝空的杯子再拿回去换回两枚硬币。

只记得那个开了暖气的出租屋里,斟上呼吸,斟上满心诚笃,最后斟上自己,在月色的监视下,任由什么东西偷偷溜出屋子,化作窗外的一场新雪。

像是辗转流泻的爱意。

铺了满天。

...

嘈杂乍起,巡街表演的圣诞老人坐在华丽的麋鹿车里平流缓进,四周鼓噪的灯把面前的一隅世界照的亮堂堂的。

眼前的世界骤不及防地也跟着清晰明了起来。

“鲁道夫来了。”薄薄一声,把她唤醒。

嘴巴讲真话,旧芽在萌发。

朴晚突然有种错觉,粉雪之下,定是满地都开着毒花。

不然怎么耳朵还会有点儿刺刺痒痒,脸也不受控制地跟着发烫?

明明程莫霄站在身侧,已经欠身拦住了风。

她揉了揉手腕,一把绕下程莫霄挂在肩上松松垮垮半耷拉着的围巾,缠在自己脖子上,随后又把脸埋了进去。

“你不戴的话给我。”

“冷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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