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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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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后又过了的半个月,孙怡舞终于回来了。

南宫玥一大早就去了工作室,看到老师红润的面色,笑道,“恭喜老师,我看了报道,这次的演出很成功。”

孙怡舞笑颜如花,得意地点点头,“当然,也不看看是谁出马,肯定是圆满成功的。”把礼物送给南宫玥后,她顺口问道,“我外出的这段时间,你有没有好好练习。”

南宫玥抱起琵琶,胸有成竹地看着老师,“我给老师弹一曲,你就知道了。”说完,她就弹了一曲《十面埋伏》。

这首曲子,南宫玥已经联系了半个多月。相较于最初的只有技巧,现在更多了些灵魂。她把自己融进了那场激烈的战争中,随着战争的发展启承转折。

孙怡舞听了她的演绎后很是惊喜,“看来这段是你确实有用心在沉淀,非常不错。不过也不能太骄傲,还得继续努力。”

南宫玥得了表演还挺开心的,她点点头,“老师放心,我现在多了一位良师益友,一定会有更大的进步的。”

南宫玥这次能演好《十面埋伏》,还得益于张煜铭。

起因是他们在聊天的时候,聊到了这首曲子。南宫玥就打趣自己只有技巧没有感情,张煜铭没有打击她的信心,而是跟她聊起了曲子的背景。

张煜铭是个很擅长说话的人,枯燥的历史从他嘴里出来很是生动,听着也不觉无聊。南宫玥也是头一次这么详细地了解了垓下之战,还明白了这场战争的意义。然后他又从这场战争开始发散,从古至今,国内国外,她听完之后很有感触,才有了《十面埋伏》的感情。

对于张煜铭,南宫玥觉得越了解他,越容易折服于他的内在。

小时候对于他的印象,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太聪明了,显得他们很笨;后来发现他几乎不混他们的圈子,人也不苟言笑,便只觉得他是高攀不上的高岭之花;有了接触后,她终于知道对他有颇多误解,他其实是个风趣幽默的人。

直到他们恋爱后,她才发现,自己对他的认识始终是肤浅了许多。他真正令人着迷的,更多的是他的学识、思想、认知,以及他的教养。

她第一次看到他书房里那一整面墙的书的时候很是震惊,但也很怀疑他到底有没有全部看过。于是乎,她在他家的时候,经常会随手抽出一本。事实证明,他的书几乎都是看过的。书有翻过的痕迹,还有不少做了笔记,甚至挺多是叠加笔记,密密麻麻的看得她眼睛都要花了。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只是一首琵琶曲,他都能这样侃侃而谈,因为他看过的内容都印在他的脑海里。她问过他,为什么有些书会看了又看。他的回答是,书是常看常新,不同的年纪看同一本书,感受和认识是不一样的,所以会经常翻看。

他的话,让她也是有很多感触的。

原本的她就不是个爱书的人,即便她知道看书的重要性,依旧会在拿起书本后看不到两行就变成了玩手机或者干别的事。

现在到了这个书中世界,娱乐生活没有现实世界丰富,手机电脑也没有那么只能,她不可能一直弹琵琶或者写剧本,那么消磨时间的最好办法就是看书。

为了能让自己看得进去,她刚开始选择的是一些时下流行的小说。后来去律所见习,她开始接触晦涩的法律条文,从一开始的头疼到后来的看懂,给了她很大的自信。现在,就算是她曾经不感兴趣也不想看的“砖头”,也能捧起来看进去了。

相较于张煜铭的过目成诵,南宫玥大部分时候都是看完就忘。但即便如此,她还是能感觉到不一样的地方,最直观的表现就在她的剧本上。她现在终于愿意承认,前世她的剧本不被公司认可,是因为她不愿意继续学习。之前能得陆星辰的青眼,也不过是因为他觉得她是个门外汉,却能写出还不错的剧本,胜在想法独特。

虽然她暂时还做不到像张煜铭那般出口成章,但只要她愿意改变,相信将来肯定也是可以有极大的改进的。

晚上,南宫玥和张煜铭吃饭的时候,她说起了白天被老师表扬的事。

“那值得庆祝啊。”张煜铭说着,起身去倒了两杯葡萄酒,“浅尝一下,朋友送的波尔多红酒。”

南宫玥轻啜一口,感觉还不错,“我跟你说,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认识到看书的重要性。”

张煜铭放下手中的酒杯,有些好奇,“怎么会突然有这样的感悟。”

南宫玥叹口气,“其实我以前不怎么爱看书,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就是自怨自艾。后来我想明白了,又重新拿起书来看,却发现很多书都看不进去。可是不看书又打发不了时间,就跑去买了不少言情小说看。”说到这里,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和你看的书相比,感觉我看的有些不上档次啊。”

张煜铭却是不认同地摇摇头,“谁说看言情小说不上档次啊。其实只要是正规的书,你看了都能有所收获的。”

南宫玥有些意外,“可是……你不觉得看言情小说有些浪费时间吗?都是些情情爱爱的,还有些虐来虐去,如果不是想要开始培养自己看书的习惯,我其实也不太愿意去看这样的书。”她惭愧地说道。

张煜铭正色地指出她的错误,“你这样说其实是不对的,言情小说虽然囿于情爱,但谁的人生没有过情爱。即便是暗恋,那也是情爱的一种。就好比你刚刚说虐来虐去,虽然我没有看过,但听你这么说,我觉得只要是思想健全的人,看过这样的小说就会明白,什么样的感情才是健康的,我们将来应该要找什么样的爱人。当然,不排除有人想去寻求刺激,这个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内。”

南宫玥瞠目结舌地看着他,“一本言情小说都能让你有所感悟。”微微一琢磨,她好像也明白过来他的意思,忍不住笑起来,“不过你说得也对哦。我看的时候除了觉得很新奇,但内心里是不认同的,还会想如果我是女主角,我会怎么做,但肯定是不会原谅伤害我的那个人的。”

张煜铭也笑了,“所以,看什么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看完之后怎么想。”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其实书上的东西也不一定全都是对的,我们要有选择性地去看。”

南宫玥感觉自己的CPU受到了严重的考验,她举起手打断了他的话,“等一下,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如果书上的内容不全对,那为什么还能出版呀?”

张煜铭放下了筷子,饶有兴趣地说起来,“古人说过一句话,‘尽信书,不如无书’;古人还说过一句话,‘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道理都差不多。其实书里的内容,代表的是作者在写书时的学识。就好比科学的发展,是从无到有,然后推翻重来,最后下结论。但随着科技的发展,又有不少科学论断会被再次推翻,然后重新建立新的结论。再好比说,我们对古人的认识,如果只相信史书的话,可能就会很片面,说不准野史会记载他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南宫玥恍然大悟过来,“那我怎么知道书上说得是不是真的呢?”

张煜铭想了想,给了她一个建议,“当你发现书里的内容和你从前的认知有差异时,这个时候就可以多方考证,到底是书里的内容有误,还是你的认知出现了偏差。如果你觉得书里的内容和你一直以来的认识没区别时,可以暂时保留不做评价。”

南宫玥竖起了大拇指,“不愧是读过万卷书的男人。”说完,还冲他挑了挑眉。

张煜铭这才反应过来,小姑娘又在调侃他了,伸手捏捏她的脸,“不跟你计较,先吃饭吧。”

吃完饭,他们照例又去了书房。一个躺在贵妃椅上享受闲暇时光,一个坐在书桌前苦逼干活,真是相当和谐又美好的画面。

张煜铭忙完手头的事,看着南宫玥如此惬意,心头突然多了几分嫉妒。

“书比我还好看吗?”张煜铭抽走南宫玥手上的书,神色哀愁地问道。

南宫玥愣了愣神,没搞明白张煜铭这一出演的什么。不过她还是坐起身来,毫不犹豫地抱住他的腰,还在腹肌上蹭了蹭,“那当然是我家煜铭哥哥更好看啦。”

张煜铭倒吸一口气,身体已经给出了即时反应,他不动声色地松开南宫玥的圈抱,顺势坐到她身边,翘起二郎腿,再把人抱进怀里,“既然我比书好看,那你看着我就可以了。”说完,他自己拿着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南宫玥傻眼地看着他,这什么情况,什么叫看他就可以了。她扑过去抢过他手里的书,“我现在觉得还是书好看些。”说完,使劲抿着唇忍住笑。

张煜铭吐了口热气,也没有继续闹腾她,反而是从后面抱住她,一副妥协的口气,“算了,我们一起看吧。”

作者有话要说:南宫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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