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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第八章 偷奸耍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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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门县发生了一件大事,一件奇闻。

大事就是长门县刘知县因贪污渎职被查办了。

上面又委任了一名姓张名晋的新知县,是前年的二甲进士,年纪不到三十,就成为了一县之地的父母官,可谓是年轻有为。

奇闻则是赵老六家的不孝儿子赵聪忽然变孝顺了。

据说是外出踏青时,看到乌鸦反哺,心灵大受震撼,惊觉自己连畜生也不如,一回到家便拉着媳妇儿殷氏向赵老六负荆请罪,还指天发誓要善待赵老六。

当地百姓茶余饭后皆议论纷纷,县中第一大户姜家举家迁往杭州、王生两次被抢的消息都已成了昨日黄花,无人再关注了。

至于贾秀才家换了个丫鬟,色鬼卜良消失不见,观音庵歇业更是宛如水中数朵不起眼的浪花,无声无息地隐没在汹涌波涛之中。

正当长门县百姓感慨赵老六苦尽甘来、赵聪浪子回头时,赵老六父子却在清晨捧着一大包银子敲响了王家的大门。

“老六,如今你也算家道中落,街坊多年,我也不能落井下石,只需归还本钱七百两,剩下的三百五十两你拿回去,无论是做个小本生意,还是去乡下买几亩地,好歹有个安身立命之所。”

杨氏看着眼前的一千零五十两,犹豫再三,还是咬牙拨出七个银元宝,推给赵老六。

两年前,赵老六按照二分利向她借了七百两。

后来她去索要数回,却连利钱都没见着,每次都是空手而归。

跟她有相同遭遇的还有五个家,不过那几家都是大户,即便赵老六不还钱,也未到伤筋动骨的地步 。

可她家不一样。

自从大伯和丈夫去后,王家只出不进,好容易等到王生长大,想让他撑起门户,却又连遇不幸,算上乡下土地以及这通王家老宅,全部家当不过一千两出头。

如今有了赵老六连本带利的一千零五十两,家中总算有了些底气,王生做生意的本钱也多些。

只是赵老六为了还钱已经倾家荡产了,昨天连祖宅都给出手了,今天就要搬去乡下。

赵老六做了一世富家翁,晚年却要穷困潦倒,杨氏想想也有几分于心不忍。

何况当年赵老六因和姜家沾亲带故,在长门县勉强说得上话,对他们这些街坊邻居也很是关照,从来没让外人欺负过他们。

自古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

看着杨氏的举动,赵老六罕见地眼底发热,心中无限感慨:果然王葭这性子不是完全随了她那早死的爹。

……

时间如水,半个月的时间倏忽而过,王家的槐花也谢了一地,不过枝叶却愈发苍翠,为小小的院落中撑出一片清凉之地。

树荫之下,王葭坐在石凳上,翻着桌面的书稿,见到有错别字或语句不通之处,就拿起炭笔圈出来,一字一句地改好。

最近她拿着“自己”的故事在长门县各大茶楼、酒楼推销,本以为会有水土不服的问题。

哪知掌柜们出乎意料的喜欢,觉得语言通俗直白,情节易懂却又曲折动人。

最重要的是,这故事有种挠心挠肺的蛊惑力,让你不自觉地化身为男主角,仿佛随着他一道经历了书中种种。

尤其是关键时刻登场的澎湃感,那真是令人浑身舒爽,好似飘在云端之上。

哪怕这种套路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可就是欲罢不能,百听不厌。

王葭见他们喜欢,趁机狮子大开口,以卖独家为由,要了个一字一文的价格。

她断章非常有规律,每章死死地固定在三千字左右,浮动皆在五十字以内。

一章按照三千字计算,每章就是三两银子。

先前还爱不释手的掌柜们纷纷打起了退堂鼓,“王姑娘,你这故事虽说新奇有趣,可通篇都是白话,哪怕不识字的市井小民,听一遍就能记住大概,而我的楼里同时顶多只能接待七八十个客人。”

通俗易懂是这故事引人入胜的关键,但成于此,败也于此——它没有了门槛。

甚至都不需要说书人酝酿情绪,哪怕是面无表情地照着读,心情也能随着男主角的经历而起伏。

一旦传播起来,速度几乎可以跟谣言相媲美。

上午刚讲了花大价钱买到的独家桥段,下午各大茶楼、酒楼花个小钱就能大致不差地安排上。

只有一次赚头,显然谁买谁吃亏。

“所以我每天更新两章,等不及的客人不就来了又来嘛。” 王葭前世见识过盗版的威力,明白掌柜们的顾虑,继续游说道。

“合着是个源源不断的一锤子买卖。”

春归楼是长门县第一酒楼,十分财大气粗,掌柜决心买个二十章试试水,只是对价格依旧颇有异议:“王姑娘,不是老夫故意压价,你那故事每章至多两个情节,人家都谣传老夫往酒里掺水,可你比老夫更过分,纯粹是水里掺酒,也好意思收一字一文?”

王葭:“……”

其实比起前世的原版,她已经浓缩了不少,毕竟只有精华、高能桥段,脑海才有印象啊。

两人讨价还价一番,王葭答应以每章一两银子的价格,为其每天提供两章内容。

因此她化身网文搬运工,每天绞尽脑汁地回忆着故事情节,然后干巴巴地列在纸上。

本打算找郑夫子帮忙润色,只是他最近白天在一家私塾教书,晚上则在准备来年的科举。

郑夫子虽然婉拒了王葭,却推荐了自己的女儿郑月娥,委婉地表示:以她水平足以化腐朽为神奇……

郑月娥倒是不负所托,经过她的润色,文字典雅优美,读来又不失朗朗上口。

且因跟王葭心意相通,几乎把她的所思所想百分之百的表达了出来,连王生都惊奇不已道:“若非早知晓妹妹的水平,只会以为是妹妹的文笔突飞猛进了。”

王葭丝毫没有找代笔的羞愧,不禁翘起大拇指,“生我者父母,知我者月娥。”

郑月娥润笔了一段时间后,越发得心应手。

王葭干脆把故事梗概给她,让她自由发挥,自己则只需指指方向而已。

不过春归楼掌柜却不干了,“王姑娘,你以前是水里掺酒,现在打出了名声,那是连酒都不肯掺了,你对得起我们每章五两银子的价格吗?”

王葭的故事大受欢迎,虽然被传播得飞快,可由于每章都卡在销魂之处,很多有钱有闲之人为了第一时间知道后续情节,都会纷纷提前到楼中订座。

每天来往的宾客可谓是络绎不绝,春归楼赚的盆满钵满,故此每章的价格也是一提再提,最终定在了每章五两。

之所以涨不动了,除了酒楼无法扩张之外,还因为有其他几个县的大酒楼一同摊薄了成本。

由于故事过于火爆,这阵“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风刮满整个苏州,周边几个县大酒楼都按照五两一章的价格买了当地的首发权。

所以王葭写了故事之后,就立刻开始印刷,然后快马加鞭发往周边几个县。

至于路程超过一天的县,那是不会跟风的。

原因无他,一天的时间,足以盗版满天飞,人家买盗版更划算。

按照故事受欢迎的程度,王葭若是通过出书的方式赚得更多,不过她是个实诚人,因为已经答应了酒楼老板,自然也不好出尔反尔,懊悔且快乐地答应坚持到故事的完结。

绝对跟她提前预支了八百两银子无关!

王葭虽然答应会以现有模式把故事写完,但她耍起了小聪明。

如今已经试出前世的故事受欢迎,就将心思放到了下个故事构思中,当前故事就全权交给了郑月娥。

王葭本以为有章纲,无论郑月娥如何自由发挥,都不会偏离主线。

就像每天故事讲出去之后,后面的人也不可能一字不差地转述,只是保留了大致情节,也相当于进行了二次加工,有时候甚至比她的原版还要来得精彩。

王葭自认拼凑出骨架就足以交差,至于肌肉是不是她填的,似乎差别并不大。

现实却出乎她的意料。

众人开始还未有所觉,可是听了几章之后,很快就察觉出了异常,诸如“最近几章不够劲”、“你竟然是这样的男主角”、“女主怎么变茶了”之类的质疑声不断。

春归楼掌柜也沉迷王葭的故事,因此自告奋勇每天前来拿稿子,跟王葭打交道多了,自然明白风格大变的原因,毫不客气地上门质问。

听到王葭的“骨架、肌肉论”之后,春风楼掌柜火冒三丈:“我那婆娘十八岁骨架就已定型,可她八十斤跟一百五十斤能一样吗?前者老夫爱不释手,后者老夫多一眼都觉得碍眼!”

掌柜此时说得爽快,可此话传出之后,那一百五十斤的婆娘不但没收了他所有的私房钱,还不依不饶地追着他痛殴,差点打断他两根肋骨。

娶了老板的妹妹就是这点儿不好,少奋斗二十年固然轻松,就是容易夫纲不振。

掌柜没有未卜先知的本领,此时正为自己的“绝妙”比喻而得意洋洋,继承卖弄才华:“郑姑娘的润色,就好比一个美女各方面都极好,只是肤色有些粗糙,用脂粉遮一遮更完美罢了。”

他清楚王葭文笔欠缺,对郑月娥为故事润色之事,可为使行文流畅,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如今她非但不磨砺自己的水准,还越发得寸进尺,连情节加工都让郑月娥代劳!

虽然有章纲,情节走向大致不差,可两人切入的角度有极大的差别。

比如同为英雄救美的桥段。

王葭先是各种铺垫,气氛直接拉满,给人以不计得失的酣畅感。

而郑月娥更注重逻辑性,总是权衡再三,要有好处才会去救美人。

意气仗义的少年主角顿时变成了不见兔子不撒鹰的势利眼。

王葭听了掌柜的分析后,立刻明白了问题所在。

作者在写文时,多多少少都会有情感的映射,特别是此种代入感极强的文,更容易体现出一个人的处事态度。

她出身虽说不是大富大贵之家,可姨母、母亲都不是一般女子,总是将她保护的很好。

哪怕闯下大祸,也知道有人善后,正是这份底气所在,她才能不管不顾地行侠仗义,以满足自己的良心。

郑月娥则跟自己不同,境遇坎坷,保全自己就需拼尽全力,又如何有心力去救别人。

两人截然不同的生活经历,对故事人物的情感投射也就南辕北辙,因此造成了笔下人物的性格分裂。

“王姑娘,这世人也不是傻子,何况大家又喜欢得紧,每天有无数人把故事人物挂在嘴边讨论,还能察觉不出不对劲吗?”

掌柜见王葭脸上现出些羞愧之色,赶紧打起了感情牌:“我们看里面的人物就像自己的儿女一般,投入极为深厚的感情,王姑娘你怎么忍心如此糊弄我们呢!”

王葭自此以后再也不敢假手于人。

初稿写完之后,每天都花费大量的时间打磨词句,渐渐也有了些进步,甚至都不再需要郑月娥的润色。

不过郑月娥也不曾失业。

通过她自由发挥的那几章,王葭发现她更为适合写“见势不妙,立刻撤退”的韩天尊。

于是将写好的故事大纲交给了郑月娥,让她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写。

由于少了郑月娥的帮忙,她的效率大大降低,大多数时间都在埋头苦写,骨头都快生锈了。

想到此处,王葭顿觉肩膀和脖子僵得厉害,放下手中的炭笔,刚起身准备活动各处关节,就见白妈的相公引着姨父进门来:“二小姐,扈老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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