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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杞猫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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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氏的猫崽大都活泼好动,自打睁眼便要打架抢食。

但凌寻却安静的过头。

在其他兄弟都你蹬我一脚我咬你一口互相闹腾的时候,他要么舔毛要么发呆,几乎不参与进去。以至于奶娘都怀疑这只小猫崽是不是有什么先天缺憾导致体弱,才如此的安静。

但事实上,凌寻十分健康,纯粹是因为性格原因才导致的差异。

再长大些的时候,猫崽们便要开始学习功课,学习拳脚本领,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练武场,凌寻都能名列前茅,但他依旧保持着自己的风度翩翩。

凌氏族群中,其实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没有那么亲密,能自理之后大都放养,成年后更是几乎没什么感情交流,反倒是同龄兄弟之间的交集更多一些。

他跟所有兄弟都处的很好,也有当兄长的风范,但就是在外形上过于重视,且无心政事,反倒跑去做了潇洒的商人。

以至于连家主都有好几次都怀疑,这个崽子是不是生错了性别。

其实也不尽然——凌氏女儿珍贵,但也几乎没有脾气温和的。

而相比较之下,凌朝则属于非常正常的猫崽。

凌朝生下来的时候身量小小的一只,但眼睛还闭着的时候就会抢食,混迹在比他大的猫崽队伍中间,争抢起来丝毫不落下风。

他生性好动,十岁时就已经在同龄猫崽中没有敌手,有段时间痴迷策马骑射,藏了几把好弓,引得许多兄弟眼热,平时连借出来看一眼都不容易。

如今他却大方的要把弓送出去,这让凌寻有点意外。

“你?要给我?”

凌朝嗯了一声:“你不是喜欢?”

凌寻挑眉:“我是喜欢,但也没有夺人所爱的喜好,那都是你的宝贝,怎么舍得拿出来?”

凌朝:“那我反悔了。”

凌寻傻眼,再看过去的时候,凌朝已经大摇大摆的走远了。

......

原本是打算第三天回程,但天气不好,从昨夜便下起雨,只好再拖一天。

雨势很大,夹杂着滚滚雷声。

余幸不由得觉得庆幸:“幸好早去采了桃花,不然这一场雨下来,花都被打残了。”

她掰开一小块桃花糕放在手心,白底狸花凑过来,就着她的手吃了,尾巴轻轻甩甩。

下雨天空气总是潮潮的,连屋里也是,待不住人。

余幸找了把油纸伞,要出去走走。

猫围着她的腿打转。

“你要跟着的话,就带你去。”

余幸无奈道:“但你不是不喜欢皮毛沾到水么?”

凌朝确实不喜欢皮毛沾到水,但能跟着余幸,沾上水也可以。

庄子前面一共十来户人家,雨天不能上山,所以外面没什么人。

一手打着油纸伞,一手抱着猫,两人在路上慢慢的走。

猫突然开口:“下完雨,山上会有蘑菇。可以吃。”

余幸来了兴致:“是吗?味道好吗?”

猫摇摇头:“吃了会头晕。”

余幸:“...会不会是中毒了?”

猫露出思索的神色:“不可能,这里没有人会在食物里下毒。”

余幸:“我不是这个意思,不是所有蘑菇都能吃的,有的蘑菇本来就有毒,不过也不是剧毒,只是可能会让人出现幻觉...类似吧。”

说话间,两人来到了溪边。

这里的溪流是从山上下来,庄户的居民平时会在这里取水,上游吃喝,下游洗衣洗澡。

如今下起暴雨,溪水也涨了起来,已经看不到底了。

余幸:“啊,有条大鱼游下去了。”

凌朝耳朵立刻竖起来。

如果不下雨,它立刻就会冲过去把鱼捉起来。

但雨水会打湿他的皮毛,那种感觉很不舒服——虽然他不排斥猫形态洗澡,但和接受皮毛被打湿是两码事。

天色灰沉沉的。

余幸顺着河边走了一小会儿,刚打算回程,却突然看到石头后面似乎躲着个人影。

雨天本就影响视线,她自己也不确定看的是不是真切。

“那里是不是有个人?”

凌朝嗅了嗅鼻子:“是那个听不懂人话的女人。”

余幸:“我记得她是叫...芳芳?”

但管事的昨天便来回话说,已经让芳芳一家迁出庄子,也不再雇佣他们做工了。

为什么这个女孩还在这里?

大约是察觉到对方已经发现了自己,芳芳从石头后面站出来。

她穿着一件蓑衣——当地农户都习惯穿这种,虽然样子看起来有些笨重,又显得灰扑扑的,但其实是很好用的。

余幸没打算理她,抱着猫回身要走。

芳芳却突然开口:“你的那把油纸伞,是桾都城的高李氏伞铺的吧?”

余幸:“?”

她看向自己拿着的伞,做工精致轻巧结实,伞面上还画着很漂亮的图画,伞柄上确实有木雕的‘高李氏’文字图样。

“我不知道,这是我在庄子里随便拿的。”

芳芳依旧只是自顾自道:“这样的一把伞,至少要五十个银币。我们在这里做工,一年到头也赚不到这么多。”

余幸皱起眉来。

两辈子摸爬滚打的经历,让她很敏感的察觉到了这个小姑娘语气的不甘和嫉妒。

但在余幸看来,这其实是没有理由的。

凌寻当然是个好东家。

这里虽说看起来是与世隔绝,但房子是主家提供的,每个月每户都按人头发放大米和肉,如果有农户生病或者受伤,也会找大夫过来诊治。

在这个时代,这样的待遇已经非常好了。

如果余幸当初是穿越到这里,毫不夸张的说,她能在这里安稳的过一辈子。

芳芳语气饱含嫉妒:“如果不是攀上凌朝少爷,你凭什么用这么好的油纸伞?”

余幸觉得好笑。

她看向这个姑娘,认真道:“虽然这把伞确实是借的,但我自己也买的起。”

芳芳道:“你去跟着凌寻少爷吧,凌寻少爷更有钱,能给你更好的生活,我把好的让给你。”

余幸:“.....”

她拍拍猫头,叹气:“你说的对,她确实听不懂人话。”

凌朝也很生气。

什么叫做凌寻是更好的?

他差在哪儿了?

余幸觉得这姑娘有点过分执拗,唯恐她会做出更加极端的事情,于是后退几步:“随便你怎么说,我要走了。”

芳芳却一把扯下头上戴着的斗笠,姣好的面容扭曲:“假如我现在跳下去,告诉别人是你把我推下去的,凌朝少爷还会喜欢你这么恶毒的女人吗?”

“......”

余幸叹息:“首先,这里并没有第三个人,没有目击证人,谁会相信你的话?”

“其次,河水涨起来了,你如果跳下去,一定会被冲走,大概率没有机会再把这件事说给别人听。”

“最后,我建议你少看那些不着调的画本。虽然我以前也看过,但没有笨到把它们代入到现实世界里。那是不切合实际的。”

她的好心劝告也只能到这里了。

毕竟被觊觎的是她男朋友,做到这种地步,她自认为已经非常宽容仁慈了。

余幸走出去很远,再回头看的时候,那姑娘还留在原地。

她拍拍猫头,戏谑道:“这小桃花还真是缠定你了。”

凌朝很认真的道:“我觉得这个女的有神经病。”

傍晚时分雨停了,初初定下明早赶路,当晚,余幸正在正在整理东西,白底狸花轻巧的跳上桌子,期期艾艾的凑上来。

“讲讲你那个世界的事情呗?”

余幸笑了:“怎么突然要听这个?”

凌朝:“就是想多了解一些。说说呗。”

余幸无奈:“那这说起来可就多了,你要听哪个方面?”

凌朝想了想:“我如果去那里,能做什么工作?”

“工作?”

余幸很认真的考虑起来:“你如果去了,第一件事要解决的就是户口问题,在我们那里,所有的小孩从生下来不久就要登记身份信息,没有登记信息的就是黑户,找不到工作的。”

凌朝不可思议:“我?找不到工作?”

余幸:“是啊,我们那里几乎都是实名制,每个人都有身份证,你没有身份证,不好找工作。”

凌朝:“那余云辉呢?他是做什么的?”

余幸:“他还是学生,但他不用为工作的事情发愁,那样聪明的人,很多地方都抢着要的。以后也能赚很多很多钱。”

凌朝抑郁了。

他没想到自己竟然可能沦落到找不到工作的地步——再不济,他有把力气,去做苦力活儿难道不行么?

但听余幸的意思,只要没有那个叫做‘身份证’的东西,就算是做苦力,都不会有人愿意雇佣。

若是到了那个世界,他一个大男人,难道还要靠余幸来养活?

猫奄奄的,尾巴也没精打采的耷拉在一边。

余幸收拾好东西,把它抱起来,亲一口鼻尖:“少在这里杞人忧天,明天要早起,赶紧去睡觉吧?”

猫趁机提出要求:“那我要跟你一起睡。”

“......”

庄子的屋子够多,每个人都有独立的房间,凌朝的房间就在隔壁。

“我睡枕头,我就想贴着你!”

看着那殷切恳求的眼神,余幸也心软了:“行吧,过来擦脚。”

“奥!”

猫高高兴兴跳上桌子,抬起前脚配合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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