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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搜屋 > 捡猫后走上人生巅峰[穿越] > 第36章 半夜逃窜猫

第36章 半夜逃窜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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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上路的时候,余幸抱着猫,止不住的庆幸。

“太险了,真是太险了,原来那俩人就住咱们隔壁啊。”

“还好这豺猫机灵,那万一要是认错了人,那倒霉的就是咱俩了!”

“这俩人也真是的,没事儿干嘛动人家崽啊!野兽护崽子,这点道理都不明白吗?”

又是一整天的赶路,从清晨到黄昏,刘镖头望着发红的天空,眉头紧皱:“——坏了,怕是要变天。”

“加快脚程,天黑之前要到明庄!”

“快快!跑起来!”

“后边的别墨迹,赶紧跟上,别掉队了!”

于是整个队伍从普通的赶路变成紧张的赶路。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紧赶慢赶的,终于是在天色彻底暗下来之前,找到了可以落脚的地方,也就是刘镖头口中的明庄。

此时已经刮起大风了,林间枝叶簌簌的响,影子乱晃倒也真有点群魔乱舞的意味。

而这明庄,也并不是什么驿站或者庄园,更恰当的说,就是类似破庙差不多的地方。

只是这里的人大约没有神佛的信仰,所以主殿内也并无供奉,只是一些乱糟糟的器具,破败不堪,看上去更像个戏班子旧址。

“可算是赶上了!”

“快拉车!快拉车!”

镖队的成员们都颇多庆幸,连忙拉着车进来,又翻出雨布给马匹和货物遮上。

刚忙活完,大雨便唰的落了下来,雨势很大,林间噼里啪啦的响动。

好在是没殃及到货物,算是不顺中的幸运事,一众人从周边拾了些干草升起篝火,又简单热了热饭,围坐在一起闲聊。

至于闲聊的话题,基本围绕着的是路途趣事,以及女人。

男人嘛,聚到一起,很大概率是绕不开这个。

但大约是因为队伍里有她这个姑娘家,所以倒也并不出格,只是在打趣同行的一个年轻小伙,他这趟回去就要娶媳妇了,新娘是青梅竹马的女孩子。

小伙子有些害羞,但还是十分得意:“以后我也有的干粮带了,羡慕死你们!”

一众人都哄笑起来。

余幸本意也不想因为自己的缘故打扰太多,所以刻意降低存在感,早早抱着猫窝到角落里去了。

这地方看的出来是经常有人露宿的,成捆的稻草堆的满满当当,地上还有不少剩余的柴火,破锅破碗瓢盆的散着。

原本在车上当做铺盖的被褥,现下又派上用场,因为足够大,所以可以把整个人都包裹起来,而猫咪也恰到好处的充当了暖手炉的功效,往胸前一抱,整个人都暖呼呼的。

她用脸颊贴贴花猫的耳朵,嘴里嘟囔着:“幸好有你,大花。”

“喵。”

雨下了整整一夜。

第二天早上还是阴沉的天气,飘着蒙蒙细雨,但镖队还是出发了。

交货期限顶在屁股后面赶着,不得不上路呀。

路况倒是还好,他们走的大约算是正路,不是什么荒郊野岭,称不上泥泞,顶多就是有点打滑。

跟队的小伙子们各自披着或是油布雨披或是塑料顶帽,一路小跑跟着,连马背上都搭着茅草编制的盖搭。

余幸窝在板车雨布下面,面前阴暗的一片,耳畔是滴滴答答的落雨声,如果忽略是在狼狈赶路的话,倒也还挺舒适的。

好在这天气也没有一直坏下去,中午时分便天晴了。

她坐在箱子顶上,跟边上的小哥搭话,问一些赶镖的事情。

“危险....有时候会遇上山匪,早几年的时候,经常的事儿。”

“那会儿我刚跟着刘哥做这个,就曾经遇上过两次,怪险的,还有同行串通了故意捣乱的,抢生意嘛,难免的。”

“现在好多了,主要是道路都固定下来了,事情做稳当路也走熟了。”

这小哥便是先前想要抱猫的那位,话多外向。

“跟着刘哥能学到不少呢,就怕你小姑娘听了害怕。”

“就比如昨天晚上咱们歇脚的明庄,可不是哪个地方都能歇的,这野外的房屋年久失修,很容易变成野兽的巢穴,尤其是狼,它们通常都是群居的。”

“这种地方,要是冒冒失失闯进去,你想会发生什么?那肯定没命了哇!”

“但是这里经常会有人落脚,用火把驱赶,留下人味儿了,那些野兽就不敢冒失的闯进去了。”

他很健谈,话语间抑扬顿挫引人入胜,余幸听的很入迷。

只是猫看上去不太高兴,郁郁寡欢的模样,尤其不待见那个小哥,甚至张嘴做威胁状——对此,余幸也只能解释说可能是水土不服。

小哥摆摆手,大方的说不介意,猫这种生物,就是这个样子的。

在第三天的傍晚,他们来到了一个镇上。

按照道理说,这个小镇也应该隶属于下城区,但居民的生活水准却高出不少。

至少至少,街上走路的行人都不至于是面露菜色,能吃饱穿暖,街边也没什么乞讨的小孩。

镖队落脚在一处旅店,有一车货是要交给本地的货主,按照约定,他们明天早上会来将货物取走,所以要提前核对等等一些琐事。

但这些事并不在余幸所操心的范畴之内。

她提着猫,出门走动。

早先就看见了,这条街上有不少吃喝的小店,来到这个世界以来,外出的机会不多,吃到外面东西的机会更少,再加上本就是打算以后要做吃食生意,这些风土人情还是要多多见识的。

“塌饼是什么?闻起来还挺香...”

“这个看着也很好,粉红色的,是水果粥吗?”

左右挑选,终于是在一家面店里坐下了。

主要这一路上吃的都是干粮,确实需要点汤水换换口味。

在询问了店主之后,得到了猫可以进门和拥有一套专属餐具的回应——当然,大花的餐具也是要跟面钱一起付的,这已经成为习惯了。

“两碗肉酱面,对,就是牌子上这个。”

“味道淡一点,谢谢。”

在等候的功夫,看到门口有叫卖果子的,便招手让他停下,又买了一提果子。

“这个带回去,给大家分分。”

“喵。”

只是想的虽然好,但实话就是,面条的味道是挺一般的,肉酱浇上去虽然看着很有食欲,但是味道依然很纯粹,就是咸,很符合这里的烹调习惯和口味。

余幸很认真的吃完了。

只是不好吃,又不是不能吃,人在外面,还挑剔什么。

吃完东西,提着猫和果子回了旅店,刘镖头等人已经安排好值守的排班,各自休息了。

走镖嘛,本就是个辛苦活儿,能像这样安稳的睡一觉真的很不容易。

而余幸也终于能稳妥的洗个热水澡,好好休息一晚。

但她不知道的是,半夜时分,猫从枕头边上起身,轻巧的顶开窗户窜出去了。

......

要说住在镇上是真的舒服,人嘛,毕竟是群居生物,有好屋好房睡,谁愿意待在荒郊野岭。

余幸也是醒来后才察觉,自家猫竟然不见了。

以往从没出现过这种情况的,大花早就跟随她的作息习惯,白天活动夜晚入眠,每天早上在枕侧一同醒来。

可今天早上,偏偏就没在。

“大花!”

她在房间里没找到,便推开房门跑到走廊大叫起来:“大花!”

底下跑堂的小伙计听见了,以为是顾客有什么吩咐,忙不跌的跑上来询问:“您什么吩咐?”

余幸急切的:“小哥,请问你有没有见过一只猫?”

小哥:“是不是不大点的,身上有花纹?”

“是!就是它!请问你是在哪看见的?”

小哥朝着下面一指:“呐!”

余幸顺着他的手指方向朝下看去,就见厅堂的一张桌子上,恰好是阳光能照到的位置,一只花猫正优雅端坐着,舔毛。

“......”

“凌晨突然跑进来,吓我一跳。”

小哥有些悻悻的抱怨:“还以为是闹鬼了。”

确切的说,是今天的黎明时分,他正昏昏欲睡的守在桌子后头,灯光半灭不灭的时候,突然听到敲门声。

因为小镇本就是身处于交通要塞,所以半夜有行客头投宿什么的也不意外,便打了个哈欠,上去开门。

可惜开门之后,门外却空无一人。

他左右望望,突然就一个激灵,出了浑身的冷汗。

前些天,隔壁巷子里好像是有两个醉鬼打架,一个把另一个给捅死了的事情发生,这日子算算,好像是头七啊...

难不成是撞鬼了?

正当他惊魂未定的时候,身后却突然发出砰的响动,一只酒碗莫名掉在地上,摔碎了。

小哥吓得差点叫起来。

他面色发白,缓缓转过头去,然后就看见——

“谁能想到一只猫竟然会敲门!”

他愤愤的:“窗户开着呢!不能走窗户么!”

余幸对此只能笑脸相陪:“对不起实在对不起,那个酒杯多少钱,我把它买下来...抱歉抱歉,真是给你添麻烦了。”

当事猫坐在桌子上,心无旁骛的舔毛。

余幸叹气,没奈何的走过去,摸摸猫头。

“哎?你怎么是湿的?昨晚上下雨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今日份猫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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