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良收拾了下有些过于活泼的小心脏,和捡春从马车上下去。
结果刚下马车,就发现右腿好像不能动弹了。
他低头一看。
哟,居然是熟人。
这不是之前被吓晕过去的夜迟吗?
捡春对夜迟半点好脸色都无,上去就嚷嚷道:“你放开我们家公子!别待会儿又晕了,又栽到我们公子头上!”
温良摸了把小孩儿的脑袋,夜迟抬起头来,眼眶红红的,好像才哭过的样子。
他喃喃自语,好像又是在问温良:“温良,我爹娘杀了姐姐的心上人,姐姐拿我当心上人的替身,不是真的对不对?不是真的对不对?!”
温良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夜迟,你都知道了。”他尝试往外头走两步,可惜夜迟虽然还未及冠,可重量也是不轻的,他抱着温良的腿,温良压根没法走。
他只好认真地打破了夜迟最后的希望。
“是真的,一切都是真的,夜迟,你以后要怎么办呢?可怜的娃。”
话是温良那里传出来的,晕倒在家里的姐姐也是最有力的铁证。
这位被叶家养了十多年最疼爱的小儿子,从小到大顺风顺水,也许人生中最大的不称心就是原主和他不对付,或许还有月涧西不喜欢他,只拿他当弟弟。
结果就短短一天的功夫,一切都变了。
温良看到了夜迟脸上的迷茫无措,便建议道:“要不,你先留在我这儿罢?”
夜迟跟着温良他们出来,无非是求一个答案,眼下得到准确的答案,心里更是乱成一团,他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
但他可以肯定他不想回叶家。
于是走神似的胡乱点头。
温良看他实在惨兮兮的,便故意道。
“行啊,不过你跟着我,首先不能白吃白喝,得交钱。”
夜迟从衣襟里摸了一圈,拿出一叠银票塞到温良手上,继续走神。
温良:“…………”落下了羡慕的眼泪呜呜呜呜!受伤的只有我。
然后滋溜一下收好了银票。
“还有,我不是要开书铺么?你之前也答应和我一起合作,你住在我这里,更要上心,知道不?”
夜迟又是胡乱摇头,温良摇摇头,这孩子没救了。
同捡春一起把人带回了裴府。
管家早早准备好了洗澡水,以及美味的食物。
三人草草洗漱了一番,倒头便睡。
这一天折腾下来,俱是精疲力尽。
而另外一头,头发带着湿气的裴静之从木桶中出来,耐心用帕子擦干了头发,熟练地服下两枚药丸,淡漠地把似乎从骨子里生出的薄冰剥掉,无事通红的皮肤,一把推开窗棂。
外头一弯圆月高悬,撒了一地的银光。
姗姗来迟的墨书瞅见这一幕,忽地开口:“主子,之前您不是很讨厌开窗么?”
“多嘴。”男人望向窗外,纹风不动。
墨书没忍住嘀咕了一句:“是不是因为新夫人?”
结果下一秒就被一道目光钉在原地,讪讪地假装自己什么也没说。
裴静之在窗边坐下。
在他人生的前二十年里,他是很讨厌夜晚,也很讨厌月亮。
因为这会让他想起某些不愉快的回忆。
如今来看,月亮又有什么错呢?
“事情查的如何了?”
墨书把查到的事情一一道出。
“新夫人让捡春去查了中州最近的天气,还有各大府城中州流动的人口数量。”
“哦,对了,还查了当地的粮价,还有相邻几个州县的粮食价格。”
“而且奇怪的是,他还让捡春去查了中州的粮仓情况。”
“目前就到这儿,其他的情况还要等捡春的下一步动作。”
裴静之摩挲着书页,单手撑着下巴沉思。
过了好半晌,才挥挥手示意墨书离开。
墨书临走前,没忍住好奇追问了一句:“主子,你知不知道,新夫人到底让捡春去查这些东西干嘛啊?”
“而且温家实在不简单,捡春一个小厮,居然手下还有几十个武功不低的人随时待命,新夫人,他真的有表现出来那么简单么?”
“您说,我们要不要查查温家?”
墨书很小就跟着裴静之了,对于他并没有其他兄弟那般惧怕,说完了还指望主子给点反应。
结果对方裴静之平静中带着点斥责的表情,立马二话不说地溜走了。
怎么感觉主子对新夫人越来越在意了?可是鹿迷他明明说过……
墨书离开后,屋子里又恢复了寂静,安静的有些过头了。
人从一个欢乐热闹的氛围里骤然又回到了安静到有些孤寂的环境里,未免有几分让人难以接受。
男人捏了捏眉心,耐心地翻了几页。
中州县志第89页,中州,常旱之地停住了眸子。
他探头望向窗外,亦或是在观月,亦或者是在看人。
…………
翌日,晴。
温良又睡了个爽,直到日上三竿才撑了个懒腰,慢吞吞地打了个哈欠起身洗漱。
简单收拾完事之后,他便去膳厅用早食。
而这一次,他竟然见到了裴静之???!
对方换了一身鸦色的常服,正端着一碗白粥优雅地品尝,举手投足,自带一股赏心悦目的味道。
温良抽开椅子,坐在裴静之对面。
丝毫没有发现,平时每次都比他起得早过来同他一起用饭的捡春竟然不在。
“裴静之,你的事情忙完了?”
男人微微颔首,并未多说什么。
温良则不太习惯,虽然知道古人是有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但他就是嘴痒,闲不住。
而且之前他和裴静之吃早饭,也挺能叨的。
耳边终于又出现了那股欢快的气息,男人周身有些凌冽的气息平和下来。
等温良吃完早食,他终于表明了来意。
“子心,昨日墨书同我说,你之前来找过我一次。”
温良啊了一声:“对,我是找过你一次,不过当时墨书说你在忙哎,我就走了。”
经过叶家的事情,他对于自己去弄粮食这件事更不上心了,裴静之还很聪明,他也不是那种高高在上,市人民如草芥的贵族子弟,把这事儿给他,他还是能放心的。
索性说道:“嗯,其实是中州的事情,中州不久就会大……”
他话还未说完,一道灰色影子竟然不知从何处窜了出来,咚的一下撞到了温良身上。
温良定睛一看,这不是夜迟么?
这小子经过一晚上的调整,今天又恢复成了以前那副精神奕奕的样子。
他穿着一身好行动的斗牛娟衣。
哥俩好的一把勾住温良的脖子:“我看你也吃好了,今天不是要去重新选书铺的地址么?我们走罢!”
说罢,便一股风似的,拽住温良又风一样的离开了。
温良万万没想到,夜迟的力气这么大,他挣扎了几下没挣开,就索性摆烂了,只最后朝着裴静之挥了挥手,示意他们晚上再聊,随即消失在了男人的视野里。
等管家吩咐人上来收拾时,就对上了他们主子莫名的黑脸。
温良带着夜迟问了管家选好的地址,便带着不知何时跟上来的捡春一同前往商都大街。
临走时,管家忽然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夫人,主子为您安排了一个好帮手,相信您定会满意的。”
“什么帮手?”温良扭头,有些好奇,“我那个铺子应当不大,用不着太多人手。”
管家笑眯眯的,笑而不语。
温良眼见问不出什么,便揣着满肚子好奇心走了。
商都大街上,街道四通八达,叫卖声不绝于耳,人流如海。
温良三人逆流而上,待到了拿出侧门,街上的行人已经少了大半。
正在温良四处张望所谓的好帮手之际,一道平平无奇的男声出现在身后。
“您是就夫人罢?小的明书,见过夫人。”
温良转身,赫然见到一张同声音一样寡淡无味的一张脸。
来人大约二十多岁的样子,一身灰扑扑的短打,脸上挂着讨喜的笑容。
热情而又恭敬地迎了上来。
“夫人,地址已经拟定了几处,请同小的来。”
之后,温良看了几处铺子,地段都很好,但考虑到他主要是想造福一下庄家汗的小孩子,故而思来想去,最后还是挑在了侧门旁边的一处巷子里。
不打眼,也较为安静,给小孩儿们看书正合适。
明书看温良最终选定的地方,想起出发前墨书那小子随口说的话:“主子居然觉得新夫人会选那个最偏僻的地方?”
再看向温良的眼神已经带上了几分深思。
温良今日赶了个大早,连夜赶出来份策划书来。
见铺子选定,日头也不早了,便打算选处临近的酒楼,边吃边说。
夜迟这小子从头到尾听着温良和明书说的头头是道,满头雾水,眼下见终于有自己派的上场的地方,连忙凑上来建议:“温良!我们去梨花楼罢!听闻最近梨花落出了新酒,名唤梨花落,味道极好!千金难求!今儿这么顺利,我们不如去尝尝?我请客!”
温良在现代的酒量很好,不说千杯不醉,但那也算的上天赋异禀,而且按照明书的目前展示出来的聪明劲儿,加之他选中的那处铺子,原本也是个书铺。
到时只需简单装修一番,就能开张了。
想想马上就要第一次当老板了,温良既激动又忐忑,索性喝酒壮胆。
“好!那咱们不醉不归!”
倒是夜迟听闻梨花落三个字,眉眼动了动,眼里闪过一丝精光。
“小的都听夫人的。”
捡春却这个时候跳出来,面露担心:“公子,您真的要喝酒么?”您可是一杯倒啊!
可温良已经被夜迟画的美食美酒大饼晃花了眼,况且他也没在原主的记忆里搜寻到醉酒的记忆,当即摆摆手。
“没事,你家公子我千杯不醉!”古代的低度数酒,两千杯也行啊!
四人速速转移阵地,来到梨花楼,梨花楼楼如其名。
楼外种着大片的梨花,据说他酒楼主人特地培育四季种,能开上良久。
选好包间,上桌的饭菜也是颇具特色。
四人也没客气,纷纷落筷,温良正打算把他的开店企划书掏出来说说。
谁料鼻尖嗅到一股浓郁的梨花香味,回眸一看,原来是小二端着壶极其香醇的酒壶走了进来。
一边一直对温良恭恭敬敬地明书则站了起来,给在场的三人都斟酒一杯,有模有样地露出一个很艳羡的眼神,对着温良说道:“夫人,您还不知道罢?主子也曾说过您会选在那处,您和主子真是心有灵犀,感情深厚,让小的真是羡慕不已!”
温良鼻尖深深嗅了一口醉人的酒香味儿,只觉得瞬间仿佛精神一振,神清气爽,几欲飞上九天遨游天际。
“还好啦,我和你家主子的感情的确不一般,我们可是好兄弟~”
捡春急忙捂住自家公子的嘴,还说能喝,这闻一口都开始说胡话了!
明书闻言,故作震惊地着急起身道:“什么?可小的分明听闻主子说过,他心悦于您!”
温良此刻全身暖暖的,轻飘飘的,明书的话传到他耳朵里,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指着自己道:“你说裴静之,喜欢我?”
明书立刻握拳,摆出一副磕CP磕上头的样子。
“正是,墨书也说你同主子是天生一对!”
温良越听越觉得离谱,裴静之的属下怎么都产生这种误解了?
那以后他跑路之后耽搁人家找到真正的心上人怎么办?
到时候倒是他的错了!
当即连忙否认,只是摆手只余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馋虫,飞快端起酒杯啜了一大口,眼神看似清醒,实则愈发朦胧。
“哎呀,你们误会了!我和你们主子是纯纯的兄弟情!”
“不信,不信……不信我这就回去证明给你们看,可不能胡乱造谣别人!”
是夜。
裴静之这次并未坐在窗边,而是坐在整洁的案桌之后,桌上摆着一张宣纸,纸上详细写了中州会在何时何地发生旱灾,会因为旱灾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甚至还详细写到旱灾前旱灾后粮食的具体价格。
尾巴出还扶到了主人思考的解决方案。
其中的商机分条清晰的罗列出来,一目了然。
可谓劳心劳力,呕心沥血。
的确,若是落到有心之人手中,确是一件名利双收,一箭双雕的好事。
而这纸,却是温良托管家给他的。
“主子,夫人说,昨晚就想给您的,但没料想耽搁了,早上也没寻着机会,希望您好生利用。”
男人捏住纸页的边缘,眸底卷起黑压压的滔天风暴。
温良,你到底知不知晓,这样一份消息,到底有多大的价值。
若是放出去,又有多少人会为之震动。
而就在这时,男人目光犀利,骤然朝门口看去。
一道晃晃悠悠的人影走了进来。
少年白皙的脸蛋透着淡淡的粉色,一双澄澈的眸子里带着一眼可以望到尽头的清澈的愚蠢。
一步三晃地来到男人身上。
浓郁的梨花酒香扑面而来的同时。
裴静之怀里一软,不禁侧头。
下一秒,脸颊上传来一道温热柔软的触感。
“裴静之,我,我喜欢你?”
男人垂下眸子,伴随着胸膛中传来的异样跳动,长久压抑的某种情绪彻底爆发出来。
白皙带着薄茧的指尖抚上少年滚烫的脸蛋。
一步一步往下移动,最终停在拿出柔润的红唇之上,放肆又粗暴地揉捏那红樱般的唇珠,耐心地撬开蚌壳的,露出内里柔嫩的红肉。
作者有话要说:推推下本接档古耽《师尊文的节操是守不住了》
杜易前脚还在怒骂师尊文全在搞恋爱。
单身难道不香吗?
后脚自己就穿成了刚刚吐槽的小说里的师尊。
杜易:)
到我表演的时候了!
他,绝对不收徒!
预备弟子?踹了!
伺候之人?有家室的大爷大妈!
可爱毛绒绒?一起当姐妹吧!
他看还有谁能过来打扰他混吃等死
!
每天喝茶逗鸟看话本,奔赴在吃瓜第一现场。
变成了瓜田里的一只猹。
但是,他忘了一件事。
草木有灵,更别提他穿得对象乃是绝顶天才,原地不动都是一条灵脉。
所以——————
某天晚上,杜易感觉有人站在他床上。
他鼓起勇气睁开眼睛。
就有道身影冲进他怀里,脆生生地说。
“我爹说!再造之恩,以身相许。”
“而且只有我的娘子才能摸我,哥哥你要对我负责喔。”
“我不是!我没有!别想碰瓷!”
“可哥哥今天还夸我好看。”
杜易麻爪。
他今天只夸过新买的话本纸张不错。
啥时候去非礼人家小孩了……?
等等?
当晚,仙网上便发了一个帖子。
某不知名道友:重金求一个能倒流时间的法宝!在线等!很急!
道友甲:做梦呢?有那法宝的大佬才不上仙网!
道友乙:大哥说的对!楼主别做梦了!
后来帖子刷新,众人去看楼主回复。
楼主:哥哥他已经在我胳膊上睡着了,我替哥哥谢谢大家。
道友们怒了:单身狗的命不值钱是吧!给我滚回去日日夜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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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款预收2,喜欢的宝儿可以康康~
《给种田文打工后和他哥he了》
夏亦卿穿成了种田文里的极品亲戚。
一路作死,最后被嫁给了瘸腿老汉了事。
社恐晚期夏亦卿表示:你这是在为难我胖虎qwq!
所以在面对一家子吸血爹妈妹妹后。
他果断跑路去投奔了还未发家的主角团。
麻辣烫,奶茶,火锅,串串,烧烤~
努力帮助主角早日走上正途。
而他则留在主角家给主角搬砖。
包吃包住美滋滋,福利好到爆不说。
还不用对着太多人!
社恐的理想生活啊!
直到某一天。
他在田埂上看见一个一米八的大美人,花了九牛二虎之力鼓起勇气上前搭讪。
林知墨活了二十年,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直至遇到一人。
才知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后来。
莫名其妙成了主角嫂子的云浮被人问起。
“请问你是怎么让状元郎为你疯为你狂为你哐哐撞大墙的?”
云浮:可能是我格外的咸+社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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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兴趣的宝子可以康康哦,抱起每一个宝贝十万米冲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