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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番外:弗里西娅与拉姆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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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安详的,平和的,像是昏暗居室内养在污水里的粉色波斯菊,亦或者是衰败萎颓的飞燕草。

关于古典插花的那些技巧我记不清了,大抵一开始就是知之甚少,临了的时候模糊了也没什么不好的。那时候我们的阁楼在黄昏中有着暗黄的色泽,鲜红色的太阳像是街头那个大学生一直卖的画上一样。很抱歉,我没有足够的钱买下它,我们带出来的那些东西都已经作为房租交给楼底下的季雅太太。

——她应该是叫做“季雅”或者更复杂的名字,这里人说话总是一副大舌头,我不知道,我没有办法理解。

——对了,我看过欠条,她叫阿芙多季雅。

我们的小继承人前些日子患了咳病,上帝呀,我真希望他能够活下来……如果他是个女孩就好了……我应该带他去药房,可是我们没有足够的钱。

——所以,你什么时候能回来?

七月初的傍晚酷热异常,我从斗室里出来。这间斗室是我从季雅太太手底下租的,它位于C胡同。我走到街上,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只是慢悠悠地走着,停在一座桥面前。

我的儿子就在斗室里躺着……他病了。

我现在不应该出来,但是我又应该出来,或许我得找个邮局,写点东西给我的姐妹们。

可是……

我又想起离开的那天晚上,我们坐着骡子小心地离开庄园,又在一处水草丰沛的地方使用了些小把戏,才得以在这座完全陌生的城市开启新生活。我丢下了最重要的东西,将那些痛苦与责任完全抛给她们。我是个懦夫。

一时半会,我没有找到继续闲逛下去的理由,于是又慢吞吞地走回去。当我回到屋子的时候,季雅太太正在熬汤。白色的蒸汽打在她湿漉漉的头发上,显得整个人又油又湿。她的眼睛像是剔骨刀一样戳在我的肋骨中间,咧开嘴说:

“……把你的肺痨儿子扔出去……”

我的脸快速抽动一下,像做贼一样跑上楼梯。窗台上的乌鸦已经闯进来,它停在我们小继承人的床前。

——你什么时候能回来?

就像干瘪脆弱,亦或者是腐败发臭的花朵一样,故事的结局变成斗室里的一团烂泥。我把最后一枚戒指卖给一个女人之后,去街上找到木匠,让他用边角料给我打一口歪斜的小棺材。

但是它太小了,我只能将我们的小继承人折成两半放进去。

——你能在那天回来吗?

——

我那时候骑在矮墙上,当时应该是去约克郡度假——应该是的,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个罕见的晴天,香料与药酒的味道浸湿整个城镇的每一块长砖。

卡罗就坐在我边上,是阿米库斯·卡罗,他大我几岁,是个十足的恶棍。他怂恿我给墙里面最小的那个麻瓜念一个恶咒,很抱歉,我本来是准备这么做的,因为我将迎娶阿米库斯的妹妹。

后来你的父亲跑出来了,他拿着麻瓜的魔杖,那东西的声音可真大,阿米库斯的耳朵流了两天血——尽管我觉得这只是他意图留在这里享受酒精的托词。

真抱歉,我对你的家人做过这样恶劣的事。真希望迪明迦一切安好,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我们能够一起回到那个地方,然后在圣诞节的火腿大餐之后和所有人喝一杯甘草利口酒。

后来你应该知道了吧,那就是我们的故事了。我觉得它老套极了,又觉得它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东西。

我得去找点门路,我的叔叔博金已经不再资助我们了。我不应该咒骂他,因为我知道,卡罗家给我们所有人带来很大压力。这不是他的过错——当然,也不是我们的。

我得想点办法,钱在床垫下方的那个小盒子里,我会在春天回来。希望那个时候金德已经能够自己读完彼得翁故事集。

故事的中途似乎早已显现出苦涩意味,就像是女方家族一直垄断的小镇酒精贸易一样。那个阴风惨惨的城镇中一贯是不欢迎巫师的——无论是挨了枪|子的阿米库斯·卡罗,还是试图与恋人逃走的拉姆齐·博克。

花园里的花朵按照常理盛开,在规律的季节中被剪下,成为格蕾雅夫人手里最平衡的插花。迪明迦尚未理解长姐消失的谜团,莱丽莎却已经窥得其中一二。

波尔多先生很平静地同妻子接受长女离开,并且将她从族谱上永久划掉了。

——她选择了仇敌。

莱丽莎这样解释道。

——她选择了爱情。

迪明迦理解道。

没有谁的观点是错误的,只是一个在家族,一个更妄图离开家族的网,看向世俗更远的地方罢了。花园里的圣徒像永恒灰暗,尽管迪明迦身边所有人都宣称它们纯洁无瑕。

“她活不久了,”莱丽莎孤独地对着水井说,“离开就意味永恒的死亡,除非她愿意回来。”

无花果树上的乌鸦对此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但是它无法对这个驽钝的后代描述什么。她们都不是最后一个,所有人都是被修女们关进笼子里的鸟。

当傍晚的钟声齐齐敲响之后,莱丽莎就决定忘记她叛逆的长姐了,或许她现在才是长姐。当迪明迦跟着母亲坐在沙发上缝缝补补时,她已决意离去。格蕾雅替她选择一家修道院,她将在那里完成接下来的课程,以及学会古钢琴。

这座小镇没有人知道古钢琴是什么,这让她产生一种超出平常的傲慢。刻板,简朴,莱丽莎已决心奉献己身。可怜的家族唯一能够留住的只有迪明迦了。

年轻人总应当有一段美妙的感情,无论结局是什么。我们的无花果树总是在花园里生长,从那座地窖深处的祭坛开始,延伸出一代又一代伯德。她们孤独地在水井边,最后的眼泪使它变成传说中“苦涩之井”一样的存在。

最古老的祖先仍在庇佑整个家族,连带一二仍未离去的后代们。死神总是看待旧日的交情愿意宽恕些时间,亦或者这位古老的神明同样准备亲眼目睹整个家族的落幕。舞台终究是属于巫师与魔咒的,凡人连带着炼金术逐渐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在花岗岩上几重历史中不断覆盖改写,最后变成粗粝的沙子吹散了。

我们的弗里西娅将她可怜的小继承人对折,埋进泥土里;拉姆齐最后在病床上咳出自己最后一口血,金德死去了,在乌鸦的眼底。他们最后还是被它追上,按照血缘一点点吞噬殆尽。

但是故事的最初总是安详的、平和的,像是我们小花园里由乌鸦捎来的粉色波斯菊。如果你现在回去,还是能看见那一簇簇深绿色的枝条——真是抱歉,这种害羞纯洁的花朵再也不会盛开了,就像是伯德家不会再出现这样义无反顾的爱情一样。

家庭的失衡如同季节错乱,打破人生中所有美好的精神,最幸福的一代伴随着家族成员一个个逝去,已经成为压在桌子玻璃板下近乎破碎的照片,我们能够留住的只有孤独的今天。

我们孤独的无花果树,孤独的苦涩井,还有永远靠近我们的“它”。

我们仍会祝福弗里西娅,愿她永享安宁。毕竟,故事的最开始总是安详的、平和的。这是我们的女儿,我们的家族。

弗里西娅拥有最美好的爱情。

当席上的客人将这段爱情掐头去尾,隐去姓名缓慢叙述的时候,在场的夫人们都兴奋地拍起手来。

“真是太感人了。”帕金森夫人说,“能够这样相爱,是多么诱人的梦想啊,在这段铭心的爱情里的两位痴心人,这有多么幸福啊!”

纳西莎·马尔福觉得有些不对劲,白着脸不安地盯着说故事的那位客人。当她公布故事的主人公——发疯的拉姆齐·博克与那位不知名的麻瓜女士时,一些人的表情骤然变了。

女士们的热情低落下来,她们脸上不屑的表情似乎在说;“呸!”好像爱情只应当属于那些血统纯正、教养良好的人,因为只有这些人才理所应当地值得别人感兴趣。

马尔福先生一听说这个无名的麻瓜女人与拉姆齐·博克的名字,就拍案而起,仿佛这个罪恶的结合已然玷污他的家庭,损害巫师社会对他的尊重。

他太太呢,跟他一样气愤,立刻出声制止这个荒诞的故事继续谈论下去。坐在父亲身边的德拉科·马尔福却盯着透光的窗户,看着花园里的墨绿色的灌木。他想——

难道没有伟大的祖先,没有纯正的血统,没有巫师家庭的教养,爱情就不能是爱情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刀一下马尔福,刀子不落在自己身上是不会觉得疼的(舔刀.jpg),没错,派丽可就是他应该小心的那个坏女人!

这里恭喜第三位姨妈还有姨父正式出场,以及我们可怜的表弟金德。这对夫妻确实都有瑕疵,但是他们的爱情是我盖章确认的!他们真的相爱的,不是迪明迦那种情况。最后拉姆齐是被博克家抓起来了,然后发疯肺痨一条龙死了,金德是遗传病+热病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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