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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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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岁那年,有一群陌生人兴师动众地来到了永夜,连娅玖澈也要让他们三分。潜意识发出的危机逼迫着末子烨离开这里。

他自知自己这纸面上的老虎无法与娅玖澈相抗衡,他走得悄无声息,无怨无悔。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竟是一点也感觉不到留恋的他也就换了好几个车夫,和两条船,大概到血族边境了吧。

因为他看到了阳光,很亮很亮地悬在永夜晦暗的天际,那太阳不是惨白阴冷的,而是金色的,像一把剑插在永夜边境,那是所有血族不敢逾越的雷池。

末子烨兴冲冲的,眼里脸上焕发着光,义无反顾地向它奔了去。

然而深幽的倒影湖挡住了他,这湖表面上是静谧的,而看不见的底下是活水,流动的。

他还没见过外面的世界,他以为他所在血族才是世界的中心,他没见过在真正的在万丈光芒的阳光下统治的大地是什么样子。

他已经看到了对岸的绿树,茂盛的,生机勃勃的,数以万计的,涌动着旺盛的生命气息。不同于血族颓废的灰压压的树,一棵树的叶子不是尖的,就是凋零的,那些树叶数都数得过来,风一吹就死气沉沉了。

这里对血族来说是险恶的,没有人在这里工作,哪怕是船夫也没有,也没有人冒着生命危险,徘徊在吃人的血族边缘。

他就瞩目地徘徊在边境上,边境的树和他的心一样,偏心地朝东方的永昼伸出绿枝,这地方的树都是一致朝东方斜着长的,看起来很别扭。

他已经走投无路,等来的是抓他的血族人,他不知道娅玖澈为什么又要抓他,他已经打算不在回来了,为什么还是不放过他。

他为了躲避他们,穿梭在林子里,从天亮到天黑,从天黑又到早晨,已经筋疲力尽。

这地方树木遮天蔽日,阴沉沉的。却没有血族追上来。

也许是甩掉了吧,后面已经没人追他了。末子烨只是奇怪了一会,便继续在这片小树林觅食,然而那些动物比这里的树还古怪,看来是生存环境太险恶,不得不进化出最强大的逃生能力。末子烨眼睛都来不及控制它们,它们就跑得无影无踪,长长的边境线,高高的草丛,他找了很久才看到一只野兔,还是一头撞树上晕死的野兔,他已经不去管这兔子为何这么不小心,这只野兔轻而易举就被他提在手中。

然而,他刚心满意足地转身,一只狼人就突然出现,像一座大山,凶悍野蛮,也许是末子烨第一次见到野生的狼人,完全不同于地宫里那种无望的堕落的狼人,末子烨既震惊又恐惧,还有一丝无意识露出的反感,结果那狼人一话不说就夺走了他的猎物,还把他打晕。

“小兔崽子,居然敢抢老子的东西。”这是末子烨晕了后迷糊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后面醒来,他已经随着倒影湖飘到了很远的岸边,这里阳光真的和他想的一样,豪情万丈,高高的山脚下是一片开朗明媚的大地,空气里是他没闻到过的麦香,然而,他来不及开心,他捂着空洞洞的胸膛,明明痛切心扉,却怎么都感觉不到心跳。

他到处找,都找不到那颗心。他的身体不同于常人,他的器官大多都有再生能力,某些器官还有自己的意识,但是他的心却和常人一样,只有一颗,这无疑是致命的。

想必是被那野狼人挖走,烤了吃吧。他从那时起,便深深而平等地仇恨每一个野蛮的狼人。

连血族都奈何不了的他,居然会栽到在一个狼人的手里。

末子烨也是第一次知道,像他这样的人没了心,三天之内是不会死的。

他行尸走肉般的来到了一户人家,这家人养了很多动物,包括猪牛鸡鸭鹅。

它们晚上看到他就像是看到了黄鼠狼,拼命扯开了嗓子叫。

他几乎听不到那震耳欲聋混合在一起的鸣叫。

他唯独被猪心脏的跳动声吸引,他的眼睛看到的不是猪,而是像透视一样,看到了一片装满脏器的胸膛里阵阵跳动的热乎的心脏,那么有魔力地生生地诱惑着他,就像是他空空的胸膛迫切需要的心脏。

他空荡荡得不得了的胸膛在叫嚣着需要这颗心,那怕他是一只臭烘烘的猪,但他没得选,他再不要这颗心,他全身的血液就会凝固,变成一具石头。

最后,他也不知道怎么把猪杀了,还取出了心,装在了自己身上,于是,他的心脏重新恢复了功能。

他躺在猪臭烘烘的尸体上,看起来被狼偷袭了,很快就被半夜惊醒的主人发现了。

虽然他被救了,但是这家主人非常小气且矛盾。

他不仅是屠夫,还是兽医。他脸上的杀业和功德相互抵消,形成一种很奇怪的木讷。

他自然是要末子烨赔他的猪,偏偏那地方落后又动荡,长得漂亮不仅不能当饭吃,还可能被土匪抢走,因此那里的民风以非常愚昧且没品。那主人给末子烨最丑最严实的衣服穿,还让他干活。

他至今都没叫过他救命恩人的名字,倒不是因为他薄情寡义,而是因为那山里的语言不通且混乱,两万人却多达一百多个民族,其中还有很多文盲,那叫什么鸡同鸭讲。

他天赋异禀,明明不屑于学那些乱七八糟的语言,却还是在打工的时候听会了,但是他从来不说一个字。

每每听到那边人叽里呱啦地叫他恩人去治疗家畜,他总觉得耳朵痛。

因为他恩人名字,用永川的话翻译过来就是“粪”。

大家都为末子烨可惜,活干得好,却长得好看的,又是个哑巴。

本来恩人是想他打一年的工,但是看到他能上午当兽医,下午当屠夫,也就让他打半年工算了。

这样一来,他两个店几乎全天营业。末子烨上午当兽医,他上午就宰家畜,末子烨下午宰家畜,他上午就当兽医。

于是那半年,每天早上,末子烨都天不亮按照客人预约下来的纸条来到他们家,那地方山地很多,去了也是修什么牛的烂蹄,消牛的胃胀气,退猪的发烧,治马的酸软无力,甚至鸡鸭的拉稀中暑,还有吃错了东西的狗。

末子烨总是一脸麻木,不管是什么疑难杂症,都跟它们治好了。那一方的动物都受他庇佑,畜瘟也无法横行。

而下午,在村东河畔的柳树下,总能看到一个冷冰冰的少年,宰起鱼来那叫一个残暴不仁,干脆利落。

也不知道杀了多少动物,每天至少要杀一辆三轮车的动物,种类也不一。但他依然没有表露厌倦。因为他在血族,很多时候都是厌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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