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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搜屋 > 捡猫后走上人生巅峰[穿越] > 第21章 招财猫猫

第21章 招财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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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幸坐在桌前,猫跟她面对面蹲着,面容严肃。

天知道是怎么能从一张毛脸上看出这样的表情!

余幸觉得好笑,戳戳猫脸:“哎,你是怎么回事?”

“担心我?好啦,只是扭伤了脚,又没事——等等,我现在也有点担心了,那老大夫连猫都不认识,到底会不会看病啊。”

她把钱袋掏出来,里面叮叮当当,还剩下一大把铜币。

“哎,本来今天能赚一个银币的,可惜咯。”

“希望能快点好起来,还有一场婚宴呢,我还是想多存点钱。”

猫甩甩尾巴,倒也没再叫,平静的吃完了自己的那份饭。

因着扭伤了脚,加上白天着实累的狠了,余幸只是粗略的擦洗了一下,便沉沉的睡过去了。

猫在床头蹲了半晌,悄悄从门缝里溜出去。

......

第二天大清早,余幸是被猫叫起来的。

猫跳上了枕头,用爪爪肉垫拍她的脸,一下下很有节奏感。

“......”

什么毛病。

见她醒了,猫叫了一声,轻巧的跳了下来,又回头看看。

“......”

这是让自己跟着的意思?

余幸拿了棉袄披着,一边系扣子,一边扶着墙,一瘸一拐的往外走——说来也是心酸,因着上辈子的经历,她倒是很习惯这样走路。

“干啥?”

这样说着,又有点好笑。

“已经把饭做好了?你是田猫姑娘?不对,公猫,田猫少爷?”

以前就听说过,有的猫会担心主人吃不饱,进而主动担负起养家重任,进行一些狩猎行为。

无非就是抓些老鼠青蛙的,试图投喂。

但当她走到外间,看着桌上那个小包裹的时候,却有些惊讶。

“这是什么?谁家的包袱——是昨天苔嫂子忘下的?”

但抓到手里的瞬间,便推翻了这个猜测。

这布包的料子厚重,织花繁复奢华,光是用看的就知道价格绝对是低不了,无论是苔嫂子还是她自己,都买不起。

这布袋,怎么会出现在自家餐桌上?

余幸掂在手里晃了晃,沉甸甸的一包,里面叮当作响,很有分量。

思索片刻,还是打开了。

但下一秒,却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

金杯玉碗大串珠翠,堆在一起散发着富贵的光芒,简直要闪瞎人的眼!

良久,余幸才勉强找回自己有些发抖的声音。

“这是...哪来的?”

猫叫了一声,十分豪气的用爪子拍拍。

送你的,收着吧。

“......”

余幸咽口唾沫,试探的拿起了一个金器——是个小酒杯,带着繁复的雕花,小巧精致,拖在手里很有分量。

“这是...金的?”

“喵。”

当然。

你不是想要钱吗,金子,保值。

余幸深吸一口气,在里面摸索半晌,颤着声音:“大花,这个是,你捡的?还是你偷的?”

“喵!”

想什么呢。

这都是他半夜摸回自己的住处,辛辛苦苦带过来的——足足跑了大半个晚上呢。

余幸看着满桌的宝贝,露出纠结的表情。

“我去,大花,你可能闯祸了...”

“从哪儿捡的啊,这不能要,你这,快还回去!”

猫懒洋洋的叫了一声,团起来不动了。

余幸:“......”

作为一个从小接受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之下的现代灵魂,对于冒然的天降横财,是很难接受的。

且下城区里哪有能用得起这等珠翠的人家?

能用的起的,又岂是自己能得罪的?

这样想一想,更担心了。

“啊呀,这肯定不行,失主会不会找过来啊,这是不当所得!人家会把我们当成小偷的!”

猫觉得莫名其妙。

什么乱七八糟的,怎么就小偷了?

这都是他自己的东西!

余幸兀自纠结:“报警吗?巡城使能管这事儿吗?应该去哪里张贴寻物启事啊?”

可是一旦告知了巡城使,又该怎么解释这东西的来历呢?

实话就是猫带来的,但会有人信吗?

在经历了青雅和明明的事件之后,余幸对这里的人权有很严重的不信任感。

万一他们并不相信她的话呢?万一他们觉得自己才是贼呢?

在这地界,人命似乎是真不值钱的。

余幸喜欢钱没错,但还没到贪念的地步,也不想冒什么风险,再活一次本就是上天恩赐了,她很珍惜。

这哪是钱啊,分明是催命符。

视线再次投向那个布袋,犹豫再三,还是小心的提起来,塞进了柜子深处。

想了想,仍然不太放心,便又提到院子里去,试图埋在萝卜坑里。

猫黑线脸。

它走到萝卜坑里,用爪子扒拉开布袋,叼出两块金币,甩在坑外。

金器珠宝不敢用,金币总行了吧?

反正全天下的金币都是长一样的。

余幸望着那枚金币。

一百铜币等于一银币,五十银币等于一金币,按照这个换算概率,自己全部的家当可能都这个金币值钱。

有了这些钱,就能离开下城区,甚至拥有自己的一家小吃店。

她摸索着那枚金币,仔细感受上面的纹路,最后还是一咬牙,将它扔进了萝卜坑。

钱是很好,但命更重要哇!

做坏事是要遭天谴的呀!

一连好几天,余幸打着崴脚的旗号,缩在家里没出门。

期间苔嫂子来过两次,送了大袋的红薯,喜宴的郑嫂子不知从哪听说了,也带了两斤猪肉来探望。

余幸很感激,给她们装了枣子糕作为回礼。

其实她脚伤的不严重,这几天过去,早就能下地行走,但因为那包意外的珍宝,还是深居浅出。

倒不是说财不外露,更怕惹祸上身。

等稍微能出门之后,也去赶了早市,除了要补充一些日常食材之外,也因为早市上消息比较灵通。

她挎着小篮子,装作不经意的挑拣青菜,实则耳朵竖起高高,听几个婶子大姨的聚堆聊天。

一般来说,下城区有个什么风吹草动的,都瞒不过这个群体。

但听了一阵,话题却都是稀松平常,无非是张家的梨子李佳的枣,没什么新东西。

‘那些东西到底是谁的?那么贵重,失主都不报失吗?’

“要命啊,大花到底是从哪拖来的,以前也没见它偷东西啊....这猫学坏了。”

她没什么心思再待下去,胡乱买了点东西,提着篮子往家走,却又遇上了巡城使例行的巡逻。

为首的正是于三儿。

余幸心中一动,几步上前,小心翼翼的打了个招呼。

“...于大人,您早上好。”

于三儿点头,声音低沉:“有事吗?”

余幸定了定心神:“是这样的,于大人,我前两天捡了些东西,没找到主人,想着问问您这边有没有什么失主报失的。”

“捡了东西,什么东西?”

“嗯,一个布袋,里面有几个碗,还有几个...几个铜币。”

并非她有贪念,实在是不敢说实话啊。

于三儿点点头:“好,有消息会通知你的。”

然后几人绕过她,继续朝前面巡视去了。

余幸:“?”

就这样?

不用去做个登记,或者仔细盘查问询了?

旁边有个听了一嘴的,笑着道:“几个碗碟的,没人要就自己收了呗。”

“反正依着规矩,等上十天半个月的没人找,那就是你自己的。”

余幸瞪大了眼睛。

还有这种规矩?

捡到东西,没人要就成了自己的?

看来她对这个世界的法律,仍然停留在一知半解的地步。

想到这里,本打算回家的步伐也停下了,转而去了街上的书店,因着还没开门,便在台阶上坐着等。

一直到日头上来了,老板才迟迟把门打开,看到门口坐着个人,还吓了大跳。

但余幸也懒得跟他计较,自顾自的挑了些,连价都没讲。

这个世界的文字与上辈子大致相同,个别字上会有稍微的出入,但用谐音猜的也不难,读懂是没问题的。

但不知道是不是没找对地方,关于法律的书籍很少,她翻了半天也只翻到一本《桾都律规》,边角都皱起来了。

桾都,便是上城区的别称,也是这个世界的都城——应该吧?

至今余幸还对大局观十分懵懂,一知半解,原主那点记忆明显是不够用,要问呢,也不敢乱问。

她揣着书回家,远远就看见猫坐在墙头。

“......”

见她回来了,猫抻个懒腰,很优雅的跳下来,蹲在脚边,等她开门一起进去。

任是谁见到这副场景,也是忍不住要心软软的。

余幸将猫抱起来,放在篮子里挎着,又摸摸猫脑袋。

“今天没买到鱼。”

“但是芋头很不错。”

“煮一煮,蘸白糖。”

猫应声。

关好门,余幸煮了热水,开始洗芋头,一边还叹气。

“怎么办啊大花,我没找到失主。”

“你到底从哪里找的包袱?这里多少钱能判刑啊?那个数目,我得被关上二十年吧...”

“......”

这女人,是不是傻的。

天上掉下来的馅饼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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